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當年,我們就是一群蠢蛋! | 上頁 下頁 | |
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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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發少年的 Yesterday 我國三就讀的班級,是個宛如太保學生大集合、無可救藥的班級。但不可思議的是,太保學生卻也能和一般學生和平相處。雖然打架鬧事猶如家常便飯,但這也只發生在太保學生之間,只要不跟他們牽扯上,我們一般學生基本上還是可以度過安穩的校園生活。若要說比較明顯的「受害」,大概是他們太過吵鬧,害得我們無法好好上課吧。但這種程度的事,一般學生也不認為是「受害」。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不想上課。 還有就是他們會隨便吃別人的便當。這種事發生過好幾次。到了午休時間,想說今天的便當是甚麼菜色呢?滿心期待打開一看,結果早就不曉得被誰偷吃了。犯人顯然是太保學生。又例如上體育課時,他們會趁教室沒人而物色別人的便當。他們會做這種事只是為了省午餐錢。他們午餐即使只是吃麵包,這個錢也是跟父母要的吧。 但是,他們也會遵守了基本道義,絕對不會把便當吃光。當時便當盒的主流是長方形的那種,他們會把飯吃掉剛好一半。至於菜肴,若有四條香腸就會吃掉兩條,若有五片煎蛋捲則會吃掉兩片半。便當被偷吃的人看到偷吃的傢伙如此嚴守道義,怒氣也大概消了一半。只不過,雖然只是一半,但便當被偷吃還是很頭痛,所以我們也想了很多保護便當的方法。我用的方法是在便當的包包上加了一個特製的鎖。多虧這個鎖,我的便當從來沒有被偷吃過。但有一天上完體育課回到教室一看,包包上貼了一張小貼紙,上面寫著: 「幹麼這麼小氣。」 雖然有各種小麻煩,但就如前面說的,一般學生和太保學生還是能和平共存。 但仔細想想,這種情況或許是少數。例如先前提過的,從別校轉來的A田同學,待沒多久就逃之夭夭。換句話說,對一般學生而言,我們班的情況一點都不「一般」。 例如我和我的朋友們,即使到了要考高中的重要時期,依然每天圈著桌子打麻將。用的是朋友父親的麻將牌,但頂多也只是被念: 「你們也念點書吧。」 然後把麻將牌收走而已。 即使如此我們也不罷手,大夥兒拿出零用錢,去當鋪合買麻將牌,沒日沒夜地沉迷在麻將裡。其中一個牌友N尾,甚至去二手書店搜刮所有麻將漫畫,研究那根本辦不到的詐牌術。 但我們打的麻將,坦白說規則根本亂七八糟,總是動不動就滿貫。現在想想,當時我們說的「四暗刻」其實是「三暗刻對子」,「地和」只是「雙聽牌」的一發,而N尾狂喜亂舞的「九連寶燈」也只是單純的「清一色」。不懂麻將的人可能不懂這在講甚麼,用棒球來說,就是把落在內野手和外野手之間的安打誤以為全壘打,錯得相當離譜。如今回想起來真的很虧。不過我也賺了不少,算是扯平吧。但無論如何都是些心臟要夠大顆的規則。 既然打麻將,當然會賭錢。反正已經過了這麼久,我才敢光明正大地說,不過其實也沒必要隱瞞吧。某些政治家們已然證明,打麻將賭錢也無所謂。而且說到賭金,當時的我們和他們相比,簡直差了四、五位數。他們一晚賭下來動輒數百萬或數千萬,而我們頂多幾百圓。畢竟一千分才十圓。這是麻將資歷很深的人聽也沒聽過的低價吧。 即使輸贏很小,但我們若輸上一千圓問題就大了。因為月底前沒把輸的錢還清,下一個月就不能再玩,所以要想辦法籌錢。這麼說可能有些誇張,但對當時的國三生來說,一千圓是個大數目。以當時百貨公司的物價作對照: 豬裡肌 一〇〇公克 一〇〇圓 鱈魚籽 一〇〇公克 六〇圓 蒲燒鰻 一串 二二〇圓 各式連身裙 一九八〇圓 百慕達短褲 九九〇圓 還有我當時偏愛的立食蕎麥面店,一碗湯麵一百圓。總之一千圓在那個時代可以買很多東西。(話說百慕達短褲還真好笑,讓我想起當時的流行。這種故意讓腳看起來很短的褲子,為甚麼會那麼流行呢?真是個謎。) 缺錢時的解決方法通常只有一個,就是用物品抵償。或是賣給第三者,拿賣的錢來支付。而物品最常被這樣用來交易的中黑膠唱片,其中特別貴重的是披頭四。交換唱片的價格是,三張一千圓。有一天N尾也來找我,他說: 「我對S木放槍四暗刻(我猜這可能也是單純的三暗刻),這些唱片跟你換。」 他帶來的唱片是《A Hard Day's Night》、《Yellow Submarine》和《Let It Be》。但這也是以前N尾從S木那裡贏來的。每當麻將換月之際,就有好幾張唱片在牌友間轉來轉去。這已然是一種貨幣般的東西。其中最受歡迎的是武道館演唱會的盜版唱片,一張有一千圓的價值。 「搞不好將來會很值錢也說不定。」 我們就是抱著這種期待進行「高價」交易。 由此也能明白當時我們熱愛披頭四就像愛打麻將一樣。打麻將時,我們一定放披頭四的音樂。 讀到這裡,或許有人覺得,這也太怪了吧。因為以年代來算,那時披頭四已經解散了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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