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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王麗玲吃著早點,很羡慕地對海倫說:「你丈夫很不錯,很會為人,牌也打得好,一看就是個聰明人。你真幸福。」

  她看得出來,王麗玲對她的羡慕是真心的,她不好揭李兵的短,乾脆不吭聲,心想世界上的事可能就是這樣,一個人,你隔遠看的時候,覺得很不錯,但等你跟他在一個鍋裡吃飯,在一個床上睡覺了,你就發現他不是那麼回事了。可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也可能是因為人在外面都是戴著面具的。

  王麗玲羡慕了一通,就倒起自己的苦水來,說她這次的北京之行,是跟她男朋友一起出來旅遊的。她男朋友是Y市歌舞團的歌唱演員,很有名氣,在全國都得過獎的。可惜她男朋友是有老婆的,跟老婆的感情早就破裂了,只不過為了孩子,一直沒離婚。

  他們兩人好上後,她男朋友一直不讓她告訴別人,他們就這樣搞了兩年地下工作。她一直都想有個結果,能正大光明地結婚,但是催問了很多次,她男朋友都說有這樣那樣原因暫時不能離婚。等她痛下決心要分手時,他又痛哭流涕,叫她再耐心等她一段時間。

  這次他們偷偷到北京來旅遊,玩得很愉快,結果前天在一家飯店吃飯的時候,遇到了Y市歌舞團的熟人。她男朋友生怕這事會傳到他老婆耳朵裡去,叫她一個人先離開飯店,他自己跟那幾個熟人聚餐去了。她越想越氣,就買了回Y市的票,決心再也不理她的男朋友了。

  海倫不知道該對她說些什麼,很典型的婚外戀,癡情的女人,三心二意的男人,因「感情破裂」在外面找新歡,又因「父親責任」不能離婚。她覺得自己看這事就象心裡有面鏡子一樣,知道那個男的只是想包個不要錢的二奶,但她知道王麗玲看不見這一點,因為她是真的愛那個男人。

  王麗玲說:「我好羡慕你們兩口子,到底是大學同學,知根知底,感情基礎就是牢固。聽說很多人出了國,就把國內的配偶拋棄了,但你沒有,你們倆感情真好。你丈夫真的是很緊張你,一直在說你對他太好,一個博士居然不嫌棄他只是個本科生。」

  她不知道李兵對王麗玲講這些幹什麼,但她知道李兵在外人面前總是吹老婆的。她知道李兵的戰術,把老婆誇上天,終究還是他的老婆,如果他沒有閃光之處,天上的老婆怎麼會看上他呢?當然他是天外之天囉。

  外人也總是說李兵運氣好,找了這麼好一個老婆,真是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李兵每逢聽到這些話,就非常開心,非常得意,回到家就講給她聽,然後說:「不管你是教授也好,碩士也好,晚上總歸還是睡在我身下。」

  她曾經為他說這話跟他爭論過幾次,但發現根本沒法糾正他腦子裡的那種封建思想。在李兵心目當中,女人睡在他身下就是向她臣服了,而他就比那個睡在身下的女人高一等了,所以他在床上就是在征服女人,統帥女人。她估計如果不是外人這麼誇獎他老婆,如果不是他老婆可以把他抬得高高的,他早就把老婆一腳蹬了。

  火車到Y市時,咪咪也醒了,他們四個人一起下了車,又在火車站附近坐了同一輛出租,先把王麗萍送到省幼師,他們一家三口才回到了家。

  家裡似乎比以前淩亂了許多,又因為沒裝空調,屋子裡很熱,海倫趕快打開電扇,打開窗,透透氣,接著就給李虹打電話,但沒人接。她實在沒精力做飯了,李兵也懶得做,家裡也沒菜,三個人就到樓下一個小餐館去吃了飯。吃完飯,她又往李虹家打電話,還是沒人接。李兵說肯定是回老家去了,如果不是在龍溪,就是回了李家畈。

  海倫想馬上就坐車去龍溪,但李兵不肯,說坐了一夜火車,現在哪裡還有精力坐汽車?他不去,海倫也有點不敢去龍溪。如果李虹是在李家畈老家,她一個人去了龍溪也沒用,因為她不知道怎麼才能從龍溪到李家畈去,更不知道李虹的家在李家畈什麼地方。她沒辦法,只好答應第二天再到龍溪去。

  她疲乏之極,躺在床上就不想再動了。幸好咪咪不用她陪,自己玩得挺開心。她們倆在商場逛的時候,咪咪看中了一個削筆刀,是那種手搖式的,用幾個螺絲釘固定在桌子上,把鉛筆插進上面的小洞裡,搖動手柄就可以把筆削得尖尖的。她對咪咪講過,說美國的學校裡就有這種削筆刀,安在教室的門框上,學生可以削鉛筆。

  咪咪很神往那樣的學校,很喜歡那樣的削筆刀,海倫看了價格,四十多塊,就給咪咪買了一個。現在她幫咪咪把削筆刀固定在飯桌上,咪咪就找了幾支鉛筆,不停地削,一個人玩得很開心。

  她躺在她以前住的那間屋子睡覺,朦朧之中聽見李兵在另一間屋子打電話,好像打了不少電話。等她一覺醒來,李兵興高采烈地告訴她,說他已經把客請好了,今天晚上在一家餐館為她接風。雖然她知道李兵愛抓住各種藉口請客吃飯,但她還是有點受寵若驚,想不到李兵和她的那些朋友把她當這麼大一回事。

  李兵在北京時就說他身無分文了,現在又要請客,她只好拿出五百美元,準備去換人民幣。李兵積極地提出讓他去換,她也的確累了,就把錢給他拿去換。李兵又說不如多換一點,免得以後又要去換,她猶豫了一陣,就又拿出五百,交待說:「千萬別把錢搞丟了,我就這些錢了,帶咪咪回北京簽證就靠這些錢,我一個學生,每月——」

  李兵打斷她的財政報告,說:「你放心,我又不是小孩子,怎麼會把錢搞丟呢?我已經換過好多次錢了,那幾個美元販子都認識我了。」

  李兵很快就把錢換回來了,鼓鼓囊囊地塞在屁股後頭的口袋裡。海倫說:「你今天請客不用帶這麼多吧?放一些在家裡吧。」

  李兵拿出兩千給她,剩下的又裝回褲子口袋,說:「放家裡不安全。你放心,我不會搞丟的。男人的腰包不鼓,幹什麼都沒精神。」

  她強行要回了兩千,放在自己包裡,剩下的李兵就不肯給她了。她想他除了今天請客,以後也要用錢,就沒再勉強,只再三交待他把錢放好。

  那頓飯自然是吃得她頭暈,人又多,又鬧雜,每次跟李兵出去吃飯差不多都是這樣,不管是誰的生日,是誰的喜慶,真正的主角都是李兵跟他的酒友們。他們在那裡鬥酒、勸酒、鬧酒,一搞就是好幾個小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她催著要走,每個人都會認為她不近情理,況且今天還是為她接風。她只好耐著性子坐在那裡,聽別人唱卡拉OK,看咪咪跟幾個小朋友玩。

  最後咪咪困得睡著了,她自己也瞌睡得要命,又想到明天還得坐長途汽車趕路,就顧不上什麼接風不接風,人情不人情,逼著李兵下了桌子。

  一家三口打的回家,李兵一上車就躺在座位上睡了,她只好抱著女兒坐前面。到了家門口,李兵勉強下了車,上樓的時候直往欄杆外撲。她只好讓咪咪自己上樓,她生拉硬拽地把他弄進家門,在地上鋪了個席子,讓他睡那裡,咪咪又乖覺地拿了個臉盆放在爸爸旁邊。

  第二天,她催著李兵起床,好坐車到龍溪去,李兵磨磨蹭蹭地起了床,漱洗了一下,找了條乾淨褲子來換,把昨天那條褲子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放到今天穿的褲子口袋裡去。她見他每個口袋都是裝得鼓鼓囊囊的,以為是昨天剛換的那些錢,正想勸他把錢放好,就聽李兵大驚失色地叫道:「我的錢沒了!」

  她也大驚失色:「什麼錢?」

  「昨天那些錢,我放在屁股後頭的口袋裡的,現在沒有了,肯定是掉在計程車裡了。」

  她生氣地問:「你把你那裡的四千多都搞丟了?」

  李兵面有難色,海倫追問了半天,他才囁囁地說:「不光是我這裡的四千,還有——我後來從你包裡把我給你的那兩千——又拿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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