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使命與心的極限 | 上頁 下頁 | |
三二 | |
|
|
七尾在一旁看著兩人動作,心想以後也要用打火機。 「不過,你住這家醫院沒問題嗎?」訪客以煙指著建築物。 「沒問題?甚麼意思?」 「不是引起很多騷動嗎?恐嚇說甚麼要炸掉醫院的,我從電視上看來的。」 「哦,那個喔。醫生有來說明啊,還說要是我們擔心,可以辦轉院手續。一下子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不過後來覺得麻煩,就回說現在這樣就好了。反正,那多半是惡作劇吧?如果甚麼事都要當真,這年頭日子怎麼過啊!」 「對啊,大概是惡作劇吧。」訪客以輕鬆的口吻表示贊同,又稍微壓低聲音說:「不過,那傳聞是真的嗎?」 「傳聞?你說那個啊?醫療疏失?」患者也跟著壓低聲音。 「嗯,我聽說好像瞞了不少。」 「瞞?你是說醫院有這種過失?」 嗯,訪客點點頭,然後向七尾瞄了一眼,看來還是在意旁人的耳目。七尾轉身,拿出手機假裝撥打,他沒有偷聽的意思,但也不想打斷他們談話。 「你從哪裡聽來的?」患者問。 「跟你說,我有個同事的媽媽以前也在這裡住院,他說他媽媽死得不明不白。」 「怎麼說?」 「細節我沒問,不過好像是院內感染。MR……甚麼來著?好像是一堆英文字母拼成的病。」 應該是MRSA 感染症吧,七尾猜想。這是一種常見的院內感染。 「對啊!本來得的是不相干的病,為了動手術才住院的,可是住進去沒兩天,就得了那種病,還沒動手術就死了。你不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很奇怪啊!是在醫院裡感染甚麼奇怪的病菌吧?」 「是啊,要是沒住院,就不會得那種病了。這樣子,家屬怎能接受呢。」 「結果他怎麼處理?跟醫院抗議嗎?」 「他當然去質問醫院了,可是照醫院的解釋,意思是說那不是過失,好像說得那種病是沒辦法避免的。」 「這算甚麼?這樣他就算了?」 「沒有,他也不服氣,去問認識的律師甚麼的,結果人家也說這種事沒辦法處理,後來就不了了之。」 患者哦了一聲。「不能處理啊。」 「我也不太清楚,不過醫療疏失不是很難證明嗎?我們一般人沒辦法啦!又沒有醫學常識,醫院裡的事情他們一瞞,我們就沒輒了。」 「這麼一想,還真有點可怕。」 「是啊,所以我才問你這家醫院要不要緊。」 「你問我,我也答不上來啊。像我,只是割個息肉而已,應該不會出甚麼離譜的大錯吧。」 「也只有求老天保佑了。」 兩人摁熄了煙,回到醫院。七尾等他們離開後,才拿下夾在耳上的煙。在他們談話時,他把第一根煙丟進了煙灰缸,又費了一番功夫,才點燃了第二根煙。 關於MRSA 感染,七尾也稍有認識。所謂的MRSA,指的是葡萄球菌因某種原因而產生抗藥性,葡萄球菌本身可說是無所不在,但健康的人不會發病。只不過,病菌有了抗藥性就另當別論,經常在幼兒、老人、住院患者身上發病,由於沒有特效藥,因此引發腸炎、肺炎甚至敗血症而喪命的例子時有所聞。光是聽到院內感染這四個字,的確很容易認定是醫院管理不善,但由於無法預測細菌是由誰或是經由何種媒介感染,所以事實上要做到完全預防幾乎不可能,最多也只能將發病的患者隔離、針對症狀予以治療,只要醫院在這方面沒有缺失,就不能追究醫院的責任。就剛才那兩人的談話內容,七尾認為帝都大學醫院並沒有錯。只有在判定感染原因明顯是出於預防工作不足,以及發病後的治療不當時,才能追究醫院的責任。 何謂醫療疏失?其實是相當難定義的。醫事法將其定義為在醫療行為造成有害結果時之所有醫療事故。其中,除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案例之外,均視為醫療疏失。也就是因故意或過失所引起的,但通常不會有故意的情況。 依照這種說法,感覺醫療疏失的定義相當明確,然而現實中,問題在於是否為不可抗力。官司中所爭執的,絕大多數都是這一點。 至於個中原因,在於患者與院方對事故肇因的看法不同。當事故發生時,包含醫師在內的院方會將其原因訴諸於無可避免的外在因素,如疾病的特性或患者的體質等。相對于此,患者則將問題放在醫護人員的能力不足、疏忽等個人因素上,這麼一來自然會產生衝突。 那封恐嚇信便刺激了這部份的衝突,患者們的心情顯然因此受到震盪,這種動搖是否也是犯人的目的,七尾還不知道。 特殊犯搜查二組還不能說已經將這個案子正式列入調查。七尾和阪本正在帝都大學醫學院和醫院收集情報。醫院事務局的說法不能當真,因為無法判斷他們是否真的將一切開誠佈公。 公開醫療疏失,並為此道歉—— 犯人二度要求的內容究竟是甚麼,七尾目前還未完全掌握。至少,帝都大學醫院這幾年沒有發生這類糾紛。大約十年前曾發生過一個案例,一名患者被診斷為胃癌而接受胃部切除手術,事實上只是胃潰瘍,不需要動手術。這個案例已由主治醫師道歉,患者與醫院也達成和解。 恐嚇信若是單純的惡作劇當然沒問題,如果不是,那麼犯人應該有明確而堅定的動機。這麼一來,犯人今後可能會提出引發其動機的事實。七尾如此推測。 也許,關鍵尚未出現。 然而,這麼想之後,他獨自苦笑,一種自虐的笑。等到案子真的成立,自己大概會被調離第一線吧。 兩年前,曾經發生一起大型信貸公司遭恐嚇的案子。犯人持有公司客戶名單,並說要在網絡上公開,恐嚇信也是透過網絡寄發的。 七尾等人分析電子郵件,查出犯人主要是利用新宿的網咖,最後,埋伏的調查員成功逮捕了犯人。犯人是該公司的離職員工,離職前帶走了顧客名單。 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問題,直到在犯人持有的名單中有了驚人發現後才趨於複雜。 那份名單是前科犯的詳細資料。不僅有姓名、住址、前科、外貌特徵等,人數多達數千人。 能夠搜羅這種數據的組織只有一個,這件事一定有警視廳的人涉足。 然而,接下來的調查工作便沒有進展,正確的說法是遭到高層的打壓。七尾感到焦躁,因為警方又要重蹈護短這種遭人批判的覆轍了。 |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