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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蓋莫明自辦公桌後向上望。

  他是個大個子、寬肩、灰發,很強壯,衣服合身,雄糾糾的男子。

  他大概四十歲,尚還可以稱雄摔角場。看到我進來,他問:「洛琳,怎麼回事?」

  「他硬要進來。」她說:「他——」

  蓋莫明站起來,把椅子退後,「我來處理。」他說,繞過寫字臺,快步兩下,「我來把他摔出去!」

  洪洛琳說:「他叫賴唐諾,他前天來這裡看任先生!」

  蓋先生中途止步,一手握住辦公桌的一角。他說:「姓賴,嗯?」

  「姓賴。」我說。

  「你出去,把門帶上。」他對秘書說:「我自己來處理。」

  門被關上。

  蓋莫明在向我,用穩定、生氣的灰眼珠看住我。

  「好,姓賴的。」他說:「你在亂搞什麼?」

  「我認為我在保護我的當事人。」我說。

  「好吧,你出去,留在外面辦公室裡,等你的當事人請你,你去保護他,不要闖到這裡來。」

  「錯是錯在我相信這個騙局。」

  「什麼意思?什麼騙局?」

  我說:「千萬不要死不認輸,我一開始就覺得有點不對。我只是想校對一下,所以我進了任加同的辦公室,我在他辦公桌的金屬面弄到了指紋,和我在汽車旅館里弄來的比較。我得到一個完全吻合的指紋,自然我認為任加同確是去過那旅館房間的。真正的真相,在突然發現這些不是任加同的指紋時,我才開始明白。」

  蓋莫明仔細看著我,很久,然後走回桌子後面,坐回他的回轉椅上去。

  「賴,坐下來談。」他說。

  我說:「極可能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為什麼?」

  「千萬別以為警察是笨伯。」

  「你去找過警察?」

  「警察來找過我。」

  他打開插屜拿出一本支票簿,拿起鋼筆,指向支票簿,他說:「好吧,多少?」

  「我只要真相,可以開始工作。」

  「有點錢在身邊,總是好的。」

  「我只要真相,可以開始工作。」我重複。

  他放下桌上用的鋼筆,把支票簿合起來,說:「我是個鰥夫。」

  我點點頭。

  「我也是男人。」

  我又點點頭。

  他說:「我在酒廊見到貝夏濃。她很好看,我喜歡她,我們一起出遊。」

  「多少次?」

  「有關係嗎?」

  「也不見得。」

  「好吧,」他說:「我們一起出遊。週六晚上,她下了班,我們一起去吃飯,又一起去親親汽車旅館。由她去登記。要知道,我在這裡認識我的人不少,我躲在車裡不出來。她登記成舊金山來的蒲加同,拿到鑰匙,我們去房間。

  「我們叫了冰和杯子,那旅館偵探不知如何起了疑心。是他自己把冰送進來的。」

  「你認為不太妥?」

  「也不見得,那旅館,我是他的抵押第一順位債權人,應該是用來賺錢的,不是生氣的。我在事過之後要請他們開除這偵探。事實上,這種旅館要什麼安全部門。」

  「之後發生什麼了?」我說。

  「有人敲門。」他說。

  「什麼人?」

  「賴,這一切你最好不要去過問。」

  「我一定要知道,你說下去。」

  「夏濃前去開的門。一個男人站在門前,他自口袋中拿出名片盒,自己介紹他是龍飛孝。說是助理地方檢察官。

  「我認為他是找我的麻煩,老實說,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對他說我自己是什麼人,叫他少來管我閒事,還是不吭氣,等他來主動。最後決定由他開口,看他玩什麼把戲。

  「結果發現他只看我們的表面,他相信我們是舊金山來的浦先生、浦太太。他一再道歉說他正在調查一件十分重要的案子。他說這件案子的一個重要證人在隔壁一間房裡。他說那證人等一下會有一位年輕男人來看他。他要和這兩個人談話。他說他目前不可以現身,要求我們准許他坐在我們房間,自窗子向外看。」

  「你們怎麼說?」

  「我們能怎麼說?我們告訴他,我們不在乎。我們又問他要不要來杯酒。他說他不要,於是我們三個人就坐在那裡,我們假裝舊金山來的浦先生、浦太太,我們說我們累了。」

  「於是怎麼樣?」

  「一小時之後,他一再謝我們,說是要走了。」

  「又如何?」

  「我對整個事情想了一下,越想,我越覺得不對勁。我叫夏濃自己用出租車回去,我自己就開車回家。」

  「什麼時候?」

  「大概是早上兩點鐘。」

  「之後如何?」

  「第二天我聽到龍飛孝被人謀殺了。我當然知道警察會清查當晚在每一幢房子裡的住客。我不知道龍飛孝有沒有告訴過什麼人,當時他在我們房子裡待過。我不敢冒這個險,我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人,我可以無條件的相信。」

  「我打電話跟旅館說是我要繼續租那幢房子兩天,我用專差把租金送下。」

  「為什麼那麼麻煩,要留下同一間房子?」我問。

  「當然是希望警方認為住在裡面的一對,就是當晚的一對。」

  「如此言來,你女婿從來沒去過那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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