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霍桑探案集 > 斷指團 | 上頁 下頁


  01、奇怪的郵色
  02、謀殺案
  03、求助
  04、再來一個
  05、血
  06、警告
  07、夜行
  08、陷阱中
  09、銜枚疾走
  10、佛殿上
  11、慘別
  12、一封信

  ◎一、奇怪的郵色

  新醫學對於神經衰弱的病症,有轉地療養的治法。我在和霍桑初期合作的那一年,經過了一次實驗,認為確很有效。就在那時,我的人生經驗上又刻下了一條驚險的深痕,我的日記中也因此增加了一頁新穎的資料。

  某年,我因著筆務過分繁忙,神經上起了些異症,症像是健忘,感覺過敏。我們的老友何乃時醫士便竭力勸我轉地療養。我依了他的話,霍桑就與我一同到南京去休息。我們在江口中華旅館中住了不滿三個星期,我的精神果然就慢慢地恢復。我自然非常歡喜。六月二十九日那天,天氣還不算十二分熱,華民表常在九十七八度之間。我一清早起來,穿了一件短袖汗衫,系了一條短褲,赤足拖著拖鞋,身體上感到非常舒爽。我吃過了早餐,躺在一張籐椅子上,口裡銜著一支紙煙,向窗外閑瞧。江口外滾滾的濁浪反映著金黃色的太陽,一閃一閃地發光。暖風一陣陣吹著。穿梭似的帆船在浪花間穿梭往來。蔚藍的天空中,碎片的白雲悠悠地流行。偶然有一群白鷗從高空中翱翔而下,掠過江面,形成一組組規例的隊伍。處在這個境地,真說得上俯仰左右,心曠神遠。

  「包朗,這裡又有一段新聞,昨天我倒沒有瞧見。」

  霍桑的呼聲召回了我的遐思。我回頭一瞧,他正取了一張隔日的《金陵畫報》,坐在我的背後披閱。他穿著一件白鐵機組的短袖襯衫,下面是府綢西褲,足上也同樣拖著寧波出品的草拖鞋,不過白麻紗襪卻沒有卸掉。

  我應道:「什麼新聞?」

  「又是記載你我的事。真討厭!」

  「他們又說些什麼?」

  霍桑一邊把報紙遞過來,一邊答道:「你自己瞧罷。」

  本埠新聞欄中有一行「大偵探近聞」的標題,下面附著一段冗長的記載。我開始朗誦那新聞:

  「私家偵探霍桑君同他的好友包朗君,業於本月十三日來寧,本報前經紀及。現據調查所得,確知二君寄寓在江口中華旅館二十二號。他們來寧的宗旨,在一般人想,總以為是來游閱名勝,其實有兩層原因:一則因為包朗君前患肺病,所以到江邊轉換新鮮空氣;一則因霍桑君現方研究植物學,特來寧地各山中搜集標本,以為研究之用。霍桑君是一個多才多能精警好學的人。他先前在蘇城破獲假江南燕案,去年又在北平破了「血匕首」一案,在上海又撲滅了一個秘密黨,和好幾件巨案,他的智勇特出的大名越傳越廣,幾乎全國都知,但他仍舊孜孜好學,並沒有一毫自滿的意思。據聞他所以研究植物,也和探案上有密切關係。因為江南一帶的植物裡面,有許多含毒的種類——」

  霍桑突的立起來,一手將我手中的報紙奪過去,向裡面的桌子上一丟。

  他皺眉道:「算了!算了!這些無聊話,誰耐得聽?」

  我笑道:「嗯,我既然耐讀,你倒不耐聽?」

  霍桑不答,在窗口邊站住,摸出紙煙來自顧自地吸著。

  我又說:「新聞上說我患肺病,不但捕風捉影,簡直是詛咒!不過說到你的方面,他們只有恭維的話。你怎麼倒反而不耐煩?」

  霍桑回眼瞪著我。「你想我喜歡他們的恭維?」

  「不是這樣說。他們到底沒有觸犯你。」

  「這種言過其實的稱讚,真使人難受。它只會招麻煩。上星期登了一次你我到寧的新聞,前天就來了何公館的電話,我自己回絕了。你不是告訴我昨天傍晚,我出去看朱雄時,又有個穿西裝的來看過我嗎?顯然也就是這新聞引得來的。」

  「是。那也許是個好奇心強烈的人,慕你的名,來瞻仰瞻仰泳的風采,不一定會給你什麼麻煩。」

  「就算如此,對於你養病避煩的旨趣也不方便,何況說不定並不如此單純。」他頓一頓。「你看見這西裝沒?」

  我搖頭道:「沒有。李四告訴他你不在,我在。那個人顯然不要看我,沒有一句話,洞頭走了。」

  「你問過李四那是個什麼樣人?」

  「問過的。李四說他的個子很高,服裝很時髦,是個年輕的上流人。」

  霍桑皺眉說:「這個人如果慕名造訪,怎麼不留一張名片?」他用白巾抹抹嘴。「總之,我不喜歡這一套。你得知道報紙上這樣大吹大擂,在有知識的看了,不免要說我標榜;在一般官家的偵探們見了,也足以激起他們的妒忌。這不是於我有報無益的嗎?」

  話確是很有意思。因為有一部分官家偵探,平日不無嫉視霍桑,恐防奪了他們的飯碗。現在他們看見報紙上偷揚霍桑,或者會更加引起他們的嫉妒。霍桑所慮的確是有可能的。

  我說:「其實警探們也用不到嫉視你。你決不會和人家爭功奪權。」

  霍桑歎一口氣。「對。這裡面還有一種理由,他們更不必著慌。我相信目前的官廳裡萬萬不需要像我這樣的人。他們的飯碗正安如磐石。除了幾處大都會以外,內地的司法大半不會獨立,司法權在行政者手裡。他們一大半都抱著「省事」的秘訣。譬如地方上出了凶案疑案,那主其事者就把被害者的貧富貴賤作為處理的標準。被害者是個貧窮無力的平民,他們就守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格言,含含糊糊地延擱了事。假使是個有勢有財的闊老,上面有大帽子壓下來,非追究不可,他們就另玩一套移花接木的手法。他們隨便抓到一個所謂兇手,逼成了口供,抵了應得的罪,也就完了。你想這樣的辦法豈不乾脆了?什麼調查實情,研究疑跡,搜集證據等種種麻煩的手續,概都可以免去?至於利用科學方法的偵查更是相差十萬八千里!那麼他們何必用我?我又怎麼會奪取一般偵探先生們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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