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瞿秋白傳 | 上頁 下頁 |
八 大革命風暴中·上(4) |
|
關於楊沈的離婚,瞿楊的結婚,還有一段佳話,下面是楊之英的回憶①: ①楊之英:《紀念我的姐姐楊之華》。《回憶楊之華》第147—148頁。李文宜也有同樣的回憶,唯情節稍有出入,見同書第57頁。 我第一次見到秋白是1924年11月,姐姐同他一起到肖山家中來的時候。當時姐姐已決定與沈劍龍離婚,她和秋白來家就是為商議這件事的。秋白給我的印象是文質彬彬,說話斯文,十分有禮貌。他們到家後,立即派人把沈劍龍請來,三個人關在房間裡談了差不多一整夜。 臨別時,我看他們說話都心平氣和,十分冷靜,猜想姐姐與沈劍龍離婚和秋白結婚的事已經達成協議。果然,姐姐和秋白回到上海後不久,邵力子主辦的《民國日報》上就登出了兩條啟事,一條是姐姐與沈劍龍的離婚啟事,一條是姐姐與秋白的結婚啟事。①11月7日,十月革命紀念那天,姐姐和秋白正式結婚。我的父母親認為這事丟了楊家的面子,沒有參加他們的婚禮,但姐姐從此卻更加勇敢地走上了獻身于革命的道路。 ①瞿、楊啟事稱:「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們正式結合戀愛的關係」。楊、沈啟事稱:「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們正式脫離戀愛的關係。」瞿、沈啟事稱:「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們正式結合朋友的關係。」上海《民國日報》,1924年11月27、28、29日。 瞿秋白和楊之華的超乎尋常的結合,引起了一些人,包括某些自己同志的不理解,甚至於非議。瞿秋白的心情很苦惱。他在這時寫了十幾封信,寄給在北京的丁玲,幾乎每一封信都責駡自己,說他對不起王劍虹,還說,什麼人都不配批評他,只有天上的夢可(王劍虹)才有資格批評他。這一束象謎似的、使人費解的信,表達了他的內心的煩惱和惶惑,反映了一個人性格上、心理上的矛盾狀態。在現實生活中,不論是平凡的、普通的人物,還是偉大的、傑出的人物,似乎都免不掉這種矛盾的困擾。要徹底排除這種困擾,除了消除造成這種困擾的個人的主觀因素外,還要消除外在的客觀的因素,即社會和階級的落後於時代的消極因素;後者,也許是更重要的。 楊之華離開沈劍龍後,沈玄廬夫婦從此不許她再來見女兒獨伊。楊之華思女心切,渴望一見。瞿秋白非常理解她,熱情地給予安慰,並於1925年初幫她抽空回鄉探望。她避開公婆,偷偷地見了女兒一面,又匆匆而別。回到上海,楊之華仍對女兒思念不已。瞿秋白想盡一切方法為她解憂。他講《安娜·卡列尼娜》故事給她聽,他說:「你過去在婚姻上所遭遇的不幸,一時不能見到孩子,這一點和安娜·卡列尼娜相同,舊的社會制度窒息了多少人們的心靈呵!但是你處的時代和安娜·卡列尼娜的時代完全不同了。你一定會得到你的幸福,你一定能夠看到你的孩子,也一定能夠和你的孩子在一起生活。」他寫了一首長詩給楊之華,咒詛黑暗的舊社會,但孩子將有光明的前途,他會愛護她,培養她,教育她,使她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不久,楊之華征得瞿秋白同意,他們一起回到肖山家中。在母親那裡,他們決定派人去把孩子從沈家偷出來,抱回上海。那天,他倆站在山上,一會兒看到孩子出來,楊之華剛剛把她抱在懷裡,就被追趕來的兩個大漢把孩子奪走了。孩子哭喊著媽媽,楊之華的心都碎了,忍不住大哭起來。她和瞿秋白沿著河邊,冷清淒涼地走著。兩人都默默無語,楊之華第一次看見瞿秋白流下了眼淚。後來,楊之華的母親,設法接獨伊到外婆家來玩,然後把她送到了上海。母女終於團聚。 這段時間裡,發生了一件趣事。 瞿秋白五四時代的老朋友鄭振鐸和高君箴結婚。照當時文明結婚的儀式,結婚證書上必須蓋有主婚人,即雙方家長,介紹人及新郎新娘的圖章。臨到舉行婚禮的前一天,鄭振鐸這才發現他的母親沒有現成的圖章。他就寫信請瞿秋白代刻一個。不料瞿秋白的回信卻是一張臨時寫起來的「秋白篆刻潤格」,內開:石章每字二元,七日取件;如屬急需,限日取件,潤格加倍;邊款不計字數,概收二元。牙章、晶章、銅章、銀章另議。鄭振鐸一看,以為瞿秋白事忙,不能刻,就請沈雁冰刻。第二天上午,沈雁冰把他連夜刻好的圖章送到鄭振鐸那裡。忽然瞿秋白派人送來一封紅紙包,大書「賀儀五十元」。鄭振鐸正在說:「何必送這樣重的禮!」沈雁冰已把紙包打開,原來是三方圖章,一個是鄭母的,另兩個是鄭振鐸和高君箴的。鄭、高兩章合為一對,刻邊款「長樂」二字。鄭、高兩人都是福建長樂縣人,又是新婚之喜,「長樂」二字,是用意雙關的。沈雁冰一算:潤格加倍,邊款二元,恰好是五十元。這個玩笑,出人意外,鄭振鐸和沈雁冰不禁捧腹大笑。下午,舉行結婚儀式。瞿秋白也來賀喜,請他講話,他便用「薛寶釵出閨成大禮」這個題目,講了又莊嚴又詼諧的一番話,大意是婦女要解放,戀愛要自由。滿堂賓客,有瞠目結舌者,有鼓掌歡呼者,都引為奇聞。 瞿秋白和沈雁冰是1923年相識的,後來兩家就隔壁住著,經常往來,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