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空洞的十字架 | 上頁 下頁
一二


  這個事實和一審時,檢察官所陳述的內容完全相符——蛭川把海綿球塞進愛美嘴裡,捆住她的手腳後,把她關進廁所。在物色財物後,擔心愛美會配合警方畫出他的肖像,所以就去廁所掐死愛美。

  第二個證據是海綿球。

  檢方運用科學辦案的方式調查了海綿球,但其實並沒有太複雜。檢方想要瞭解海綿球的重量,雖然小夜子發現愛美的屍體後,把海綿球從她嘴裡拿了出來,但海綿球上沾滿了口水。警方記錄了當時的重量,由此推算出唾液的重量。由此發現,八歲的孩子至少需要十分鐘才能分泌那些唾液量。如果蛭川所說的屬實,海綿球上根本不可能沾到那麼多唾液。

  第三個證據是眼淚。

  警官接獲報案趕到時,小夜子抱著愛美的屍體。她抱著女兒,用手帕擦拭著女兒的臉。兩名警官記得她當時對女兒說的話。

  真可憐,你一定很難過吧,所以才會流這麼多眼淚。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一個人留在家裡。你一直哭,一直哭,媽媽都沒有回來,你一定很害怕吧——當時,小夜子說了這些話。

  小夜子聽了之後,也喚醒了當時的記憶。她站在證人席上陳述發現屍體時的情況,證實「我發現愛美時,她的臉上都是眼淚。」

  「屍體不會流淚,被害人之所以會流淚,是因為被捆住手腳,嘴裡又塞了海綿球,然後被丟進了廁所。請各位想像一下,這種狀況是多麼可怕。一個八歲的女孩子遭遇這種情況,怎麼可能不哭呢?」

  聽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語帶哽咽地說這番話,中原握緊了放在腿上的雙手。想到女兒所感受的恐懼和絕望,就覺得彷佛墜入了又深又黑的穀底。

  中原也以檢方證人的身分站上了證人席。他在證人席上訴說著愛美是多麼乖巧的孩子,她為這個家庭帶來了多少歡樂,同時也陳述了被告蛭川至今從未寫過任何道歉信,看他在接受審判時的態度,也完全感受不到他有任何反省。

  「我希望可以判處被告死刑。只有這樣……不,即使這樣,也無法償還他犯下的罪行。被告犯下了如此重大、極其重大的罪行。」

  但是,辯方律師當然不可能袖手旁觀,對檢方提出的三大證據都百般挑剔,認為這三項證據的科學根據太薄弱。

  律師問被告蛭川:

  「你把被害人搬去廁所時,並沒有想到她已經死了吧?」

  「沒錯。」蛭川回答。

  「逃走的時候呢?有沒有想到被害人?」

  蛭川回答說:「記不清楚了。」

  「有沒有可能你想到被害人,所以去廁所察看呢?」

  檢方立刻提出抗議,所以無法聽到蛭川的回答,但辯方顯然想要藉此證明鞋印和被告的證詞並沒有自相矛盾。

  關於海綿球上的唾液量,律師反駁說,可能脖子被掐時,會導致比平時分泌更多唾液。關於眼淚的問題,則推測可能是被害人母親自己的眼淚滴在女兒臉上,結果誤以為是女兒流了那麼多眼淚。

  中原在聽律師說這些話時,感受到的不是憤怒,而是不可思議。為甚麼這些人想要救蛭川?為甚麼不願意讓他被判死刑?如果他們自己的孩子也遇到相同的情況,他們不希望兇手被判死刑嗎?

  二審多次開庭審理,甚至找來和愛美體型相近的八歲女孩做了實驗,把和命案相同的海綿球放進她嘴裡。那個孩子幾乎無法發出聲音,所以對蛭川供稱因為愛美叫得太大聲,為了讓她閉嘴,才掐她脖子的供詞產生了質疑。辯方當然也反駁這個看法,認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檢方和辯方的攻防持續到最後一刻,中原發現被告蛭川身上出現了變化。他的眼神渙散,面無表情。雖然他是審判的主角,卻好像臨時演員般,完全感受不到他的存在,讓人覺得是否因為審理過程拖得太長,他漸漸失去了真實感,忘了是在審判自己。

  終於到了二審判決的日子。那天下著雨,中原和小夜子撐著傘,在走進法院前,仰頭看著莊嚴的建築物。

  「如果今天不行……就真的不行了。」

  中原沒有回答,但他也有相同的想法。

  雖然按照審判規則,並不是完全絕望。即使二審被駁回上訴,還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但是,必須有新的證據才能夠推翻二審的判決結果。中原親眼看到了檢方在二審中發揮的堅持和智慧,知道他們已經盡了全力,手上已經沒有新的王牌了。

  「你覺得要怎麼死?」小夜子抬頭問他。

  「自古以來,為抗議而死,只有一種方法,」中原說,「那就是自焚。你沒聽過『法蘭希努之歌』︹注:本曲為一九六九年廣告作家鄉五郎受法國女性 Frabcube Kecinte 自焚反戰影響而創作之歌曲。︺這首歌嗎?」

  「我不知道……嗯,這種方法也不錯。」

  「走吧。」兩個人並肩走向法庭。

  他們誓死的決心終於有了回報,在冗長的判決理由後,終於聽到了「主文,撤銷第一審的判決,判處被告死刑。」

  中原握住了身旁小夜子的手,她也用力回握。

  被告蛭川一直微微搖晃著身體,但聽到判決的瞬間,他的動作立刻停了下來,然後對審判長微微鞠了一躬,但沒有轉頭看中原和小夜子。之後,蛭川被綁上腰繩,離開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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