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推理 >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 上頁 下頁 | |
五 | |
|
|
當時刑警是「請」羅納到警察局來,並沒有向法官申請拘票,因而無法強迫羅納接受任何訊問,警察只好放羅納回家,眼睜睜地看著他大搖大擺地離開警察局。 美國的憲法提供諸多人身保護,雖然給警察辦案帶來很多的困擾和不便,但是並不意味著警察就束手無策。我們判定只要我們能拿到羅納的血液和指紋樣本,就可以確定在喬安娜身上發現的精液,毛髮及小刀刀柄的指紋是否吻合,只要物證相符,羅納就一定是作案的兇手。 我們馬上向法院申請傳票,指出羅納涉案重大,請法官同意我們提取羅納的血液樣本和指紋樣本。 法官同意了我們的要求。但是沒想到紐浩斯家突然搬到了紐約,不過,警方只化了幾天就找到了羅納,並取得所需的檢體。 鑒識結果顯示,羅納的血型為B型,PMG酵素分佈為2--1型,和死者身上發現的血型分析相符。同時,羅納的指紋與小刀刀柄上的指紋相符,毛髮特徵也相同。 根據這些證據,刑警逮捕了羅納。同時,警方還在他家裡找到了一捆鞋帶,和一個仍留有少許汽油的油罐,經過化驗,也和案發現場的證物相符。 找出嫌犯,在美國刑事制度下只算是破案破了一半,另一半是要在法庭上提出足夠的證據及證詞,讓陪審員無從懷疑被告的罪證。要讓陪審員相信檢方的證詞,還必須在法庭上用證據來證實被告的殺人動機,殺人手法及殺人機會。 檢察官綜合了各項證據,提出以下假設:當天喬安娜在夏令營解散後獨自騎腳踏車回家,途中遇到相識的羅納,當時羅納正駕車跟在後面,他靠近喬安娜時問她是否願意坐他的車去兜風,喬安娜答應了,便坐上羅納的車,殊不知半途中羅納產生歹念,將喬安娜帶到樹林,中把她綁起來,並強姦了她,怕她回家報案,便一不做二不休用刀殺死喬安娜,隨後有用汽油焚燒屍體。 但是這個假設需要喬安娜的腳踏車佐證。喬安娜不可能將腳踏車丟在路旁,因此腳踏車很可能放在汽車的後車廂內,我們打開車廂一看,並沒有發現任何腳踏車的蹤影,但是車廂內的一塊鋒利金屬板上留著急片油漆片,有紅,黃,黑這三種顏色。很可能是羅納般腳踏車時不小心撞到了金屬板而留下腳踏車上的油漆。但是我們找不到喬安娜的腳踏車進行比對。破案有時需要靠運氣。我們正為未尋獲腳踏車證物而焦急時有一天,當地一個居民在六十多裡外的野外跑步時,發現樹叢中有一輛腳踏車棄置在路旁,警察拿回來後,喬安娜的雙親任出這正是喬安娜出事當天所騎的腳踏車。經過比對,發現羅納後車廂內的油漆片與喬安娜的腳踏車的油漆相同。 在這些證據下,檢察官決定以成人的強姦殺人罪來起訴羅納。但是,由於本案並無任何目擊證人,全靠物證,檢方能否起訴仍無把握,便決定先由大陪審團審理。 美國聯邦的刑事案件,大多是經過大陪審團的預審,經過大陪審團不公開情況下審理認定證據充足後檢察才正式起訴。大陪審團由一般民眾組成,他們可以審閱任何證據,並可強制傳喚證人作證,而被告在大陪審團的審理程序中並無憲法保護。目前許多州已取消大陪審團預審的做法,而率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或證據是否充足,但是在處理許多重要性案件時仍會先交由大陪審團預審。 第6節 檢方的專家證人 在出任康州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主任前,我曾多次到法庭替公設辯護律師作證,不過喬安娜是我走馬上任以來首宗重大兇殺案。我們根據物證化驗結果逮捕了羅納,羅納卻堅稱自己無辜,羅納的父母也向報紙記者說,警方並沒有令人信服的人證或物證來逮捕羅納。康州法庭以前也沒有單憑化驗結果起訴嫌犯的前例,因而大陪審團開始傳喚證人時,馬上引起報紙和社會的關注。 在缺乏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大陪審團是否接受檢方的起訴將完全依靠現場勘查檢查結果而定。出庭作證的前一天晚上,我再次將所有的證據钜細靡遺地審閱一遍,覺得所有化驗方法及結果都符合科學根據,並且完全可靠。 作證當天我穿上筆挺的西裝,打上內人特地為我準備的領帶,提著裝滿案情資料的公事包,一大早就趕到了法庭。 庭警將我帶入一個安靜的房間等候傳喚房間很安靜,我順手桌上的一份地方報紙一看,頭版上赫然有益則新聞,標題為《李博士將在喬安娜焚屍案為檢方作證》,文章並不長,上面說,「中國出生,臺灣長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臺灣擔任警官。後來赴美深造,隨即于紐海文大學擔任刑事科學。數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將擔任檢方證人向大陪審團提供該案的重要證據…這將是本州首宗科學破案的重大兇殺案。」 文章十分簡短,但卻將我帶到從大陸到臺灣的成長歲月。我手握著這張報紙,腦海浮現出童年成長的漫長歲月…… *** 我的祖籍在江蘇省如皋縣,世代在當地經商,生意做得很成功,家裡相當富裕,頗受到當地鄉親的尊敬。父親李浩民繼承家業後,不再甘心自己的生意局限於如皋地區,聽人說大上海灘是一個商機遍地的好地方,他便到上海南通一帶經營石油及日常用品的貿易,生意非常興隆。 父親很疼愛小孩,除了整天在外面忙碌生意家計外,一有空就回家和小孩玩,父親和母親李王岸佛原已生了時個子女,一九三八年我呱呱落地時已是第十一個。很多人都擔心孩子過多家計負擔過重,不過雙親都覺得他們已經習慣帶大了這麼多個孩子,再多一個也不會太累。 等到我一歲多時,我們便舉家從如皋小鎮遷到當時被稱為「花花世界」的上海。雖然上海的大都會環境對我們來自小城鎮的外來人很陌生,但是我們家人口多住在一所很大的房子裡,大家聚在一起,有說有笑,日子過得很愉快。父親的生意越做越大,我們的生活一直十分舒適,不愁吃穿,母親忙不過來,還請了傭人幫忙。許多同鄉親友到上海投靠我父親,我父親待人很友善,熱心助人,讓他們和我們住在一起,因而進進出出的親朋好友為數眾多。 父親在我們遷往上海後工作更加繁忙,不過他總會抽空教我們識字,他的管教非常嚴格,有時我念錯了字,他就用筷子打我的手掌,因此我在學習時都不敢有半點馬虎,在他回家考我時,我都設法背得滾瓜爛熟。 在上海的日子過得很快眨眼就過了三年到了一九四七年父親擔心戰亂會危及家人的安全及小孩的成長便安排母親帶著我們兄弟姊妹前往臺灣,二哥李政宣早幾年已先到臺灣經營農場,三哥李昌鋼也隨後在臺灣找到一份工程師的工作,他們把我們兄弟姊妹安頓得很好,許多親友也到臺灣投靠我們。父親定期從上海帶錢到臺灣,家中十分富裕,母親和兄長們也十分慷慨地招待這些親友或同鄉,讓他們住在我們家中真可謂「食客數百」。 記得在我九歲的時候,全家人正喜氣洋洋地備辦著除夕大年夜飯,準備在父親回家後大家一起開心地吃一頓團圓飯。就在這個時候,消息傳來父親搭乘的太平輪出事沉沒,船上及百名乘客全部罹難。剛開始我們都不相信,但是,報紙,電臺都陸續報導這一消息,稱這艏運載幾百名乘客及大批黃金的輪船的確在海上出事無人生還。 這一惡耗來得太突然了,我們都不願相信,我從來沒有看過母親如此悲傷,她覺得縱使輪船沉沒,父親仍有可能在輪船沉沒時死裡逃生,便華了大筆錢雇了一架飛機飛到出事的地區四處搜索,但是沒有任何結果。 |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