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瑪姬·史菊華 > 上鎖的房間 | 上頁 下頁 |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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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甘瓦德·拉森開著他自己的車到達了犯罪現場,那是輛紅色的BMW,在瑞典這種車並不多見;而在許多人眼裡,這種車對一位探員來說也太豪華了些,尤其是他上班時還開著它。 這個美麗的星期五午後,他正坐上車準備回家,而埃那·隆卻跑到警察總部來,破壞了他想在博爾默拉的家中度過一個安寧夜晚的計劃。埃那·隆也是國家刑事小組裡的探員,而且很可能是甘瓦德·拉森惟一的朋友,所以在他說他很抱歉但是甘瓦德·拉森必須犧牲這個晚上的時候,他是非常認真的。 隆開了一輛警車去韓斯街,他到那裡的時候,已經有幾輛車和一些人從南區趕到,而且甘瓦德·拉森也已經在銀行裡面了。 銀行外面聚集了一小群人,而當隆穿過人行道的時候,一個原來站在那裡看著圍觀人群的巡邏警察走過來對他說:「我找到幾個證人,他們說他們聽到槍聲。我要怎麼處理他們?」 「把他們留下來,」隆說,「然後把人群驅散。」 巡邏警察點點頭,而隆則繼續走進銀行裡。 櫃檯和書桌之間的大理石地板上躺著死者,他的雙臂張開著,左膝則是彎曲的。一隻褲管向上滑了一截,露出雪白的奧龍短襪,上面還繡有深藍色的鐵錨;還有一截被太陽曬得黝黑的腿,腿上有些金色的毛。子彈正好擊中他的臉部,所以血和腦漿都從腦後濺了出來。 銀行的行員都坐在房間最裡面的角落,在他們前面,甘瓦德·拉森一條腿跨在書桌的一角半站半坐著;一位女士正在用尖銳及憤怒的聲調描述著,而他則在筆記本上做記錄。 甘瓦德·拉森看到隆後,就舉起他的右手掌對那個女人示意,她一句話還沒說完,但也立即停了下來。甘瓦德·拉森站了起來,走到櫃檯後面,手裡還拿著筆記本,到隆那兒去。他的頭朝那個躺在地板上的男人點了一下,說; 「他實在不太好看。如果你留在這裡,我就可以帶那些證人到別的地方,也許會到羅沙侖茲街那個老警局去,那你就能在這裡安靜地做事了。」 隆點點頭:「他們說是一個女孩子幹的,」他說。「而且她是帶著現金離開的,有人看到她往哪個方向逃走嗎?」 「反正銀行裡的人都不知道就是了,」甘瓦德·拉森說。「有個傢伙站在外面,他確定看見一輛汽車開走,但是他沒有看到車牌號碼,也不確定是什麼車型,所以我沒有多問什麼。我晚些會再找他問話。」 「這是誰?」隆對著那個死人微微地點個頭問道。 「一個想當英雄的白癡。他整個人要撲向搶匪,而當然,在極度驚慌下她開了槍。他是銀行的一個客戶,行員都認識他。他剛好在這兒處理他的保險箱,而且從那兒的樓梯走上來,又剛好遇到這件事。」甘瓦德·拉森看了看他的筆記本。「他是一個健身協會的主任,名字是葛登。」 「他大概以為自己是『閃電高登』。」隆說。 甘瓦德·拉森露出了一個質疑的眼神,隆的臉紅了起來,然後換個話題說:「噢,我猜想那個東西裡面可能會有她。」他指著掛在天花板上的攝影機。 「如果它的焦距夠清楚,裡面也有底片的話,」甘瓦德·拉森有些懷疑地說,「而且還要出納員記得去按按鈕。」 時下多數瑞典的銀行都裝有攝影機,只要櫃檯邊的出納員踩地板上的按鈕它就會拍照,這也是行員遇到搶劫時惟一要做的事情。由於近來攜械的銀行劫案越來越多,銀行遂下令行員在遇劫時順從劫匪的要求,且基本上不要有任何想要阻止劫匪的行動,以避免自己的生命受到傷害。這個命令可能會讓人以為銀行是基於人道或顧及行員安全而有此要求,其實不然,它是經驗積累的結果。對銀行和保險公司而言,讓搶匪帶著他們的錢逃離現場,比賠償損害或因人員傷害而要負擔其本身甚至其家庭的生活所需——如果有人受到傷害或被殺,這種情況就非常可能成真——還要來得便宜。 現在法醫來了,隆就到他的車子裡去拿處理兇殺案用的袋子。他都是用古老的方法來辦案,而這也常常奏效。甘瓦德·拉森走了出去,準備到羅沙侖茲街上的老警察局,他還帶著銀行的行員及四個自稱是目擊者的證人。 他借到一間詢問室。進去之後他脫掉小山羊皮夾克,把它吊在椅背上,然後開始初步的調查。剛開始時,三個先被詢問的銀行雇員,說詞非常一致;但是後來那四個證人的陳述就有些各說各的了。 第一個證人是個四十二歲的男子。當槍聲響起的時候他正站在距離銀行五碼的商店門口,他看到一個戴著黑色帽子和太陽眼鏡的女孩沖過去;而根據他的說法,半分鐘後他看到街道上有一輛綠色的旅行車,大概是歐寶,從十五碼外的人行道沖出來。那輛車很快地開往赫恩斯普蘭的方向,然後就不見了。而他想他看到那個戴著帽子的女孩坐在後座。他來不及看汽車的車牌號碼,但是他相信它是「AB」開頭的車牌。 下一個證人是一個女人,女裝店的老闆。她聽到槍聲的時候就站在店門口,她的店與銀行只隔著一面牆。剛開始她以為聲音是從店裡餐具室傳出來的,她擔心是瓦斯爐爆炸,所以沖到裡面去;而發現沒有事情後,她又回到店門口。後來她看到一輛藍色的大車猛然轉進車陣中(還聽到輪胎摩擦的聲音),就在同時,一個女人從銀行出來,並且大叫說有人中彈了。她沒有看清楚車裡坐的人,也不知道車號;但是她說那看來有些像計程車。 第三個證人是三十二歲的鐵匠,他的描述比較詳盡。他沒有聽到槍聲,或至少沒注意到。當那個女孩從銀行出來的時候他正沿人行道走著,她很匆忙,所以她跑過他身邊時推了他一下。他沒有看到她的臉,但是猜測她的年齡大約是三十歲左右。她穿著藍色的褲子、襯衫,戴著帽子,還拿著一個黑色的袋子。他看到她坐進一輛標有「A」的車子裡,車牌號碼裡有兩個三,那是一輛淡黃色的雷諾十六。一個瘦瘦的男人,大概二十到二十五歲,坐在駕駛座上,他有一頭長而直的黑髮,而且穿著短袖的棉花圓領汗衫,他的臉蒼白得嚇人。另外一個男人看起來年紀比較大,他站在人行道上為那個女孩打開後門,而關上後面的門之後,他就坐到駕駛旁邊的座位上。這個男人的體格很好,大約五呎十時,有一頭灰發,又亂又多;他的膚色紅潤,穿著一條黑色的長褲,外八字腿,上身穿著一件黑色的圓領衫,上面有一些亮亮的東西。那輛車回轉過後就向斯盧森的方向消失了。 聽完這個證詞後,甘瓦德·拉森覺得有些迷惑。在叫最後一個證人進來之前,他仔細地讀著筆記本。 最後這個證人應該有五十歲了,他是製錶的工匠。他當時正坐在他的汽車裡,就在銀行外頭,他在等他的妻子,而她正在街道另一頭的鞋店裡。他的窗子是開著的,而且也聽到了槍聲,但是他沒有任何動作,因為在韓斯街這樣熙熙攘攘的街上,到處都是噪音。他在三點五分的時候看到那個女人從銀行出來。他沒有注意到她的長相,因為她似乎非常匆忙,連撞到了一位中年女士後也來不及道歉;而他認為這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人,總是匆匆忙忙的,而且不太友善。他本身是從索德塔萊來的。那個女人穿著長褲,頭上戴著一頂會讓人聯想到牛仔的帽子,而手裡提著一個黑色的購物袋。她跑到下一個街口之後就在轉角附近消失了。沒有,她沒有坐進任何的汽車,她也沒有停下來過,她直接跑到街角就消失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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