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推理 >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 上頁 下頁 | |
三〇 | |
|
|
我喜愛偵查案件,手上還有四百多宗從中古時期到現代的刑事案件有待處理,但是在羅蘭州長的懇求下,我頗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覺,只有在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答應出任警政廳長一職,州長怕夜長夢多,當天馬上召開記者會,宣佈這一消息。七月一日,我正式出任康州警政廳長。 雖然我是有點被迫入閣的感覺,但是自己明白身為全美首位華裔,也是首位亞裔州級警界最高職位人士,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華裔的形像。我想暫停在刑事科學方面的研究,用實際行動來改變美國主流社會對我們華裔的刻板看法,這也是一宗十分有意義的事情。雖然出任警政廳長後行政事務很忙,但是我並沒有放棄兼任的化驗室主任的職責,等完成了州長所交下的差事後,我一定會重返化驗室。 在出任警政廳廳長後,我得知印尼華僑在暴動中遭到攻擊,而且不少華裔婦女被強暴,我很氣憤,因為我曾在東南亞居住過,親身體驗華僑被排擠、歧視的痛苦。我馬上以康州警政廳廳長的名義寫信給印尼的警方,要求警方對這些侵犯華裔權益的案件展開調查,此外,我還發動朋友連署簽名,向印尼政府施加壓力。 許多報紙都將我描述為生活和事業上的勝利者。在紐海文大學畢業典禮致詞時,我談起我對生活的勝者與敗者的見解。我說,勝者與敗者的區別是在於:勝者看到的往往是問題的答案,而敗者看到的往往是答案的問題;勝者往往是答案的組成部份,而敗者往往是問題的組成部份;勝者有計劃,敗者有托詞;勝者經常說:「讓我來替你效勞」,而敗者經常說:「那不幹我的事」;勝者經常說:「雖然有困難,還是辦得到」,而敗者經常說:「雖然辦得到,但是太困難。」 第5節 至誠信義 在我的房間裡,掛著一幅字,上面寫者「至誠信義」四字,這就是我的人生座右銘。我時常勉勵自己,做事情要言而有信,待人要以誠相待。 有一次,緬因州長打電話給我,該州的刑事化驗室主任一職出缺,他想請我做主考官,主持應徵者的口試。我欣然答應了。誰知在口試前一天,美東地區發生大風暴,地面積雪有五尺厚,許多道路都被封鎖,妙娟勸我不要去,因為氣候惡劣,應徵者都不可能出席。 但是我說,我答應過的事情,就一定要辦到。我們便提早出門,平時只要五、六個小時的車程,由於在大風雪中阻塞嚴重,道路險狀環生,我們花了十幾個小時才趕到緬因州,趕到時剛好清晨八、九點,面試是在九點鐘開始,當我在九點鐘準時出現時,州長和其他主管都大吃一驚,他們原來以為我從新聞報導中得知大風雪的消息,一定不會到場。 果不出妙娟所料,當天早上沒有一個應徵者出現。到了下午,有一位應徵者趕到,他提前一天出發,但是由於道路阻塞而遲到了。他的資歷與其他人相比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是我認為他能冒著大風雪趕來應徵,答應過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難都去努力完成,精神十分可嘉,便建議州長錄用他,州長馬上同意了我的建議。 信譽是刑事鑒識這一行最珍貴的資產。如果沒有好的信譽,缺乏可信度,社會大眾將不會相信刑事鑒識的結果。 要建立良好的信譽,必須要具備刑事科學家的職業道德。我時常教育學生,刑事鑒識工作者首先是一位科學工作者,不能抱有任何預設立場,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有嚴謹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地讓事實說話,讓證據來決定,不冤枉好人,也不讓壞人逍遙法外。除了夤整對被告不利的證據外,如發現對被告有利的反證據也要如實報告。 雖然我主持的化驗室是警政廳內的編制,但是我認為警察機構就要主持正義公道,化驗室也是一樣,要不偏不倚,公正不阿才能取信於人,取信于陪審員。不管如何,刑事鑒識人員不能降低本行的職業道德標準,不能為了某一案件的需要,或受金錢利益的驅使而扭曲事實。 被稱為世紀大審判的O.J.辛普森案件,就是測試刑事鑒識人員信用度的一個最佳例證。 第6節 布蘭伍血案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南加州洛杉磯西邊,距離電影集「海灘救護隊」(Baywatch)拍攝現場聖塔磨尼卡海灘只有五裡的布蘭伍地區,海風習習,在這個演員、明星隨處可見的社區裡,大部份的居民都在星期天的晚上提早休息,為新的一個星期儲備精力。班迪街是一條由北向南的大街,到了八、九點鐘後,過往的車輛越來越稀少。到了十一點多鐘後,街道上難得見到任何人影,偶爾有一、兩人仍在路上走路鍛煉身體。 十時十五分左右,一陣狗吠聲打破星期天深夜的寧靜。一隻爪子沾滿血跡的狗在班迪街八百七十五號的住宅附近跑來跑去,狂吠著。過了半個小時左右,兩個在附近街道走路健身順便溜狗的鄰居聽到狗的吠叫,便過去查看究竟。 狂吠著的狗將他們引向一座漂亮的住宅。大門是半開著,的鄰居走近一看,滿地都是鮮血,在進門處的路面上橫躺著一具女性的屍體,頭部有一灘血跡。鐵門旁的鐵柵旁,有一具男性屍體,男子身上的衣服沾滿了血跡,地面上散落著眼睛,呼叫器和一張碎紙片…… 鄰居很驚慌,趕緊報警。洛杉磯警察局的員警在幾分鐘內馬上趕到現場。到場的員警一看知道是一宗命案,便呼叫重案組的刑警前來支援,最先趕到現場的幹員是一位名叫福爾曼的白人刑警,接著,較為資深的溫拿特和梁德兩位刑警也到場,並馬上展開調查,發現屋內還有兩名小孩,但是他們都在睡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也都沒有受到任何傷害。經過初步調查,證實被殺的白人女子名叫妮可,是美國美式足球明星O.J.辛普森的前妻,而被害的男子隆納是妮可的朋友,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館的侍者。 死者的身分證實後,負責調查的警官要求刑警親自前往附近的辛普森住家,當面告訴他這不幸的消息並安排這兩名小孩的住處。福爾曼主動提議帶隊前往,說他曾到過辛普森的家,因為以前妮可被辛普森毆打報警,他曾處理過他們的家庭暴力案件,瞭解辛普森家的位置及住宅。 十多分鐘後,他們來到辛普森的住宅。辛普森的住宅四周都有圍牆,這三名刑警在接近圍牆的前門外按了很久的電鈴都沒有人應門。後來福爾曼在作證時說,當時他就在圍牆外面觀察一番,發現圍牆後門的路上停著一輛白色的福特野馬型越野車,他就叫溫拿特來看,發現汽車駕駛位置的車門把手上面有一點血跡,門下還有多點血跡。 這些刑警說,他們發現汽車上有血跡後,擔心屋內的人有生命危險,溫拿特便叫福爾曼爬牆,然後從裡面打開前門讓他們進去。他們進去後直奔住宅,到了大門,按電鈴,也沒有人應。他們便到旁邊的客房敲門,結果一個頭髮淩亂,眼神懶洋洋的白人應門。他自稱是辛普森的朋友兼食客,名叫卡倫,並說辛普森和第一任太太所生的大女兒住在對面的房間裡。 刑警向他們打探辛普森的去向時,他們都說辛普森漏夜趕搭飛機到芝加哥,參加一項會議。刑警馬上打電話給辛普森,告訴他前妻遇害。辛普森表示會立即搭飛機趕回來洛杉磯。 在此同時,福爾曼向卡倫查詢當天晚上的一些情況。卡倫稱,大約在晚上十時四十分左右,他聽到房間背後的空調機房有一陣重擊的聲音,牆壁上的掛畫都被震動得搖晃起來,他當時正與聖地牙哥的女友通電話,還以為是地震而沒有放在心裡。 福爾曼立即單槍匹馬地到屋後的空調機房搜索。不久,他馬上折回,叫來其他刑警,說在屋後的走道上發現一隻沾滿血跡的皮手套。刑警們仔細研究一番,覺得這只手套與班迪街現場隆納屍體旁找到的另一隻手套是成對的。 |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