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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4

  康正還有一點時間,他決定再次搜索園子家,希望能找出笹本明世所說的備份鑰匙。根據她的說法,應該還有一把才對。

  他連小盒子、洗臉台的抽屜都找過了,還是沒有找到鑰匙。但他有另一項發現。

  書架中段有個陶瓷小丑人偶,人偶的頭是可以摘下的。摘下之後裏面是筆筒,插滿了原子筆、自動鉛筆、簽字筆、鋼筆等。康正抽出自動鉛筆,裏面有筆芯。他又拿了另外兩、三枝筆來看,每一枝都是可以寫的。於是他才明白為甚麼屋裏幾乎看不到筆。

  然而,康正同時產生了新的疑問。這麼一來,便無法解釋記事本附的鉛筆為何會在桌上了。他原本認為是園子本人用那枝鉛筆在貓咪週曆背後寫了東西,但為甚麼要特地拿不好寫的記事本鉛筆來寫呢?只要一伸手,就能搆到這小丑筆筒。記事本收在包包裏,所以不可能是只有鉛筆剛好放在外面。

  這麼一來——

  用過鉛筆的人不是園子,而是兇手。兇手想找筆卻找不到,才會用包包裏記事本的那支鉛筆。用鉛筆來做甚麼?推理到這,又讓他想起了週曆。他認為那張週曆背後一定寫了甚麼才對。但如此一來,又出現為何要燒掉的疑問。

  簡直就像打地鼠——康正想起遊樂中心的玩具。打掉一個疑問,其他難題又紛紛從別的洞穴裏冒出來。

  康正背靠著床而坐,把自己的包包拉過來,從中取出一個塑膠袋。裏面有一把鑰匙。那是發現園子的遺體時,丟在信箱裏的鑰匙。

  殺害園子的兇手肯定是用備份鑰匙開門的。問題是兇手用的是否就是這把鑰匙。在此之前,他一直以為是這把鑰匙,所以他想不通兇手的目的何在。

  但如果還有另一把鑰匙的話,事情就不同了。兇手把自己用過的鑰匙帶走才是合理的。換句話說,信箱裏的備份鑰匙另有緣由。

  但康正仍無法釋懷。就算把鑰匙放進信箱的是園子,她又為甚麼要這麼做?

  時間差不多了,他非走不可了。他把新的謎團寫在記事本內,離開公寓。

  隔壁二一四號室沒有掛名牌,園子的住處也沒有,對獨居於大都會的女性而言,這可能是很正常的做法。

  一按門鈴,門縫便露出一張臉,是個看來年輕但皮膚卻不怎麼好的女子。她似乎脂粉未施,燙過的長髮以髮箍固定。

  一聽康正自報姓名,她便放下了戒心。表達弔慰之情的那張臉頗為清秀。

  他表示,聽聞妹妹曾想和她借攝影機,問她可否告訴他詳情。身為自由作家的她,先關上門,解開鏈條,才又開門。她穿著有貓咪圖樣的水藍色毛衣。康正心想,年輕女子都喜歡貓啊。

  「詳情其實也就只是那樣而已,而且到頭來也沒借。」

  「關於這件事,可以告訴我她為甚麼又不借了嗎?」

  「她沒說耶。」

  「這樣啊。」康正心想,所以加賀才覺得奇怪嗎?「不好意思,好像給您添了不少麻煩。刑警也來過吧?」

  「嗯,一次而已。不過,不會麻煩的,請別放在心上。倒是令妹自殺的原因,到現在還不知道嗎?」

  「嗯,是啊。」加賀似乎是以此為由來問話的。「據說您有時會與舍妹聊上幾句,都談些甚麼呢?」

  「很多耶,但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她微笑著說。

  「比如說貓?」康正指著她的毛衣說。

  「嗯,比如說貓,因為我們都愛貓。這棟公寓規定不能養寵物,所以我們經常抱怨。不過我想令妹大概比我更愛貓吧,還隨身帶著照片呢。」

  「貓的照片嗎?」

  「嗯。不過,嚴格說起來是張貓畫像的照片。她說房裏掛著兩張很棒的小貓咪油畫,不過因為她希望隨時都能看到,就拍了照,將它夾在記事本裏。」

  「哦……」康正含糊地點頭。但他並沒有看過她說的畫或照片。

  說到畫,康正立刻聯想到佃潤一。那兩幅畫會不會就是潤一畫的?接著又想起燒剩的照片。那會不會就是拍了油畫的照片?

  「啊,不好意思,光扯這些無關緊要的事。」她似乎將他的一臉沉鬱做了另一番解釋。「我也很希望能提供一些有用的資訊……可是就連我上次跟刑警先生說的,也都是些很不確定的事。」她同情地說。

  這句話引起了康正的注意。

  「除了攝影機之外,您還向警方說了別的嗎?」

  「嗯,刑警先生沒告訴您?」

  「沒有。是甚麼事呢?」

  「我真的不是很確定。」她先聲明。「我記得星期五晚上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

  康正不禁「咦」了一聲。「您說的星期五,是指發現舍妹遺體前的星期五吧?是幾點左右呢?」

  「我想還不到十二點。不過我沒甚麼把握。」

  「您聽到的是舍妹的聲音?」

  「這我就不敢說了……不過,確實是男人和女人的聲音。」

  「男人和女人……」若女方是園子,男方除了佃潤一之外不會有別人了。「最後聽到那聲音是甚麼時候?」

  「對不起,我當時正在工作,沒注意這麼多……」

  自由女作家顯得過意不去,但這可說是相當大的收穫了。

  接著她又說:

  「星期六的事,刑警先生也沒告訴您嗎?」

  「星期六的事?甚麼事?」

  「其實這個我也沒甚麼把握。」她說,看來她是個健談的人。

  「我覺得,星期六白天有人出入隔壁房間。」

  「星期六嗎?」康正的聲音不自覺地大了起來。「怎麼會……」

  「嗯,所以我才會以為是我聽錯了。」

  「您有聽到甚麼聲響嗎?」

  「對。這裏的牆壁很薄,聽得滿清楚的。不過,那也不一定是令妹的房間,可能是斜上方或是下面傳來的。我聽到有人按門鈴。」這位自由女作家慎重地說。康正看得出她其實並不像她所說得那麼沒把握。只不過她不願意別人把她的話看得太重要。

  康正道了謝便走了。離開公寓,他在前往車站的路上尋思:加賀是為了要讓他知道這些才叫他去找隔壁鄰居的嗎?

  §5

  本間股長帶來了一個穿著黑色運動皮夾克的年輕人。這個人一臉不耐煩,康正則面無表情地迎接他。

  本間遞過來的文件上,貼著一小張載明了時間與車速的紀錄紙,上面以食指蓋了騎縫章,旁邊簽了名。本間花了不少時間才讓他簽名蓋章,康正在箱型車裏都看到了。

  「請出示駕照。」他向年輕人說。

  年輕人以賭氣的態度,連咖啡色的證件夾一起交出來。

  康正正要在罰款單上填寫必要事項的時候,一如預期,年輕人終於開口了。

  「我也跟那個警察說過了,我沒開那麼快。」

  紀錄上印著七十四公里。他們執行取締的路段限速為五十公里。

  「就是有,才會像這樣被記錄下來。」康正指著紀錄紙說。

  「我聽說那個不太準。」

  那個指的好像是雷達測速器。

  「哦,是嗎?怎麼個不準法?」

  「他們說因為測量的角度和距離甚麼的,會得到不一樣的數據。」

  「他們是哪些人?」

  「他們……大家都這麼說啊。」

  「我們是依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條件之下測量的。對機器的維修調整也從來沒有疏忽過。如果你對機器有所懷疑,可以申請法院判決。有時候就是會有這樣的人。只不過我可以透露一則很有用的訊息。」康正對年輕人微笑。「我們這次所使用的測速器是日本無線的產品,到目前為止上法院一次都沒輸過,也就是說,它是無敵的冠軍。怎麼樣?你要向冠軍挑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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