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
由法院就恐嚇罪簽發的逮捕證,第二天下來了。 但是,應該受到逮捕的宇垣,以及他的戀人島崎彌生,仍然下落不明。 「怎麼辦呢?」 面對逮捕證,龜井問道。 「怎麼這麼問啊。要想辦法找到這兩個人。」 十津川說。 「怎麼找呢?」 「宇垣的路線是馬尼拉——曼——清邁。後來又去哪兒了呢?順藤摸瓜就是了。」 十津川說。 「可能沒有那麼容易。向菲律賓和泰國警方求助,就真的能找到嗎?」 「不管怎麼說,先請求對方援助吧。」 十津川說。 「也和巴黎警察局的皮埃爾警官取得聯繫嗎?」 「先發封信吧。別忘了譯成法文。」 「那得花時間了。」 龜井顯得有點不耐煩地說。 最後,他們決定通過國際刑警組織,請菲律賓和泰國的警察機構尋找宇垣亙的去向。 給皮埃爾警官的信,由十津川親自執筆,再請人譯成法文寄出。 接著就只等菲律賓和泰國的警方的答覆了。他們已有精神準備,肯定要等一段時間。 巴黎警察局皮埃爾警官的回信先來了。 尊敬的十津川先生: 來信收悉。信中說,給大越先生的恐 嚇信系那個年輕的日本人所寫。對此,我 深感興趣。因為,那位年輕的宇垣先生和 島崎小姐,當初都曾被列為嫌疑人,可由 於沒查出硝煙反應而無法認定。他是如何 去除的呢?仍然是個問題。如果他被擒獲, 招認的時候,務必讓他交待清楚,為什麼 當時沒有查出他倆的硝煙反應,他們採取 的是什麼辦法。 巴黎警察局皮埃爾·吉列 (又涉及到硝煙反應!〕 十津川想著,臉色漸漸嚴峻起來。 宇垣和島崎是同案犯,無論是誰在TGV列車中開槍的,手下都會留有硝煙反應。 事實上是沒發現。即便把宇垣和島崎彌生逮捕,如果這一點解釋不清,也許仍舊不能起訴他們。 「戴著手套開槍會怎樣呢?之後,把手套扔掉,就不會有硝煙反應了吧?」 說這話的是西本。 龜井揮揮手。 「不行,不行。」 「為什麼?」 「TGV是封閉的,無法扔到車外。況且,巴黎警方仔細地搜查了車內,如果扔在車裡了,一定會發現的。」 「他帶的東西搜查了嗎?」 「當然了。」 龜井說。 「那麼說,肯定沒有硝煙反應了?」 「是這樣的。」 「那宇垣就不是開槍的兇手了。」 西本說。 「不過——」 十津川停頓了一下,想了想說: 「所有有嫌疑的人都沒有硝煙反應。但如果僅僅拘泥於硝煙反應,兇手就不存在了。」 「莫非他使用了沒有硝煙反應的手槍?」 「不!我想還沒有那種手槍。現實是,他用的是紐約警察局巴特警官的那柄科爾特式自動手槍。」 「看來只有逮捕宇垣,讓他招供了。」 西本說。 ------------------ 學達書庫(xuoda.com) |
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