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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追著文字看的時候,新田屏住呼吸。抬起頭後,才把氣吐了出來。

  「自稱 x1 的人寄的郵件收到日期是十月四日。這是第一起命案發生的日期吧。」

  「對。然後 x2 寄出『計劃2完成』這封信的十月十一日,是發現野口史子遺體的日期。」

  新田搖搖頭,怎麼想都不是巧合。

  「意思是命案的兇手有好幾個,這些電子郵件是這些人討論這次犯案的時候寫的嗎?」

  「這樣想應該沒錯吧。」

  新田回看稻垣認真的表情後,將視線轉向周遭的人。當然,在場的人都已經知道了。沒有一個人神色渙散。

  新田再度看向電子郵件。

  「這是在野口的電腦裏找到的,所以寄信人寫的 x2 應該就是野口囉。」

  「當然,應該是吧。」

  「既然這樣,把野口找來不就行了?信中也提到了緯度和經度,可以用這個逼問他吧。」

  「不用你說我們也會把他找來。而且早就找了。」尾崎從旁插嘴:「我們沒有逮捕他,而是以約談的方式進行偵訊。」

  「野口有承認犯案嗎?」

  「大致上承認了。」管理官說得很乾脆。

  新田看向稻垣。「真的嗎?」

  「對啊,真的。」稻垣點點頭。「根據野口的自白,他扼殺妻子史子是在十月十日晚上七點左右,地點在自家客廳。然後就把屍體放著,出去和朋友喝酒。不消說,當然是去做不在場證明。到了半夜一點多回家以後,用塑膠布把屍體包起來,丟在千住新橋附近的某個大樓建設工地。寫電子郵件是在這之後,寄信紀錄也和他說的完全吻合。」

  「動機呢?」

  「就和我們推測的一樣,為了貪圖老婆的保險金所下的毒手。」

  新田撥開瀏海,鼻孔撐得很大。

  「這算甚麼啊?事情就這麼單純嗎?」

  「所以剛才我也改口說過了,與其說複雜,應該說單純吧。因為那些數字的關係,我們自己把問題想得很複雜。整個陷入那些傢伙的計策裏啊。」

  「那些傢伙是?」

  稻垣指向電子郵件。

  「野口發出的最後一封信,裏面有一句『明天開始,P應該會來』吧。這個P指的可能是警察。那傢伙早就料到,當偽裝成他殺的老婆屍體被發現了以後,自己會頭一個遭到懷疑。為了想辦法不讓自己被懷疑,他用電腦上網進入了一個網站。這是個專門斡旋危險工作、非法工作的網站,也就是所謂地下網站。而『m工作』這個詞,就是這個網站的留言板使用的暗號,意思是謀殺。我猜可能是 murder 的縮寫吧。」

  「地下網站……」新田感到苦澀在口中擴散。「這封電子郵件的收信人 x1、x3、x4,是在這裏認識的夥伴囉?」

  「看來應該是的。夥伴包括野口一共四人。他們彼此沒有見過面,可能也不知道彼此的本名。這四個人的共同點只有,他們都有各自想殺的人。」

  新田也隱約看出案子的構圖了。只不過,還是半信半疑。有人會想做這種蠢事嗎?但是,新田重新思考,過去也曾發生過在地下網站認識的人、執行隨機殺人的案例。

  「剛開始,野口打算在地下網站雇用殺手。」稻垣說:「但是,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就能談成。後來過了不久,有個人寫電子郵件給野口,就是最後自稱 x4 的人。信件的內容大致是:雖然我無法答應殺人,不過無論你要殺誰,我都可以幫助你不會遭到逮捕。不用報酬。可是你也必須幫我做一件事。有興趣的話,請和我聯絡——最後以這樣結尾。」

  「結果野口和他聯絡了?」

  「是啊。回信立刻就來了。上面寫著躲避警方懷疑的具體方法。至於是甚麼方法,你們應該已經猜到了吧?」稻垣看向新田,把球丟給他。

  「就是把多數人犯下的殺人案,喬裝成同一個人或同一個團體犯下的連續殺人案。是這樣沒錯吧?」

  稻垣微微一笑,但眼神變得更嚴肅。

  「所有的命案現場,都留下共同的訊息。光是這一點,警方就會認為是同一個兇手所為。但是,太過容易模仿的訊息,會讓人懷疑是模仿犯幹的,所以訊息裏必須加入和其他案子有關的線索。因此才做成以緯度和經度表示下次犯案地點的訊息。當然,如果直接只寫緯度和經度的數字,警方會佈網逮人,所以兇嫌又下了一些工夫,把日期也加進去。當所有的謀殺案都完成以後,再寫一封信寄來特搜總部,說明這些數字的涵義。如此一來,警方就非得斷定是同一個兇手所為的連續殺人案。即便各個案子都有可疑的兇嫌,但找不出和別的案子的關連,警方就不能把他當作兇嫌處理。最後,案子就成了迷宮。」稻垣說得十分流暢,讓人覺得可能練習很多遍了。他「呼」地吐了一口氣之後,繼續說:「自稱 x4 的人,教野口的方法就是這樣。此外 x4 早就找到另一個共鳴者,後來又有一個人加入,總共四個人,就寫信跟野口說預定四個人執行。」

  「這兩個共鳴者就是 x1 和 x3 吧。」

  「應該是。」

  「如果野口的電腦有資料,不就能找到其他人的IP嗎?」

  稻垣聞言,哼了一聲。

  「難道你以為我們沒有去查?」

  「所以是雖然查了,但還是無法鎖定兇手嗎?也就是說,他們是在網咖上網。」

  「這是為了預防有人被抓,警方可能會查到自己這裏來的方法吧。網咖已經找到了,可是那是一間位於東京都外、不用身分證就能上網的店,而且也沒有裝監視器,是一間相當隨便的網咖。當然,他們應該也知道這間網咖的規定很鬆散所以才去那裏上網吧。笨笨地用自己電腦上網的只有野口。」

  「原來如此。」新田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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