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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嗯,很開心。」未緒答道。「芭蕾舞等於我的人生。」

  「真令人羨慕。」

  刑警說完後,又開動車子。「我的意思是妳能這麼肯定,光這樣就已經是一項資產了。」

  未緒瞥了他的側臉一眼,然後目光又轉回擋風玻璃。眼前是一條昏暗的小路,但由於他良好的駕駛技術,坐在車上感覺還不差。

  「法律中有正當防衛的特例。」

  刑警突如其來開口。未緒看著他,不解地反問:「嗯?」

  「竊盜防止及處分相關法,簡稱竊盜防治法,其中有一條條文是正當防衛的特例①。」

  ﹛①註:此指日本法律,台灣類似內容規範在刑法中。﹜

  「嗯。」未緒回答。

  「簡單解釋一下條文內容,就是對於行竊侵害,因恐懼、驚嚇,以致在過於激動下殺害的行為,不予處罰。」

  「葉瑠子的狀況就符合這種條件吧。」

  刑警沉默了一會兒回答,「的確符合。」

  「前提是能證明她所說的都是事實。」

  「葉瑠子不會說謊。」

  「真的嗎?但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的供詞,如果證明不了就無法嚴肅看待那份供述——目前我們警方的態度就是這樣。」

  「那怎麼行……」

  「所以,當務之急就是釐清死者為甚麼會出現在芭蕾舞團的辦公室。只要證明他潛入是為了竊盜,案子立刻就會被駁回,妳的朋友也將受到不起訴處分而獲釋。但目前的狀況還搞不清楚死者的目的。」

  「一定得完全弄清楚才行嗎?」

  「要看目的而定。還有,一旦釐清那名男子確實潛入辦公室,還襲擊妳朋友……」

  「正當防衛就能成立吧。」

  「是的,一般來說是這樣。」

  「一般來說是甚麼意思?」

  未緒提出疑惑,但刑警面朝前方,沒有回答。

  逐漸接近富士見台站時,她也認出附近的道路,「前面右轉,接下來左轉。」開始指引起方向。年輕刑警總在簡短應答「好」之後打著方向盤。

  他在大樓旁停下車子。原本要下車送未緒上樓,但未緒婉拒了,理由是怕被其他人看見引來閒言閒語,刑警也沒再堅持。然而,事實上她並非在乎鄰居異樣眼光,只是不習慣有人送她回家。

  「晚安。」

  未緒下車時,他道了晚安。她向他道謝之後,看著地說,「請問……」

  「刑警先生貴姓?」

  哦,這時他總算展現微笑,微微露出雙唇間的白牙。

  「敝姓加賀。加賀百萬石的加賀。」

  「加賀先生。」

  未緒在腦中寫下這兩個字,再次深深行禮。

  §2

  加賀回到位於荻窪的公寓時,已經深夜兩點多。送淺岡未緒回家後,他直接回住處。

  這棟公寓是採用木質牆板工法的兩層樓建築,上下樓各四戶。他的住處在上了外側階梯後的第一間。今天稍早曾回來過一次,才剛喘口氣就接到電話。

  一打開門,點亮燈之後映入眼簾的是單調的一房兩廳。他的家具和日用品本來就少,加上整理得井井有條,更讓人有種冷冰冰的感覺。

  他拾起丟在玄關的晚報和郵件,挾在腋下走進浴室後,點燃加溫器。他每兩天清洗一次浴缸,今天剛好是不必清洗的日子。

  加賀鬆開領帶,在榻榻米上盤腿坐下。把晚報放一邊後,先迅速看著一封封郵件。有房屋仲介的廣告信,大學劍道部的聯誼會通知,還有一封航空信件。

  他隨手把廣告信扔進垃圾桶,接著看到航空信件的正面後,感到有些意外,因為他認得信封上工整的字跡。仔細看著寄件人的英文姓名,果然不出他所料,是大學時的女友。

  從信封中抽出兩張淺藍色信箋。簡單開頭後,敘述她目前因為工作到了澳洲,除此之外甚麼都沒寫。一年裡大概會收到她一、兩封信,每次都一樣的結尾。「無論如何,務必保重身體」。空了一行之後是她的署名,最後是字體略小的「致加賀恭一郎先生」①。

  ﹛①註:日式書信寫法會將收信人寫在最後。﹜

  加賀將聯誼會通知和航空信件一起收進書桌抽屜裡,對他而言,兩者都是來自過去的消息。

  放信件的同時,他從下一個抽屜裡拿出一本筆記本,翻開新的一頁,拿起原子筆做了以下的紀錄。

  四月十日,星期日,練馬區東大泉的高柳芭蕾舞團辦公室內發生一起殺人案。我駕駛自用車直接前往,於二十三點二十五分抵達現場。被害人身分不明,嫌犯是該芭蕾舞團團員兼行政人員,齋藤葉瑠子(二十二歲)。

  加賀憶起葉瑠子那雙清澈的眼睛,複習了一下今天這起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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