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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血液的前期實驗有兩種,一種叫苯其金,一種叫魯米諾,不過現在這種情況還是先做一下魯米諾實驗吧。」

  吉田拿著小布片走進暗室。

  今西曾經多次見過苯其金實驗。那是在棉花上浸上血跡溶液,然後往上面滴苯其金,白色棉花就變成了深藍顏色。或者案件發生在夜間,在漆黑條件下進行實驗時,就用噴霧器噴出魯米諾試劑,馬上就會發出熒光,以鑒別血跡。

  把今西採集來的布片做了實驗。在暗室裡,布片發出了短暫的熒光。

  「是血跡。」吉田對今西說。

  然而,實驗的結果只能表明是血跡,並不能斷定是人血還是動物的血。這就要靠第二步的實驗。

  做第二步實驗就是先在試管裡放上生理鹽水,再把布片放到試管裡浸泡。生理鹽水是無色透明的。

  吉田當著今西的面,把這套程序做了一遍。

  「必須經過二十四小時才能知道結果。請你明天晚上來這裡觀察吧。」

  二十四小時是夠長的。今西只好眼巴巴地等著,不過除此以外也沒有別的辦法。但當事情走到這一步時,他已確信那就是人血了。

  沾有血跡的布片浸泡在生理鹽水裡以後,經過二十四小時的化學作用,就會變成液體浸出來。在這種血跡還原液體的試管裡,再把一種叫作抗人血色素的血清滴進去,立即就會出現一些白球球狀的東西。由此就可以明確斷定是人血。

  今西期盼的二十四小時過去了。第二天晚上,他飛一般地來到樓上的鑒定科。

  「一點不錯,就是人血。」吉田笑著把他領進實驗室,從一排豎立的試管裡拿起一支遞給今西。

  今西迎著明亮的光線一看,試管液體裡果然有半透明的類似眼球狀的小球球,像蛋清一樣的。這正是人血的特徵。

  「果然不錯。」今西仍目不轉睛地瞧著,不禁興沖沖地說了一句。

  雖說早就堅信不疑,但畢竟還是有點不放心。

  「好了,接下來就是血型的問題。」技師說道。

  「請務必幫忙。我很想儘快知道。」

  「看今西警官這麼賣力氣,我們也想放下一切儘快查出結果。」

  這項確定血型的化驗要經歷三個步驟:

  一,是否是血跡;二,血跡確定了,究竟是不是人的血液;三,如果是人血的話,血型是什麼。

  §第一步是進行苯其金和魯米諾實驗。第二步是人血反應。這次要進行的血型化驗是最後一步。

  這一步就是要用A、B兩種血清,分別在上一步浸出的液體裡進行A、B、O式的凝聚吸附實驗。此外有時還需要使用M、N式的,或者Q式等的血清進行凝聚吸附實驗。

  吉田全神貫注地做著這項實驗。首先放入A型,這次有凝固現象。接下來的B型和AB型也全都出現了相同的結果。按著依次進行實驗,最後的結果顯現出是O型。

  「今西警官,」吉田說道,「這塊小布片上的血跡是O型的。」

  今西將該血型記到筆記本上,三木謙一也是O型血。

  OM大於Q——這是從三木謙一屍體的血液中確定的血型。

  A、B、AB和O型這四種血型還可以進一步用其他鑒定方法確定。

  小布片上化驗出來的血型要是與被害人的一致,都同樣是OM大於Q,那是最理想的,但吉田解釋了無法做到的原因。他說:「不可能化驗出那樣的結果。因為血樣的時間太長了,而且沾到布片上的量又這麼少,所以仔細的區分實在是……」

  而對今西來講,這上面的血只要是O型就已經十分滿意了。

  因為這項成果實在來之不易,他在大熱天裡沿著烤人的鐵路線從鹽山車站一直走到相模湖車站,足足花了一整天的時間,才一步一步地走完了這大約三十六公里的路程。

  今西向股長和搜查一科科長作了報告,受到了上司的鼓勵。

  事情進展到這一步,按照今西所推斷的,五月十九日夜裡從火車車窗向外拋撒碎布片的女子就是兇手的同謀,這一點越來越確定無疑了。

  今西心情頗有些激動。這一次要徹底追查那名女子了。

  據親眼見到那名女子的××報社的村山記者講,她身穿一襲黑色西服套裝,眼睛很大,模樣很漂亮。問到具體長相,說臉蛋跟電影女演員岡田茉莉子很像。

  今西請人幫忙查到了十九日晚在新宿車站剪票口值班的工作人員,並與本人見了面,但因新宿站本來就人流混雜,且時間又過去了很久,工作人員自然是毫無記憶。

  他又想到那位女子是從甲府上車的,便向甲府警察局請求幫助,由他們向甲府車站的工作人員打聽一下。

  然而,甲府警察局的答覆也如今西所預料的一樣,毫無結果。一句話,根本不記得。

  好不容易費盡千辛萬苦才走到這一步,如今卻無法查清當事人,實在是令人極不甘心。但今西已經下定決心,要像沿著鐵路線去尋找那些小小的碎布片一樣,一定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找到那名女子。

  要找到「拋撒白紙片的女子」的下落,幾乎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只聽說是三個月前曾坐在中央線開往東京方向的夜班火車上,其餘就再沒有任何線索了。無論從長相來講,還是從服裝來看,跟她相似的年輕女子,在東京恐怕也有幾十萬人之多吧。

  然而,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這名女子正是殺死三木謙一的兇手的從犯。從火車車窗撒出去的碎布片上的血型,與被害人的血型也是一致的。

  可以想見,兇手在蒲田將三木謙一殺死後,便逃到一個離現場不太遠的地方,在那裡把沾滿血跡的衣服脫掉。女人把兇手沾滿血跡的衣服剪成小碎塊,在五月十九日的列車上將其拋撒到車外。凶案發生在五月十一日的半夜,拋撒到列車窗外是十九日,中間大約有一周左右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那件衣服就由女人來保管。

  可是,被人看到的是運動衫,估計當時兇手身上穿的就是這件。那麼,濺上血跡的就只有上衣嗎?

  當然,褲子上也會濺上血跡的。處理運動衫可以用剪子剪成小碎塊,然後再撒掉,但那條褲子是如何處理的呢?

  一般來講,似乎完全可以和上衣的碎布片一起從火車車窗拋撒出去,但實際上兇手好像沒那樣做。認為只有上衣會沾上血跡是不合情理的,估計褲子上也必然會濺上血跡。那條褲子肯定還藏在什麼地方,要麼就是被弄成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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