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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後來方叔叔說我衣服太舊,要我爸帶我去買衣服,結果婊子兩個也不知廉恥地跟去了。去之前,我爸偷偷給我五千塊錢,讓我不要讓婊子知道,我看到她們不要的相機,想給普普拍照片,問我爸能不能給我,我爸這次倒是直接把相機送我了。在商場我剛看了雙鞋子,小婊子就要我爸趕緊過去,我爸就被她叫過去了,小婊子還對我吐口水。這肯定是婊子教的,我一輩子都會記住她們今天的表情!

  我只好一個人坐公交車回家,那時我真沒用,在車上哭了,回想真是好笑,我為什麼要哭,莫名其妙。

  回來耗子和普普看出我哭了,以為我後悔留他們住,說要走。我不想他們誤會,把今天的事告訴了他們。普普很氣憤,要幫我報復小婊子,說要把小婊子扔進垃圾桶,還要脫了她衣服扔進廁所,讓她哭死。普普說這件事不用我出面,她和耗子去做,這樣就查不到我了。可我不知道小婊子在哪個小學讀書,想想不現實,還是算了。

  我們聊了一晚上,他們說孤兒院管太嚴了,要關禁閉,所以逃出來。逃走前,耗子偷了院長錢包,有四千多塊,我想來有點後怕,幸虧沒把五千塊錢的事告訴他們。

  後來才知道耗子是慣偷,爸媽死後,他一個人在老家經常偷東西,有回終於被抓到,揍了一頓,當天晚上他又拿石頭砸了人家店,結果又被抓到,送孤兒院去了。耗子說這筆賬遲早要跟店老闆算,到時把他往死裡揍。在孤兒院也是,他經常偷老師的錢逃出去打遊戲。

  他還是打架王,孤兒院裡沒人打得過他,他的目標是做社團大哥,所以他在手臂上刻了「人王」兩個字,要做人中之王。

  普普爸爸死後,她住叔叔家,有天她和同學吵架,同學罵了她爸,她打了對方,當天晚上那個同學被人發現在水庫淹死了,大家都說是她把人推到水庫裡的,警察把她抓走,最後沒證據又放回來,可同學家長一直上門鬧事,嬸嬸不要收養她,就把她送去孤兒院。

  那時我很氣憤,這些成年人這樣冤枉她,太壞了。

  誰知她笑了起來,我問她笑什麼,她搖搖頭,過了一會兒突然說,其實,人就是她推下去的。那個人,就該死!

  我嚇了一跳,想不到她小小一個人,竟然殺過人!她看出我的擔心,讓我放心,我是她朋友,她不會對朋友做任何不好的事,包括以後誰欺負我,她和耗子都會幫我。

  我想她那時大概年紀小,不懂事吧,看她遭遇挺可憐的,現在她是我朋友,我肯定會替她保守這個秘密。

  現在他們在我房間睡下了,我媽房裡放了錢,所以我要睡這間。今天的日記是最長的一次,發生這麼多事,我心裡很煩,只有他們倆能陪我說話,我把他們當作真朋友,他們可千萬別偷我家東西。

  看完這一篇,嚴良輕輕閉起了眼睛,他眼前浮現出一個內向好學卻經常受欺負的小孩,碰見了兩個「問題少年」。

  一個是荷爾蒙太盛的「暴力男孩」,經常偷竊,想做社團大哥,手臂刻著「人王」,打架王。一個是小小年紀就因為爭吵把同學推下水庫淹死的小女孩,大概是成長經歷的緣故,從小就有著超出年齡的成熟和陰暗,甚至被警察帶走調查都不承認推了同學,這個小女孩的心理,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慄。

  兩個少年,父母皆判死刑,其中一個還深信爸爸是被警察冤枉的,特殊的成長環境造就了心理上的歧路。偷東西、打架、紋身、把同學推進水庫、偷院長錢包、出逃孤兒院、逃離救助站。在初中這個最叛逆的年紀,一個內向的小孩遇到兩個有著很不尋常經歷的問題少年,嚴良忍不住替朱朝陽後來的命運擔憂。

  §79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我很怕,我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卻又不能告訴任何人。

  早上我帶他們去三名山拍照片,在山上我們打開錄像功能玩,才過一會兒,一對爺爺奶奶掉山下去了,他們的女婿在呼救。

  下午回來後,我們把相機連上電腦,看了那段視頻後才知道,早上兩人不是掉下去的,是被他們那個女婿推下去的。

  我趕緊打110報警,是一個阿姨接的,我剛開口說半句,普普直接把電話按斷了。她說不能報警,視頻裡把她和耗子也拍進去了,報警的話,警察會調查視頻裡的人,知道他們是從孤兒院逃出來的,肯定要把他們送回去。後來110阿姨電話打回來,普普騙她按錯了,她把我們罵了一頓。

  可是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怎麼可能不報警?

  我想等過幾天他們走了再報警,可是我又擔心他們被查出來送回孤兒院後會記恨我,等過幾年他們從孤兒院出來,會不會來報復我?耗子是打架王,他很記仇的。

  後來普普說要找到殺人犯,我問她幹什麼,她居然說要把相機賣給他,跟他勒索一筆錢,他們倆沒錢了,需要一筆錢過生活,她看到殺人犯開寶馬車,肯定有錢,她還說拿到錢後會平均分給我。

  我覺得她太瘋狂了,要去勒索一個殺人犯。我要這錢幹嗎?我連校規都沒有違反過,卻要被她拖去犯罪?這不可能,我堅決不同意。可耗子覺得她主意挺好,也贊成這麼做。

  我勸了他們很久就是不聽。

  晚上在書店時,我又遇到了爸爸帶著小婊子,爸爸故意裝作沒看見我,我氣死了。普普在旁邊看著,她說只要我同意把相機賣給殺人犯,她和耗子一定會幫我報復小婊子,想怎麼揍都可以。我還是不同意。

  我現在很無力,他們正睡在隔壁,我越想越恐怖,我很後悔昨天把他們倆留下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報警我怕耗子過幾年會回來報復,不報警難道留著一個有犯罪證據的相機一輩子?更不可能去勒索殺人犯。

  嚴良凝視著這一篇,過了好一陣,才歎息一聲。

  儘管日記文字粗糙幼稚,可他依然能感受出,日記的主人,這位朱朝陽,那個時候的矛盾。一個好學生面對這種突發事件,一定會選擇報警。而兩個從孤兒院逃出來的問題少年,因擔心被送回去,拒絕報警,這還能夠理解。可是他們卻想到了勒索殺人犯,這樣的主意已經遠遠超過這兩個孩子的年齡了。他愈發為朱朝陽後面的命運擔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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