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霍桑探案集 > 霜刃碧血 | 上頁 下頁


  01、習習微風
  02、發案的經過
  03、幾個關係人
  04、人證和物證
  05、申壯飛的消息
  06、追蹤
  07、手袋
  08、又是一件凶案
  09、隔室中的談話
  10、拘捕
  11、隔一層紗幕
  12、解釋

  ◎一、習習微風

  我要引用那一句「大風起於萍末」的成語,來形容這一件起初看似平凡而結局卻出人意外的迷離消稅的慘案。是的,我的引用也許近于曲解原意,但從某一個角度看,這件血案的過程,恰像是由一陣習習的微風,演變而成為投木飛沙的巨隨。

  案子發生的日期已是相當久了,在當時它確曾衝動過上海社會,不過因著牽連的人,有幾個是社會上的所謂「知名之士」,我雖會記敘,可是因著顧忌,不能不放意地「語焉不詳」。現在事過境遷,那些關係人的地位已跟著時代洪流的推移而起了變動,這顧忌的束縛也就在無形中解除。所以我現在筆尖上所飽蘸的是完全自由的墨汁。

  這是八月九日星期日的早晨,我們的簡單的早餐已經結束。我照例銜著紙煙,拿著一張申報的副刊,正在讀一段小說。清晨的微風從窗口裡進來,拂在臉上感到涼快。對座的霍桑老友也在一壁吸煙,一壁讀那第二張本埠新聞。兩縷青色的煙霧在靜穆的辦公室中嫋嫋地蕩漾著,交織成不規則的煙幕。吸煙,讀報,簡直成了我們的早課。

  靜寂中忽然爆出了一種緊張而近乎驚惶聲音。發聲的是對面籐椅子上的霍桑。

  「唉,奇怪!……包朗,有一件案子!」

  那誇張而有些類乎「危言聳聽」的聲浪,使我不由不放下附張而抬起頭來。他的閃動的目光凝住在報上,仿佛要透過紙背一般。他這副狀態真像黑暗中的貓兒,忽聽得壁角裡有什麼聲響,便昂頭張目地發威起來。

  我問道:「什麼案子?不會是那毛獅子的黨羽又捲土重來?……」找委實也沾染了些驚異。

  霍桑忙搖搖頭,答道:「不是,不是——這是一件奇怪的劫案——很奇怪。」他將手中的報紙向我一丟,嘴裡仍銜著白金龍紙煙,目光卻移到了那條溫州土產的地席上去,分明在開始運用他的腦力。

  我一接過報紙,瞟了一眼,便發見那「駭人聽聞的劫案」的標題。標題的字體並不大,只用三號字,想必因時間關係,地位不夠,臨時補插過去的緣故。

  那下面的記載是:

  「昨晚(八月八日)十一點半,北區通州路上,忽然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劫案。那時有恆路北區分署202號警士王福正巡行到通州路南口,忽聽得通州路上有女子喊救命的聲音。他抬頭一瞧,隱約見靠近鴨綠路口,有一個穿白衣裙的女子和一個戴草帽穿深色長衫的男子正在互相爭持。王福便奔過來追捕。他追到距離二三十步光景,便見那女子僕倒在路旁水泥的人行道上,同時還聽得睡骼一聲,那兇手丟了凶刀飛也似地望北面奔逃,一霎眼間,便已朝東轉彎向岳州路逃去。

  「王福舍了倒地的女子飛步上前,迫在兇手的後面。不料他一轉彎踏進岳州路時,那兇手已不見蹤影。他正要取出警笛來吹,一時卻不知道兇手逃往哪一個方向。遲疑問他忽見前面約摸二三十碼外,一輛停著的汽車開始軋軋地向前駛去。王福呆了一呆,才覺那汽車有些可疑,也許已載了那匪盜逃走。他拚命地奔上前去,一壁還高聲喝令停車。可是那汽車絕不理會,開足了速率,一霎眼間便已轉彎向兆豐路逃去。那時王福的警笛聲音雖也召來另一個警士,但汽車已遠,終於兜捕不著。

  「他們兩個一同回到通州路時,那穿白衣白裙的少年女子仍躺在水泥人行道上,左肩上血污猩紅,顯見受傷得重。那女子已經曼過去了,沒有知覺。王福用手撫摸伊的鼻管,幸而還有一縷微息。王福就將旁邊那把凶刀拾起來,交給他的同伴回警署去報告,他自己雇了一輛車子將那受傷的女子就近送進間行路同濟醫院裡去。

  「伊經過了醫士的急救,在半夜過後,曾一度蘇醒過來,才說明伊叫丁惠德,有一隻皮手袋,已被那匪徒劫去,袋裡有一支墨水筆,一張五元鈔票,和幾個零碎輔幣。那女子受假的部分雖不是要害,但在水泥地上躺了好幾分鐘,失血過多,神志不清,是否能夠安然出險,還沒有把握。

  「近來這種路劫事情層出不窮,這回劫物而又行兇,可見匪徒們的益發猖獗。負治安職責的當局若不設法撲滅,以後路上的夜行人們人人自危呢。

  我讀了這一段帶些誇張渲染筆調的新聞,先前給霍桑所引起來的一團緊張的期望,反而化成了一個美麗的皂泡。因為這種路劫案子在上海社會中,原是司空見慣。有時黃包車夫也會乘機下手,傷害行兇也往往是連帶的後果。每天報紙的本埠新聞版上,這一類新聞好像是少不得的點綴。霍桑剛才為什麼也這樣大驚小怪,我真有些不懂。

  霍桑正在翻閱一本上海地圖,抬頭向我瞧了一瞧。「包朗,你以為這案子怎麼樣。」

  我淡淡地答道:「這是一件平凡的路劫案啊。」我隨手把報紙擱在一旁,仍自顧吸繩。

  「唔,是的,平凡得很——但你知道劫去了什麼?」

  「報紙上不是說劫去了一隻皮手袋嗎?」

  霍桑又點點頭,把地圖合攏了。「不錯。手袋中有什麼東西?」

  我暗暗詫異霍桑怎麼會發這樣無聊的問句。我仍瞧著他答道:「一支墨水筆和一千五元鈔票。」

  霍桑又應道:「是的。那匪徒怎麼樣逃去的?」

  我有些兒不耐。「奇怪!報紙上明明說他是乘了汽車逃走的。你怎麼還問我?難道你——」

  霍桑忙舉起右手來阻止我。
  
  「是的,是的,我也說是乘汽車逃走的。」他坐得更挺直些,目光釘住在我的臉上。「包朗,你不是以為我小題大微肥?難道你瞧不出這回事的矛盾性—礙,你真瞧不出?好,我告訴你。現在我們試把這件事歸納攏來。那支墨水筆,你想要多少代價?我們姑且假定是一種中等貨,大概總在十五六元罷?還加上五圓鈔票和一隻手袋,一共也不過二十多元。但那行劫的朋友卻預先在好了汽車,他所下的資本未免太大些了。這是個顯明的矛盾點。你說是不是?」他移動目光,又瞧著地席,努力地抽煙。

  我開始有些疑訝,問道:「霍桑,你有什麼意見?」

  他吐了一口煙,自顧自地說:「包朗,你總知道馬路上的路劫事件,數十百元的首飾物品,大概只是一般小流氓所幹,若是大樓大樣地雇了汽車的匪徒,目的物決不會這樣小。你想一想,是不是有些特異——有些反常?那末,這裡面會不會還有別的情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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