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以前,我死去的家 | 上頁 下頁 |
| 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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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二樓啟一郎夫妻的房間,靠在安樂椅上,茫然地看著窗外。她似乎聽到了我的腳步聲,轉頭看著我。 「我想等你回來再動手。」沙也加說。 「等我?動手甚麼?」 「看裏面的東西啊。」 「裏面的東西?」 「金庫裏面的東西啊。」她的語氣很乾脆。 「金庫?」我看著壁櫥,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開的金庫門,竟然朝向我敞開著。我倒吸了一口氣,看著沙也加:「妳是怎麼打開的?」 「當然是用密碼。」她做出轉動密碼鎖的動作。 「妳知道密碼?」 「對。」她點了點頭,「在這棟房子裏的數字只有一個,二月十一日,十一點十分。〇二、一一、一一、一〇。」 「所以就打開了?」 「沒錯。」她回答的時候,並沒有露出得意的神情。 「真是夠了,」我說,「我剛才那麼辛苦簡直白費了。」 「那種事不重要,」她站了起來,走到我旁邊,「你把金庫裏面的東西拿出來。」 「妳還沒看嗎?」 「還沒看。」她說完,費力地擠出一個笑容,「因為很可怕,所以等你回來再說。」 我也覺得很可怕。我暗自嘀咕,然後伸出手。 金庫裏放了一個灰色的A4信封,鼓鼓的信封裏除了資料以外,應該還有其他東西。 信封表面用黑色麥克筆寫著「御廚藤子夫人親啟」幾個字。收信人應該是御廚啟一郎的妻子,也就是佑介的祖母,背面寫著「神奈川縣警小倉莊八」。 「警察……」 「裏面裝了甚麼?」 在沙也加的催促下,我打開了信封,裏面有兩張信箋和一封藍色手套,應該是兒童手套。 「日記上有提到這副手套。」沙也加說,「我記得是新年的時候,他說第一次戴媽媽織的水藍色手套。」 我把手套放在手掌上,手套的大拇指和食指的部分被燒掉了。 §6 信箋和信封上所寫的文字筆跡相同,寫了以下的內容。 「現將寄放在此多日的物品歸還,因是妳孫子的遺物,想必會勾起妳的感傷,但我只是盡職務之責,敬請見諒。 昨天在分局內完成了最終報告,做出了這場意外疑為用火不慎引起火災的結論。起火點位在一樓中央雅和先生的書房,相信夫人也知道,最近因為空氣乾燥,類似的火災頻傳。 恕我斗膽表達我個人的意見,我並不同意這樣的結論,心裏仍然有好幾個不得其解的疑問,最在意的就是在那個房間燒焦的現場發現了一個十八公升的燈油桶。 關於這一點,妳向警方陳述,因為雅和先生覺得每次為取暖器加燈油時,都要去地下室拿太麻煩,所以經常把一罐燈油放在房間內。 以前曾經在府上當幫傭的倉橋民子女士也做出了相同的證詞。 但我還是無法接受,從燒焦的痕跡判斷,雅和先生的書房有很多高級家具和擺設,是非常有品味的房間,難以想像會在那樣的房間角落放十八公升的燈油桶這種煞風景的東西。 恕我直言,我仍然堅信我最初的直覺,我知道這種不祥的想像引起妳的震怒,但我仍然猜想那場火災是父子同歸於盡。 從現場找到的佑介那副手套可以證明我的推理,暫時交由警方保管的這副手套在手指的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之間清楚地留下了一條棕色的線痕,一看就知道是鐵鏽。為甚麼會有那條鏽斑?在思考了所有的可能性之後,認為最有可能是在搬十八公升的燈油桶時留下的痕跡。十八公升的燈油桶上附有細條的金屬把手,一旦金屬把手生鏽,戴著手套提起燈油桶時,就會留下幾乎相同的痕跡。 所以,當時才會向妳提出暫時保管這副手套的要求。 但鑑識人員認為無法斷定那副手套是否曾經用來搬燈油桶。誠如夫人所知,既然無法斷定,手套就不具有任何證據能力。 除此以外,還有多處不像是單純火災的疑點,只是都缺乏有力的證據,無法成為證明父子同歸於盡的證據。 雖然深感遺憾,但最後還是決定從這起事件收手,再加上目前又發生了一起大案,必須將精力投入那起案子的偵辦工作。 我相信之後應該沒有機會再見面了,敬請保重身體,衷心祈禱妳早日走出傷痛。」 在署名之後,還有附記內容。 「附記 最近接獲奇怪的通報,通報者聲稱在二月十一日,也就是案發當天在動物園看到妳們。從時間上來說,應該不可能,而且妳當初告訴警方,當天獨自一人出門買菜,所以顯然相互矛盾。雖然警方人員向通報者如此解釋,但對方似乎不太接受,可能有人和妳長得很像吧。」 看完之後,我把信箋交給沙也加。她立刻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我檢查了那副手套。正如刑警小倉在信中所寫的,手指的地方有一條棕色的線痕。 「怎麼會這樣?」我忍不住說道。佑介的死果然牽涉到複雜而醜陋的人際關係嗎? 「同歸於盡……」沙也加小聲嘀咕道:「火災並不是單純的意外嗎?」 「雖然那名警察無法斷言,但他這麼推理。」 「他在信中說,有很多疑點,還有這副手套。」說著,她看著我手上的手套。 「在書房內發現十八公升的燈油桶的確很奇怪,照理說,警方應該會更詳細調查這起案子。」我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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