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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


  她猶豫再三,還是只能假定老闆是會報復Benny的,因為她不想拿Benny的生命來打賭。

  她想好了,就走到老闆床前,坐在床邊,下手之前,再作一個聲明:「我不會的啊,弄疼了別怪我。」說著,她就握住了,低頭盯著床,手上上下下地運動起來。

  「不要那麼害醜嘛,這沒什麼耶。」老闆ENJOY了一會,就指點說,「你不用握那麼緊的嘛,也不用整個手掌都握著嘛,主要是這個頭頭下面這裡,握住就行了。」

  她改成拇指和食指握著,機械地運動著,只希望早點完事。老闆突然伸出手,想來抓她的胸,她跳到一邊,憤憤地說:「你幹什麼?你不是答應過的嗎?」

  「OK,OK,RELAX,RELAX,COMEON,BABY——」

  她想,別看老闆知道的英語不多,關鍵時候用的詞都還很到位呢,可能是從前泡妞的時候練就的。她重新坐在床上,邊打邊問:「怎麼要這麼長時間?」

  「你不讓我碰你嘛。其實你讓我——摸一摸——就會快多了。」

  她打得手臂發軟,只好換個手。過了一會,老闆說:「算了,你幫我到洗手間拿些手紙來吧。」

  她象刑滿釋放了一般,松了口氣,跑到洗手間,拿了一卷手紙出來。等她回到房間,看見老闆正在自力更生,動作極為嫺熟,兩個手指握著,其他幾個指頭狀如蘭花,正在飛快地上下運動,其速度之塊,令人眼花撩亂,目不暇接。她突然生出一點阿Q式的快意:哼,是我看見了你的私處,不是你看見了我的私處,所以是你丟了人,不是我丟了人,是我占了你的便宜,不是你占了我的便宜。

  老闆接過手紙,扯下一些,折在一起,狀如手巾,又運動了一陣,就大功告成,把幾億個GUYS擠到手紙上去了,使她不由得想起了老伯有關「射到牆上」的論述。

  她知道現在沒事了,就跑回自己床上躺下,腦子象灌了鉛一樣沉重,沒法思考,唯一能想到的就是:Benny如果知道了,肯定不要我了。

  她無緣無故地想起那些故事裡面的女英雄,比如劉胡蘭,江姐之類,敵人威脅她們交出其他共產黨員,說不交出來就要殺她們,她們都寧死不屈,為了保護其他同志,犧牲了生命,留下千古傳頌的美名。假設敵人當時說的是,如果你們不叛變,就要被姦污,那她們怎麼辦?叛變當然是不對的,但如果她們都被敵人姦污了,我們還會不會那樣歌頌她們?

  到底是她們實際上並沒有遭到污辱,還是寫傳記的人把這省略了?她記得在什麼地方看到過報導,說其實地下黨員為了得到情報,也有很多施美女計的,用自己的肉體換取情報;中共地下党女黨員有很多在監獄裡被敵人姦污;還有一些參加抗美援朝、抗美援越的女護士,把自己獻出來,讓那些即將赴死的男兵們享受他們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性愛。

  她不知道這些是真是假,她多少是有點相信的,特別是地下黨員那一節,難道國民黨會那麼尊重女性?但我們的電影裡小說裡絕對不會這樣寫,不管是施美女計還是美男計的,都是既得到了情報又沒失身。總而言之,就是如果是為革命、為保護他人失去性命,是要大張旗鼓地歌頌的,但如果是失去貞操,那就要死死地掩蓋了。

  可見貞操大於性命,如果她為Benny擋一顆子彈,Benny會更加愛她,如果她被那顆子彈奪去了性命,他會永遠懷念她,感激她,但她為了他給老闆打了飛機,就就不同了,就只能得到他的厭惡和唾駡。她不怪他,他不是聖人,不可能有異于常人的思考。其實所謂聖人更會唾駡她,因為他們自己聖潔嘛,當然可以責怪他們認為不聖潔的人。

  但她又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好像考試時做一道完全不懂的多項選擇題一樣,左想右想,都拿不定主意選哪一個,那番猜測,那番權衡,實在是太折磨人了。等到下課鈴響了,只好圈一個自己認為最好的答案,對不對不知道,沒讓那題空著就行了。

  她也不操心後面的事了,已經有了第一次,再多打幾次又有什麼區別?只要老闆不辭掉她,只要Benny沒被抓走,她就能見到Benny,現在她也就只能企求這一點了。

  第二天早上,她醒來的時候,老闆已經穿戴整齊了,在等她。老闆見她醒了,就問她餓不餓,說今天一定帶她去找家唐人餐館吃早餐。她什麼也沒說,到浴室漱洗了一番,穿好衣服,就跟老闆開車出發。

  一路上,她也不怎麼說話,老闆仍然是講東講西,主要講開新餐館、買新住房的事,講的口氣,完全像是在跟她商量家務事一樣。她想,也許這就是老闆示愛的方式,或者也不是什麼示愛,這就是老闆追女人的方式:我願意跟你HAPPY,願意跟你結婚,願意跟你合夥做生意。不管你愛不愛我,我覺得這是有用的婚姻,是賺錢的婚姻,我就這麼一步一步地進行,遲早會把生意做成。

  老闆一路都在找唐人餐館,但路邊的廣告上好像沒看到唐人餐館,只有麥當勞之類的美式速食。老闆不時地開下高速公路,順著看板指示的方向找一段,以為餐館聚集的地方會有唐人餐館,但每次都大失所望地返回高速公路。她忍不住說:「算了吧,就吃麥當勞吧。」

  「你不喜歡吃米國的東西嘛——」

  「餓極了什麼都吃。」

  老闆得令,馬上找了一家麥當勞,停了車,跟她一起走進餐館,問她吃什麼,她說就炸吃雞塊吧,老闆又問喝什麼,她說就喝可樂吧。老闆就像WAITRESS一樣記了她的Order,過了一會,又把東西端到她桌邊來。

  兩個人吃完早餐又上路,中午的時候,他們到了紐約。老闆的家在BROOKLYN,老闆稱之為「布魯倫」,是一棟白色的樓房,兩層,還有一個小小的院子,種了菜,有兩個大冬瓜躺在地上,粉白粉白的,很可愛,老闆說走的時候帶回餐館去給大家吃。

  老闆把車停了,就帶她走進那棟樓房,她見到了老闆的媽媽,很矮,可能老闆的外表得的是媽媽的遺傳。她還見到老闆的侄女,是他姐姐的女兒,跟咪咪差不多大,但五官長得很難看。

  老闆為她們介紹說:「這是我們一起打工的,叫海倫。這是我老媽。」

  老闆的媽媽很熱情,馬上給他們做飯吃,老闆的侄女也很親熱人,跑上來跟海倫玩。海倫是當媽媽的人,當然知道怎麼殷勤小孩,兩個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你給我梳頭,我給你梳頭,把老闆看得笑眯眯的。

  吃過飯後,老闆就開車帶海倫到「姊妹大廈」去玩,說待會再去看綠色的自由女神像。紐約的路沒有A城的路好,有的地方坑坑窪窪的。老闆的車上粘著兩個瓷娃娃,確切地說,是一個瓷老頭,一個瓷老太,兩個人的牙都掉光了,癟著嘴,相視而笑。在來的路上,海倫沒怎麼注意到這兩個瓷娃娃,現在卻一下注意到了,因為兩個瓷娃娃叮呤咣啷地響個不停。

  海倫沒來過紐約,不認識路,暈暈糊糊的,只覺得人比A城多,車比A城多,有幾條街道擁擠不堪,很多人亂穿馬路,地上的LANE也看不清楚,如果她住在紐約,肯定不敢開車了。

  一路塞車塞得厲害,等他們開到「姊妹大廈」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多了。老闆找了個停車場停了車,就帶她進了「姊妹大廈」,買了票,乘電梯上了最高層,然後兩個人跟別的遊客一起到大廈頂端供人遊玩的地方,俯瞰紐約城,令她有點頭暈目眩。

  她不是個很會遊山玩水的人,到了一個地方,也不知道該欣賞什麼,多半就是照些像,表示到此一遊。老闆給她照了很多像,又請別的遊客幫忙照了幾張合影。她也懶得推脫了,已經照過一張了,再照幾張又有什麼區別?以前還怕Benny看到他們的合影會不高興,現在好像也沒有擔這個心的必要了。

  從「姊妹大廈」樓頂,就能遠遠地看到自由女神像,似乎是綠色的。老闆告訴她,自由女神像是在一個島上的,如果他們現在趕過去,恐怕已經沒有渡船了,而且水上風很大,一定很冷。她知趣地說:「那就算了吧,反正從這裡已經看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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