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紫金陳 > 設局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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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棟也不意外,徐策向來性格有些孤僻,情緒總是波瀾不驚,他問道:「你不是在美國嗎,怎麼回來了?」 「國外待久了厭倦,想回來尋點事做做,目前暫時先在家裡休息。」 「嗯,那也好,呵呵,咱們可有十來年沒見了吧。」 「應該十一年了吧。這案子你負責?」 高棟拍拍額頭露出個苦惱表情:「沒辦法,又得忙活一陣了。」 徐策嘴角略微翹起,道:「如果破了這個大案,你又能升官了吧?」 「呵呵,哪有那麼容易哦。瞧,今天我還挺忙的,等下要開會,你住哪兒,手機多少,忙完了我這幾天找你聚聚,一直以來,那麼多同學裡,我就最佩服你了。」高棟拍拍他的肩。 徐策把手機號碼報給他,又說他住在沿海北路後面一帶的地方,離這裡不遠。 高棟又閑言幾句,先和其他公安離開了,剩下三四個維護場地。 ▼第四章 由於案發時間是昨晚,也就是十二月六號,所以案件命名為一二六特大殺人案。但此時的高棟顯然沒想到,過不了多久,這個案件就將改名為一二六特大連環殺人案。 傍晚,高棟剛拿到法醫室的初步屍檢報告,馬上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會。 開會的除了縣局的領導和刑偵隊全員外,其他十來個都是他從市局帶過來的人,因為小縣城裡的公安,破破普通刑事案件還過得去,對大案經驗少,而且他也更相信自己帶的人的能力。 當地的人馬,主要負責調查走訪,收集資料。 高棟打開投影儀,道:「這案子重要性我就不多說了,據說省廳馬上要報到部裡,咱們得抓緊時間,最快速度鎖定兇手。有些同志和我一樣,市局來的,早上沒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咱們先看下案情大致情況吧。」 他按動投影儀的遙控器,切換畫面,繼續道:「這是死者李愛國被發現時的照片。」 畫面中,四十多歲的李愛國歪著頭,睜著眼睛,斜躺在駕駛座上,臉部沒有表情,胸口心臟處有大量的暗紅血跡,一直流到了駕駛座下。 「死者的身上只有一處明顯外傷,傷口正中心臟,據法醫猜測,兇手大概用了三棱槍刺之類的東西,刺進了死者的胸口,並且正對心臟。大約不超過半分鐘,死者就徹底死去。」 「大家再看另外幾張照片,車內整齊,沒有打鬥過的痕跡。」 說到這裡,不少人都紛紛議論,沒有打鬥過,怎麼就把人給殺死了? 高棟咳嗽一聲,示意等下再討論,繼續道:「副駕駛座的抽屜裡,有兩萬塊的現金,後備箱裡也有若干財物,兇手殺人後都沒動過。顯然,兇手殺人,不是為了錢財。」 他又切換了一副畫面,這是汽車的正面照,車前的擋風玻璃上,放著一條白布紅字的橫幅,上面寫著「殺夠局長一十五,局長不夠科長補」。字是藝術體,先用筆框出字形,然後均勻塗滿顏料,自然無法鑒定筆跡。 他沒有對這個畫面做評價,繼續換了汽車各個角度的照片,之後,他道:「死者李愛國,昨晚和幾個朋友在酒店喝酒打牌,據朋友的供述,他們大概在十點半左右散場,隨後,死者獨自開車離開。從沿海南路和鳳棲路十字路口的監控看,死者的車是10點52分進入了鳳棲路,但小區門口的攝像頭沒拍到他的車進入過小區,這表明,死者是在開車進入鳳棲路後,快到小區前遇害的,具體遇害時間估計應該在10點55分左右吧。法醫的死亡鑒定結果也與之相符。」 「據死者妻子供述,死者大概昨晚9點左右給她打過電話,說晚上玩牌,要晚點回去。死者經常這樣,所以他老婆沒覺得異常,先睡了,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出事。下午去查了他通話記錄,昨晚9點左右,他確實跟他老婆打了一個電話。」 「目前這案子有幾個難點,兇手殺人後,用布把車內車外的指紋都擦了一遍。由於死者李愛國與兇手沒有發生過搏鬥,所以李愛國的指甲、身上以及車內,都找不到兇手的毛髮、皮屑、纖維等物件。而車外水泥地上的腳印,被兇手故意破壞了。兇手應該在車內腳墊上留下了腳印,所以帶走了腳墊。兇手殺人後,順著旁邊的農田逃到了水溝裡,之後從哪裡再上來,沿路的田裡腳印太多,我們沒辦法知道哪個是兇手的,暫時無法查出。根據法醫描述,當時兇手的腳上大概套了一雙平底的鐵鞋套,所以留了一串平底的47碼大腳印。平底的鐵鞋套使得兇手的身體重量踩到地上的壓強是均勻的,所以只能推斷兇手體重大約在120到140斤之間,無法判斷他的身高。也就是說,到現在為止,兇手作案沒有留下任何的物證。」 一名警察問:「有沒有目擊者?」 高棟搖頭道:「事發正處深夜,這條鳳棲路上,原本就人流稀少,現在又是冬天,更是少有人行。據鳳棲小區的保安說,他當時在保安室裡睡覺,沒聽到外面有異常動靜。」 局長郭鴻恩道:「就是說,到現在為止,兇手整個殺人過程,沒有留下任何的人證物證?」 高棟點點頭:「正是如此。」 會議室裡唏噓一片,大家都在交頭接耳討論著沒人證物證的案子該怎麼破。 高棟看了大家一眼,咳嗽一聲,討論都停了下來,他接著道:「根據朋友的描述,李愛國昨晚開車回家是一個人的,監控探頭也表明,副駕駛座上沒有人,但案發時,兇手顯然是在副駕駛座上的。所以我們可以還原一下整個案發經過,李愛國在昨晚十點半散場後,一個人開車回家。進入鳳棲路後,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他還沒開到小區門口,就在半路停了下來,並且打開了車內的保險鎖,開門讓兇手上車,兇手坐上了副駕駛座,隨後殺了他。」 縣隊的陳隊長道:「兇手是怎麼殺了李局的?就算兇手有三棱槍刺,但車內空間狹小,怎麼可能不經過打鬥,就把槍刺紮進了李局的身體裡?而且一下就正中心臟,位置不偏不倚,而其他地方,卻沒有任何的傷口。」 高棟道:「答案只可能是在兇手把槍刺紮進李愛國的心臟前,李愛國就已經不動了,完全喪失反抗能力。因為如果李愛國能動,兇手無論如何也沒辦法只一下,剛好就紮准進心臟位置,而在身體其他地方不留下任何傷口。即使兇手真就運氣那麼好,李愛國被紮後的幾十秒時間內,還是有反抗能力的,不可能沒有任何打鬥的跡象。下午我去看過李愛國屍體了,我發現他的耳朵根下方的臉部位置,有一小塊燙傷的痕跡。我跟陳法醫討論了一下,應該是兇手拿了一根高壓電擊棍,先用電擊棍擊昏李愛國,再對準心臟,用槍刺一下紮准。當然了,死亡到今天下午已經過了大半天時間,所以法醫沒法兒通過體液鑒定李愛國死前是否受了電擊,這是我們的推斷,也是最有可能的推斷。」 會議室裡頓時唏噓一片,因為在這個普通的縣城,從來沒遇過有人行兇,先用電擊棍擊昏受害者,再直接往心臟上紮上致命一刀。 普通的刑事殺人案,大多是失手殺人,即便是有預謀的報復性殺人,手段也很粗劣,兇器往往是斧頭、榔頭、尖刀等。 用電擊棍先擊昏,再造成能瞬間死亡的致命傷,這種手法很乾脆,而且留下的作案痕跡也最少。 高棟道:「基本的案情介紹到這裡,現在暫時沒有人證物證,我們對兇手的年齡、性別、體貌特徵也一無所知,大家對這個案子有什麼看法都提出來吧,集思廣益。」 高棟的骨幹科員張一昂道:「兇手殺人後,沒拿錢物,說明是仇殺。我認為可以從死者的社會關係角度入手。」 底下又議論開了,紛紛討論誰跟公安局副局長有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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