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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喂,唐奈利。」阿曼達過了一小時之後才緩過氣來。」這餐桌比沙發還硬,你也好象有一噸重。」

  「是不是不太浪漫?」他一邊問,一邊抱著阿曼達往臥室跑。

  不幸的是,阿曼達看到桌子上的鐘顯示這時已經八點一刻。

  「噢,天哪。」她叫了起來。『』放下我。」

  「幹什麼?我怕扭了腰?」

  「我們8點鐘就得去見哈裡森的。」

  「我打個電話向他解釋一下,」他保證道,「過一會再去。」

  「不行,我這就得走了。」

  「你去那個地方,」他不滿地說,「我可只想呆在這裡。」

  「是嗎?今天早上彼得什麼時候到你那兒?」

  現在輪到唐奈利詛咒了。「快走,我把你送到埃文斯家,然後直奔農場。」

  他開足馬力穿過城市。阿曼達則完全沉浸在結婚的衝動之中。

  到埃文斯家時,他們看到吉姆·哈裡森坐在車後輪上,已經睡著了。

  「你要把他弄醒?」唐奈利問。

  「如果要進那個屋子,然後再趕去參加萊內特的葬禮的話,我當然得弄醒他。你回去吧。」

  她打開車門正要出去,唐奈利一把把她拉了回去,好好吻了一遍。「我們還有重要的計劃,記住了。」他提醒她,以免她老懷疑他會變卦。

  「我參加完葬禮會來看你的。」她向他保證。

  阿曼達呼地關上車門,把吉姆·哈裡森立刻吵醒。他眨眨眼,問道:「我出來多久了?」

  「那得看你什麼時候到這兒的。現在9點鐘過一點點」。

  「你來晚了。」他責怪道。

  「你不高興了?我晚點來你還能睡一覺,不是挺好的嗎?你沒有進去吧?」

  「沒有。我想應該等你來。」

  「我還沒聽說這房子要被賣掉,我很奇怪她家裡人這麼長時間了還不賣掉這房子。」

  「她的一個兄弟正在考慮賣房的事,他在北卡羅來那州經營房地產。他想等到別人忘了謀殺案以後再賣掉這房,也許那時更值錢。目前,他就把房子扔在這裡,他說他和父母親都不忍心清理她的東西。」

  阿曼達知道,埃文斯家人並不希望警察動她家裡的東西,但是如果他們進去以後什麼也不碰的話,將無法找到證據。

  進了埃文斯的家後,哈裡森同意她隨便看。「但千萬不要亂翻,如果發現值得仔細研究的東西,先跟我說一聲。」

  「你呢,你去哪兒?在沙發裡睡一會兒?」

  「不,阿曼達,」他慢吞吞地說,」我上別的房間看看。」

  阿曼達覺得他在諷刺她,但並不在意。她朝廚房走去,埃文斯被害的地方。

  廚房裡的擺設都和埃文斯被害時的一樣。爐灶上放著鍋和盤子,碗拒裡則放了一把大菜刀。阿曼達仿佛看到時手走進廚房,一把掐死了埃文斯。兇手肯定沒有用兇器,雖然他很容易抓起碗拒裡的那把菜刀。阿曼達又想起萊內特,如果萊內特不作抗爭的話,兇手也不會使她受傷的。

  這能說明什麼?阿曼達非常納悶。難道說兇手只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發出聲音,而非真心要把她們掐死?如果是這樣的話,心裡學家該對殺手作何解釋?殺手是否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這些死者都沒有受到過性騷擾,因此兇手不太象做過不可告人的事。那麼,是不是因為有些死者處於瞭解他人秘密的位置上,諸如律師、醫生、精神病大夫,但其他三個人是股票經紀人、女繼承人和建築師,她們不太可能知道別人的隱私。

  阿曼達搖搖頭。要想揪出兇手,她還得掌握更多的情況。現在,她只能盡力找到馬尼·埃文斯隨身帶著的約會記事本。可是,它在哪裡呢?辦公室裡?在某部電話機旁?在錢包裹?

  她在廚房牆上的壁掛電話下的櫃子裡找到一個黃色的筆記本、一把筆和附近一家餐館贈送的菜單。櫃子裡還有一本保險公司贈送的小日曆,不過這顯然不合適記錄約會內容。在廚房裡再沒發現什麼手提包之類的東西。

  阿曼達來到起居室。室內的家具很少,也許她沒有時間添置。她的品味很象早期的美國人,所有的東西都很整齊,除了蒙上了一層灰塵。

  最後,她在一張椅子後面的茶几上發現了一部電話機,電話機旁邊有個製藥公司贈送的記事本。這個本子看上去是新的,裡面沒有記什麼東西。臥室裡沒有其他記事本和手提包。

  她正要上樓的時候碰到了哈裡森。「有什麼情況?」

  她搖搖頭。

  「她的錢包被拿到警察局去了?」

  「沒有。事實上,我們認為兇手是個搶劫犯,因為我們找不到埃文斯的錢包和信用卡。」

  「華盛頓告訴我她付的是現金,她肯定把錢包放在廚房裡了。但我沒有找到。那麼信用卡被人用了嗎?」

  「沒有。我們已通知所有的公司,如果有誰用她的信用卡就立刻報告警察局。她的信用卡已登記了失竊。」

  「媽的,這毫無意義。」她罵了起來。

  「我還是堅持是華盛頓殺了她,然後偷走了她手頭的現金。如果她為過週末去銀行取了錢的話,可能有不少現金。」

  「那麼,他為什麼不翻翻抽屜,拿走首飾或其他值錢的東西?她丟什麼東西了嗎?」

  「沒有,」他說,「我把樓上的首飾盒檢查了兩回。首飾盒裡有兩件很貴重的金器,我不知道她是否就只有這兩件。也許兇手不想冒險在屋裡呆得太久。」

  「手錶呢?她戴著嗎?」

  「戴著,」他不滿地說,「是勞力士」。

  「他完全可以把手錶摘下,根本不必從廚房走開一步。」

  「有可能她的約會者從前門進來,把兇手嚇跑了。」

  「這是有可能的。我想.你現在既然在這裡,能不能找出更充分的理由說明華盛頓是個嫌疑犯?」阿曼達問。

  哈裡森吐出一口長長的氣。「沒有。我現在不在想這個問題,我想證實一些巧合。」他茫然地看著她。」你有什麼主意嗎?你是個女人,如果你有個錢包,你會把它放在家中的哪個地方?」

  阿曼達沒有立即回答。她努力想像著馬尼·埃文斯的高節奏生活方式。埃文斯該是個忙個不停的女人。

  「嗯,如果我是她的話,」她慢悠悠地說,「我想我不會帶個錢包,可能把它鎖在抽屜裡。只是,萬一我有率從家裡趕到診所,我該怎麼辦呢?我絕對不會帶著它來回跑的。」

  突然,她想起了埃文斯的工作眼。那件剛任的口袋鼓鼓囊囊的,裡面裝著紙條、藥方、圓珠筆,也許還有錢包。

  「她的工作服,」她大聲問,「查過沒有?」

  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在樓上。我想它掛在浴室門背後也許在臥室裡。」

  他馬上三步井作兩步地上了樓,阿曼達則緊跟在他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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