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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2)


  § 《譯序》周辛南

  柯賴二氏探案(Bertha Cool-Donald Lam Mystery)第一部「來勢洶洶」(The Bigger They Come),一九三九年在美國出版的時候,作者用的筆名是費爾(A·A·Fair)。幾個月之後,引起了美國律師界、司法界極大的震動:因為作者大膽的在小說裡寫出了一個方法,說一個美國人,在現行的美國法律中,可以謀殺一個人之後,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司法的人對他無計可施,祇好讓他逍遙法外。

  起先是有人認為小說祇是小說,隨人寫寫,隨便看看,消遣為目的,不必重視。然後是有人發表意見,以美國的完整法律經驗,絕對不可能像作者所寫,有那麼大的漏洞,而且批評寫小說的人不該使年輕的讀者有「法律有如此大漏洞」的概念。

  但是因為作者在「來勢洶洶」一書裡對每一個步驟寫得如此清楚,著名的法律人士詳加研究後,發現從技術上來說,假如一個人真像作者描述的在一個州殺了人,如此這般的到另外一個州,以現行的美國法律的確沒辦法引渡,而這個人祇要不離開那個州,法律對他就無可奈何。

  這一個發現震驚了美國的法律界,一時列為研究討論的大題目。終於引起了好幾個州對州法的修改以彌補一部份的缺失。

  因為這個原因,「來勢洶洶」這本書的暢銷成為必然的道理,而大家有興趣的是——這位作家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他對法律那麼熟悉?能在法律中找出如此詭異一個方法。

  作者終於曝光了,原來費爾就是名作家史丹利·賈德諾的另一個筆名。史丹利·賈德諾(Erle Stanley Gardner)是美國當代最著名的作家之一。本身是法學院畢業的律師。早期執業於舊金山。曾立志為在美國的少數民族作法律辯護,包括較早期的中國移民在內。律師生涯平淡無奇,倒是發表了幾篇以法律為背景的偵探短篇頗受歡迎。於是改寫長篇的偵探推理小說,創造了一個五六十年來全美國家喻戶曉,全世界一半以上國家有譯本的主角——-梅森律師出來。

  梅森律師,全名派瑞·梅森(Perry Mason)是賈德諾筆下的英雄人物。以一個律師身份,絕對尊重職業道德,忠於當事人,膽大心細,有極強的推理能力,常在千鈞一髮之際,運用法庭戰略戰術,將當事人冤情平反。

  由於「梅森探案」的成功。賈德諾索性放棄律師工作,專心寫作,終於成為美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最出名的偵探推理作家,著作等身,已出版的一百多部小說,估計售出七億多冊,為他自己帶來巨大的財富,也給全世界喜好偵探、推理的讀者帶來樂趣。

  賈德諾與英國最著名的偵探推理作家阿嘉沙·克莉絲蒂是同時代人物,都活到七十多歲,都是學有專長,一般常識非常豐富的專業偵探推理小說家。

  賈德諾因為本身是律師,精通法律。當辯護律師的幾年,又使他對法庭技巧都學到了,所以除了早期的短篇小說外,他的長篇小說分為三個系列

  一、以律師派瑞梅森為主角的梅森探案。

  二、以地方檢察官Dough Selby為主角的DA系列。

  三、以私家偵探柯白莎和賴唐諾為主角的柯賴二氏探案。

  以上三個系列中以地方檢察官為主角的共有九部。以私家偵探為主角的有二十九部,梅森探案有八十五部其中三部為短篇。

  梅森律師對美國人影響很大,去年十二月九日筆者看華視「龍鳳妙探影集」尚聽到一句對白:「你以為我是派瑞梅森呀!」,派瑞梅森對讀者的影響力,有如當年英國的福爾摩斯。「梅森探案」的電視影集,臺灣早期上過晚間電親節目,由「輪椅神探」同一主角演派端梅森。影集在本省並不賣座。

  筆者研究其中原因,明顯的是因為歐美不成文法法律和我國成文法法律,在法律程序進行中有很多不同,尤其法庭的程序上有不同,所以不易使大家瞭解及共鳴使然。

  不成文法審判的時候,祇有法官一個人高高在上,他控制訟案之進行,但無權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之權在陪審團。起訴的檢方和被告是同等地位,在法庭左右方,互述理由,互提證據,互請證人,而且有權互相交互詰問(Cross Examination)對方證人。

  尤其是交互詰問對方證人,雖然是不成文法法律精華之一,但其中學問、技巧、詭計甚多。東方讀者或觀眾一時拿捏不住其妙處。

  最早有過一部有名的電影,由影帝金像獎男主角卻爾斯勞頓主演的「檢方證人」(Witness of Prosecution)——中譯「情婦」,就對不成文法的法律程序交互詰問各種技巧利用表露得十分明顯。不久前臺灣上演了一部香港來的影片「法外情」,也使觀眾留下深刻印象。

  去年十二月的第二周,某一個晚上,筆者偶然打開電視看到電視臺邀請了一些法界人士座談。可惜祇聽到結論,好像談到自由心證系列的國家,檢方一定要重視其自由心證發展出結論的過程。又談到交互詰問目前在我國言之過早,但也許會有向這方向進行的可能。

  研究賈德諾著作過程中,任何人都會覺得應該先介紹他的「柯賴二氏探案」。讀者祇要看上其中一本,無不急於找第二本來看,書中的主角是如此的活躍於紙上,印在每個讀者的心裡。每一部都是作者精心的佈局,沒有科學儀器、秘密武器。但緊張處令人透不過氣來,全靠主角賴唐諾出奇好頭腦的推理能力,層層分析。道來真是想當然爾,祇是我們沒想到這一點而已。而且他不像某些懸疑小說,線索很多,疑犯很多,讀者早已知道最不可能的人才是壞人。看到最後一章時反而沒有興趣去看他長篇的解釋了。

  美國書評家說:「賈德諾所創造的柯賴二氏探案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小說。單就一件事就十分難得——柯白莎和賴唐諾真是絕配!」

  他們絕不是俊男美女配:

  柯白莎:女,六十餘歲,一百六十五磅,依賴唐諾形容她像一捆用來做籬笆,帶刺的鐵絲網。

  賴唐諾:不像想像中私家偵探體型,柯白莎說他掉在水裡撈起來,連衣服帶水不到一百三十磅。洛杉磯總局兇殺組宓警官叫他小不點。柯白莎叫法不同,她常說:「這小雜種沒有別的,他可真有頭腦。」

  他們絕不是紳士淑女配:

  柯白莎一點沒有淑女樣,她不講究衣著,講究舒服。她不在乎別人怎麼說,我行我素,她不在乎體重,不能不吃。她說話的時候離開淑女更遠,奇怪的詞匯層出不窮,會令淑女嚇一跳。她經常的口頭禪是:「他奶奶的。」

  賴唐諾是法學院畢業不務正業做私家偵探。靠法律常識精通,老在法律邊緣薄冰上溜來溜去。溜得合夥人怕怕,警察恨恨。他的優點是從不說謊。對當事人永遠忠心。

  他們也不是志同道合的配合,白莎一直對唐諾恨牙牙的。

  他們很多地方看法是完全相反的,例如對經濟金錢的看法。對女人——尤其美女的看法,對女秘書的看法——

  但是他們還是絕配!

  柯賴二氏探案,筆者自民國四十八年間始在美多年收集,集全二十九集,已窮三年時間全部譯出,希望喜歡推理小說的讀者真能過癮。

  一九八八年五站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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