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假面飯店·前夜 | 上頁 下頁 |
| 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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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上到四樓。這是宴會廳的樓層,現在一片靜謐。走廊上有一排沙發,尚美請穗積理沙坐下並坐在她身旁。 「我想請妳答應我的事,不是別的,就是請別把我接下來跟妳說的話,當作正式的證言處理。因為這只是我個人單純的推測,完全沒有當作證據的價值。不僅如此,這對利用我們飯店的客人而言,可以說是一種重大的背叛行為。可是我看到穗積小姐這麼拚命,想說或許能幫上妳的忙,所以才想告訴妳。怎麼樣,妳能答應我嗎?」 「我明白了。我答應妳。山岸小姐跟我說的事,我絕對不會告訴任何人。」 尚美「呼」地吐了一口氣。 「我相信妳的話。剛才那張照片,能不能再給我看一下?」 「好。」穗積理沙答道,從包包裏取出照片。尚美確認之後點點頭。 「剛才我跟妳說過,十月三號那天,我沒看到這位先生。不過這位先生很有可能住在我們飯店。」 「怎麼說?」 「為了說明這個原因,我必須先跟妳說,上次這位先生住在我們飯店的事。」 「哦,那個。」穗積理沙翻閱記事本。「剛才我請別人查過了,是七月十號,他用本名南原定之入住。和妳的記憶一樣。妳真的很厲害。」 「不敢當。其實那天,某位小姐也入住本飯店。住房手續是我辦的,所以印象非常深刻。為甚麼呢?因為那位小姐散發出玫瑰的甜郁香氣。」 「玫瑰?」 「飯店裏噴香水的人不少,但隔著櫃檯還能聞到就相當罕見。但那絕不是令人討厭的味道,而是非常迷人的香味,我不由得還跟她聊起這個香水。」 穗積理沙面帶困惑地聽著。可能是不懂這番話和自己調查的事有何關連吧。 「隔天早上,出了一點狀況。那位先生辦完退房手續後,他把房間的毛巾放進自己的包包裏。」 「啊!剛才講的……就是這位先生吧。」穗積理沙再度看向照片。 「沒錯。我收下了毛巾,但那時我嚇了一跳,因為毛巾有一股玫瑰香氣。錯不了,一定是那位小姐散發的香氣。」 「所以說,那是……」穗積理沙睜大雙眼,猶如鯉魚求餌般動著嘴巴。 「接下來是我的想像。」尚美說:「我不知道事情的經過,但那位小姐應該去了他的房間,然後用了房間的毛巾。所以毛巾才會沾上她的香味。但那位先生收拾行李時,不小心把毛巾放進包包。可能是這樣吧。」 「這兩人有一腿吧。所以在這間飯店幽會。」 面對穗積理沙這句話,尚美偏著頭說: 「也有這種可能性,但我覺得不是。」 「不是?」 「我猜那時候,他們兩人是第一次見面吧?」 「怎麼說?」 「首先,他們各自訂了房間。如果要幽會的話,訂一個房間就夠了。還有,兩人都是刷卡付費。也就是說,兩人都用本名入住。」 「這樣啊。可是如果假藉工作名義來大阪,不確實訂房就沒有收據,所以非得用本名訂才行吧。」 「這也有可能。只是,幽會的話不會去酒吧吧?」 「酒吧?」 「那位先生的賬目明細裏,有『天空景觀酒吧』的賬單。我記得那個金額,以一個人來說有點多。還有,他還叫了客房服務,是香檳。這也不是一個人會喝的酒。所以我猜,他們兩人是在酒吧意外認識,然後轉移陣地去了那位先生的房間,然後又叫了香檳來喝。」 「咦?」穗積理沙定睛凝視尚美的臉。 「怎麼了嗎?」 「在飯店工作的人,總是這樣嗎?仔細觀察客人的行動,還做出各種想像?」 「不,並非總是這樣……我們是看著客人的一舉一動,想說有沒有甚麼可以幫忙的,如此而已。」 「不過,三個月前的事,妳居然記得這麼清楚,真的很厲害。」 「這真的沒甚麼。」 但其實,尚美是特別記得這兩個人的事。收下那位先生遞出的毛巾,被上面沾染的玫瑰香氣嚇到後,不久那位小姐就來辦退房手續。兩個人都離去後,尚美仔細看了他們的賬目明細,才做了各種想像。就飯店人而言,這不是值得嘉獎的行為。 「關於七月十號的事,我已經很清楚了。問題是十月三號,這位先生有沒有來這裏。」穗積理沙再度出示照片。 「最重要的事,我還沒跟妳說呢。也就是我認為這位先生,很有可能在十月三號來過飯店的理由之一。我已經說過好幾次了,那一天我沒看到他。不過那位小姐,確實有來飯店。」 穗積理沙的雙眼睜得更大了。「帶著玫瑰香味的小姐?」 「她辦退房手續的時候,我正在櫃檯。不過幫她辦理的是另一位櫃檯同事。那時我在旁邊看,發現是那位小姐。當然,那位小姐來飯店,也不代表照片裏的男性就一定和她一起來。」 「能不能告訴我,這位玫瑰小姐的名字?」 「呃……」尚美的身子往後退。「這不太方便……」 「我明白。在妳的工作上,不能隨便透露客人的名字。但這是為了逮捕兇手。求求妳,拜託妳。我絕對不會跟任何人說,是妳告訴我的。」穗積理沙擺出膜拜姿勢,頭不停地上下鞠躬。 尚美嘆了一口氣。 「請別這樣。妳這樣求我也沒用。我不記得她的名字。要是幫同一個人辦過好幾次手續,或許會記得,但只有服務過一次的客人,我實在無法記住客人的名字。」 尚美沒有說謊。縱使是那位帶著玫瑰香的小姐,雖然仔細看過她的賬目明細,但名字也只是瞥了一眼,完全不記得。 「這樣啊。說得也是哦。看來只能靠我們自己想辦法了。」穗積理沙一臉失望地搔搔頭。 「我認為以正式的辦案方式進行最保險。只是穗積小姐,妳別忘了最初答應我的事喔。照片裏的男性和帶著玫瑰香的女性發生關係,只是我的想像而已。就算事情真的如我所想,但若與案件無關,依然是嚴重侵犯隱私,違反保密義務。」 「我明白。我一定會遵守承諾,絕對不會說出山岸小姐的名字。請妳放心。」穗積理沙說得自信滿滿,還拍胸脯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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