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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


  看,蔣介石話說得多麼好聽呀,姿態是多麼的高呀,可這諾言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兌現,只有天曉得了。但那時,年輕的張學良對蔣介石的這一套兩面派手法還缺乏深刻的瞭解和警惕,他只是考慮到,普通的人,尚講信義,何況堂堂委員長?他不是倡導新生活運動、大談「四維八德」、對「禮、義、廉、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類的信條背得滾瓜爛熟嗎?不是口口聲聲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絕不報復嗎?所以他答應了他的要求,至於送不送蔣回南京,剛才蔣氏所言,顯系激將法,正因為他這樣說,張才不能不送。所謂南京有人「不諒解」,「不要送」等,並非真言,可以把它看作是欲擒故縱之策;而唯恐他改變主意不去南京,那末他想把張學良「這小子弄起來」的打算就會落空,這才是蔣的真正動機。有人說,在這樣的情況下,張學良居然相信了他的好話,義無反顧地親往南京送蔣,是不是太幼稚、也太無知了呢?也有人說,他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不瞭解蔣的為人,是一時心血來潮,是個偶然的決定,這有無道理?我看說他考慮不周,這是符合實際的,說他對蔣的為人和本質看得不透,也是可能的,但若說他未加考慮,是一時衝動,根本不瞭解蔣的為人,那也不符合實際。當年曾在張學良身邊工作過的栗又文在憶及此事時,曾說過:「平時我們與張閒談時,曾涉及到蔣的一段故事。他說在北伐前,蔣曾給國民黨元老許汝為(即許崇智)寫過一封內容不大妥當的信。後來蔣當了總司令,認為這封信是他的盛名之累,就派人疏通想要回這封信,許答應退還。但當原信退回時,蔣仔細觀察發現信紙的四角有圖訂痕跡,知道已經拍過照,就把原信退給了許,從此兩人一直不睦。張說蔣疑心太重,是睚眥之怨必報的人。張當時曾把蔣介石和張作霖相比,他說:『大元帥(指張作霖)有雄才而無大略,蔣先生有大略而無雄才。』意指蔣的氣量狹隘,缺乏一領袖人物寬宏大量的氣魄。」③

  ③栗又文:《西安事變與張學良將軍》,載《西安事變資料》第二輯,人民出版社1981年4月出版。

  這個事例說明,張送蔣是作過一番考慮的,對蔣也並不是不瞭解(當然也不是很瞭解),他的這個對比,就頗有見地,事實上,也的確如此,蔣「在某一方面是個強者,遇到乾坤一擲的大事,他那畏首畏尾的懦弱性格,即表現無遺!因此換來『獨裁無膽,民主無量』的譏諷。他的格局類似袁世凱,擅長小動作,小權術,缺少沖天一擊的大智慧大氣魄」,這難道不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嗎?正因為他瞭解蔣的為人,為了使他不疑,使他放心,同時也是為了保全他的面子,並向世人表明,他此番扣蔣並非出於個人恩怨,也不是什麼權利之爭,而完全是為了抗日,為了國家民族大義,所以他今天就作出了這樣的決定,他不僅敢捉、敢放、也敢送他回南京!

  當然,在這個問題上,是有爭議的。對張學良送蔣回南京的事,不僅他的一些部屬反對,楊虎城也不贊成。本來,在聯合抗日、共同發動西安事變的整個過程中,他們是觀點一致、配合默契、合作得很好的。但在西安事變後,在如何解決西安事變、如何對待蔣介石以及要不要蔣介石在協議上簽字和究竟送不送蔣等問題上,就有所不同了。有同志在論及此一問題時,曾提到端納的評述,並作了如下的分析:「和平商談結束後,達成了六項協議,關於是否讓蔣介石在協議上簽字,發生了分歧。曾參與解決西安事變的外國人端納曾有這樣一段評述:『對於簽字問題,張、楊之間也有爭辯,張認為只要抗日這個目的能夠達到,其它一切問題都是次要的,也不應再影響到主要目的。要遲放蔣只會使事情轉到錯誤方面而背離原定目標。顯然,張、楊在爭辯時也失去耐心而彼此以尖銳字眼相加。張曾對楊等威脅說:『如果不能政治解決,張某將獨行其是。』」事實確是如此。對於如何處置蔣的問題,張、楊認識不盡相同。張果斷,有膽量,對民族利益考慮居多,對自身後果考慮甚少,認為只要蔣答應聯共抗日條件,就放他回南京,並且還擁護他當領袖。他以君子度小人,認為自己出以公心,不怕蔣報復,或蔣不會報復。楊的看法不同,他認為蔣出身流氓,從大革命以來的行動,充分暴露出蔣的陰險狠毒,認為稍有處理不當,必將招致殘酷的打擊報復,故不能輕易放蔣。縱然不使他喪命也要他失勢。所以他有點傾向懲辦蔣。但根據以後事態的發展,結果還是依照張學良的意志行事。可見,在關鍵時刻,在重要問題上,總是取決於張學良。」④

  ④張學君:《張學良與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載《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1期。

  至此,問題就很清楚了,張學良不僅是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倡導者,也是貫徹實施這一方針的關鍵人物,那種認為南京送蔣是一時的心血來潮,根本沒有考慮到去南京後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的說法,則是缺乏根據的。張學良為了逼蔣抗日,置生死毀譽於度外,不僅捉蔣、放蔣他均有周密的計劃,就是自己親自送蔣回南京,他也是早有考慮,早就決定了的。在目前看到的檔案資料中,至少有兩份確鑿的資料,是足以對此作出證明的。其一是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七日閻錫山致孔祥熙密電中就宣稱:「頃漢卿派人(注:指李金洲)來晉,面稱近來每天三次跪求介公採納其主張,如蒙允准,彼情願隨公負荊請罪。」這裡所謂「跪求介公」云云,顯系聳人聽聞之語,但「彼情願隨介公赴京請罪」則是一個比較可靠的信息,因為張學良對此事曾有所流露。其二是過去人們一直說,周恩來等同志對此是一無所知的,直到張學良送蔣回南京去了飛機場,他才得悉此事,現在看,不對了,周恩來等不但知道,而且還對張學良進行過勸阻,這正象魚汲勝在論述這個問題時所說的:

  25日,周恩來、博古在聯名簽發的致中共中央的電報中指出:「宋(注:指宋子文)堅請我們信任他,他願負全責去進行上述各項(注:指達成的協議),要蔣、宋(注:指宋美齡)今日即走。張亦同意並願親身送蔣走。

  楊及我們對條件同意。我們只認為在走前還須有一政治文件表示,並不同意蔣今天走、張去。但通知未到,張已親送蔣、宋、宋飛往洛陽。」

  這份電報證明,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共代表團,不僅事先知道張學良陪送蔣介石回寧,而且明確表態:不同意蔣25日走,也不同意「張去」,「親身送蔣走」。在這種情況下,周恩來等人肯定極力對張學良進行過耐心、善意的說服和勸阻工作。此其一。

  證實此問題的第二條根據是1956年11月16日,周恩來在北京舉行的紀念西安事變二十周年座談會上回憶說:「我那時聽說張送蔣走了,趕緊追到飛機場,想再勸阻不要去送,但我剛到飛機場時,飛機已經起飛了。」這裡的一個「再」字,決不會是隨意脫口而出的。這個講話恰好和二十年前的電報內容相吻合。

  根據之三是:1938年7月24日,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訪問了八路軍駐漢口辦事處首席副代表博古。博古親口說:「周盡了一切努力勸說張不要去南京。張去南京是他自己的決定,行前他未向正住在他家裡的周和博古告別。」這一距西安事變僅一年多時間的回憶,應當是可信的。

  在得知張學良決定送蔣以後,楊虎城對他進行過反復勸說和阻攔,均未奏效。

  12月23日晚,應德田對他進行過忠懇的勸阻,可他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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