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森村誠一 > 棟居刑事之殺人交叉路 | 上頁 下頁
四七


  那須的話在島崎聽來,有如墜落地獄最深處的聲音一般。不過,他仍舊掙扎著說道:

  「屍體不可能會自己換乘到別人車裡吧!應該是鶴岡時子殺害我的妻子,然後將屍體藏匿起來的吧!」

  「加諸在腦部的打擊,有時會有乍看之下像是已經死亡,但中途突然恢復意識的情形發生。醫生通常稱這段時間為『中間無症狀期』。您夫人因為擦撞事故的衝擊而暫時復活,並在這段期間中跑進了鶴岡時子的車裡。鶴岡時子說,當她發現您夫人的時候,她已經成為一具屍體了。死人是不會說話的;同時,也沒有可以推翻她這段證言的反證。鶴岡時子跟您夫人生前沒有任何關係,她們之間的接點,就只有跟你的車子發生擦撞的時候。也就是說,您夫人的死亡跟鈍器造成的頭部重擊之間,有著密切的因果關係。

  「所以,我們不得不懷疑,用車子搬運處於中間無症狀期之前、假死狀態下的潤子夫人的您,就是造成她頭部挫傷的人。您搬運假死狀態的夫人,並隱瞞這樣的事實,提出了協尋申請。如果不是您,還會有誰毆打您夫人的頭部,使她陷入致死狀態呢?還請您說清楚這一點。」

  那須省去了一切前言,毫不客氣地直接逼問。

  潤子的屍體被發現,再加上鶴岡時子的證詞,島崎已經無路可退了。

  在島崎的計劃裡,他的犯罪是無懈可擊的。

  他原本預定將潤子關進岩石籠子裡,讓她被魚啄食到連骨頭都不剩,那三年後他就能圓滿地和前川保子結成連理。

  這樣的話,從潤子的父親繼承而來的島崎製作所將完全成為他的東西,在沒有任何人干涉的情況下,他有自信可以讓公司無限地成長。

  這樣遠大的野心跟完美的犯罪,卻被當晚那無預警的擦撞事故給徹底破壞了。

  當晚如果沒有跟鶴岡時子發生擦撞的話,島崎的犯罪跟時子的犯罪應該都是無懈可擊的。

  應該說,僅僅是這起擦撞事故,就讓兩人犯罪的完全性崩解了。

  如果時子沒有招供,島崎就能安然無恙,而他一直認為,時子是不可能招供的。

  在這個時間點,島崎還不知道時子已經中了警方的計。

  一想到自己所建立起的完全犯罪因為他人的犯罪而被破壞,島崎的心裡就感到非常懊惱。

  鶴岡時子也有著和島崎一樣的想法。

  當天晚上如果沒有跟島崎的車子發生擦撞的話,她就能排除掉恐嚇她的人,然後安心地飛上枝頭做她的鳳凰。

  然而,因為擦撞事故附近剛巧發生了強盜殺人事件,而恐嚇時子的人又誤闖現場被殺害,所以警方才會追究他生前的行蹤,結果使得兩件完全犯罪(包括殺害宮澤的話是三件)因此而曝了光。

  鶴岡時子以殺人未遂以及遺棄屍體的嫌疑遭到起訴。

  在警方取得島崎龍一的自白後,緊接著,前川保子也遭到了傳喚。

  自從島崎被逮捕後,保子似乎已經放棄了所有抵抗的念頭。

  經由保子的自白,警方得以完整重現潤子被殺當晚的事情經過。

  島崎在自白中再三表示,保子和這起案件沒有關係。在這方面,保子的供述跟島崎的自白是吻合一致的。

  保子所犯下的罪行是,目擊到犯罪卻隱瞞實情,以及犯罪後將被害人的車子運到箱根別墅,也就是說,她犯了藏匿犯人及湮滅證據的罪。不過,考慮到她在犯罪當時的處境,檢察官決定慎重處理。

  根據島崎的自白,警方調查了位於西丹澤玄倉川上游的岩石籠子。

  警方雖然在河川中央重重堆積的亂石間找到了屍體,但是從中取出屍體的作業相當困難。

  首先要在河川上游設堰用導管抽掉河水,然後再用黃色炸藥炸開岩石籠子。

  被囚禁在裡面的屍體雖然因遭到魚兒跟水中生物的啄食而嚴重受損,但仍舊可以辨識得出是宮澤康。

  搜查本部斷定,宮澤康就是殺害了片野富以及大裡藏男的犯人。

  這樣一來,所有的事件到此似乎徹底解決了。

  「島崎龍一和前川保子,到最後還是無法圓滿達成他們的愛情呢。」

  事件告一段落後,在一場只限相關人員參加的小型宴會上,棟居這麼說道。

  新宿署的牛尾跟青柳也參加了這場宴會。

  「仔細想想,如果那兩個人沒有邂逅的話,潤子也許就不會死了。」

  牛尾感慨極深地說道。

  「如果他們兩人的供述是事實的話,島崎的行為或許還有成立正當防衛的餘地。誰知道,他們為了隱藏屍體,卻在搬運途中併發意想不到的車禍,結果把兩人逼到了無路可退的地步。」

  有馬像在抒發感想似地說道。

  「說到無路可退,好不容易飛上枝頭做鳳凰的鶴岡時子也摔了下來呢。」

  青柳也插嘴說道。

  「時子的先生說願意等到她的罪清算完為止,但時子還是提出了離婚。和服老店的少夫人如果是殺人未遂跟遺棄屍體的犯人,將會影響到老店龜屋的信用。就算做丈夫的說要等她,百年老店的招牌也不會允許吧。

  「一對男女為了成就自己的愛不惜鋌而走險殺人,另一個女人則是為了確保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而走上了殺人之路。」

  「假使說,那個深夜在路上沒有發生擦撞的話,說不定他們各自的完全犯罪就會成立了。不過,那可以稱之為真正的幸福嗎?」

  棟居提出了新的疑問。

  「這個嘛……」

  三個人面面相覷,誰也答不出話來。

  踐踏他人生命所得到的愛跟幸福究竟是什麼呢?沒有這種經驗的刑警們,對此完全無從理解。

  如果是必須犧牲他人才能得到的愛跟幸福,那麼,當事人有可能會為了不讓已經付出的犧牲白費而貫徹到底,但也有可能因為受良心苛責所苦,而在中途就挫折失敗,這是阻礙他們的完全犯罪的搜查員所無法預測到的。

  「如果他們真的能貫徹愛情跟確保幸福,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讓那些被奪走的人命就此白白地犧牲掉呢?」

  青柳說道。

  「沒有這回事。不管有著怎樣的理由,人,都沒有權力任意奪取他人的性命。追擊非法奪走他人性命的犯人是我們的義務,也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絕對不能原諒把他人的愛跟幸福當成肥料,非法奪走他人性命的人。在被害人自己不曾承諾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人能夠替他們作主,認定他們應該要為某件事而犧牲。」

  牛尾毅然決然地做出了這樣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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