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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戰略進攻(6)


  他要求各級領導幹部不但自己要懂得和執行黨的政策,而且「在每一行動之前,必須向黨員和群眾講明我們按情況規定的政策。否則,黨員和群眾就會脫離我們政策的領導而盲目行動,執行錯誤的政策」。(24)他指出:凡政策之正確與否及正確之程度,均待經驗去考證;但任何經驗(實踐)、均是從實行某種政策的過程中得來的。錯誤的經驗是實行了錯誤政策的結果,正確的經驗是實行了正確政策的結果。

  為什麼各地在規定和執行政策上往往會出現這樣那樣的錯誤呢?毛澤東在給劉少奇的一個電報中詳細地分析了造成這種狀況的四類原因:第一,「由於領導機關所規定的政策缺乏明確性,未將許可做的事和不許可做的事公開明確地分清界限。其所以未能明確分清界限是由於領導者自己對於所要做的事缺乏充分經驗(自己沒有執行過某種政策的充分經驗),或者對於他人的經驗不重視,或者由於不應有的疏忽以致未能分清政策的界限。」第二,由於領導者雖然知道劃分政策的界限,但沒有作系統的說明。「根據經驗,任何政策如果只作簡單的說明,而不作系統的說明,即不能動員黨與群眾從事正確的實踐。」在這個問題上,毛澤東自我批評道:「我們過去有許多工作,既未能公開地(此點很重要,即是說在報紙上發表,使廣大人們知道)明確地分清界限,又未作系統的說明,不能專責各中央局。我自己即深感此種責任。」第三,政策本身就錯了。「此點許多下級黨部擅自決定其自以為正確、其實是錯誤的政策,不但不請示中央,甚至也不請示中央局。」第四,「領導方法上有錯誤,即是上下聯繫不夠,未能迅速瞭解運動的情況,迅速糾正下面的錯誤。」(25)

  鑒於正確地規定和執行政策的極端重要性,鑒於以往有些地方擅自決定政策和上下連系不夠的教訓,十二月會議結束後第十天,毛澤東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於建立報告制度》的指示,規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書記負責(自己動手,不要秘書代勞),每兩個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綜合報告。指示中強調:「從今年起,全黨各級領導機關,必須改正對上級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報告的不良習慣。」「當此革命已進入新的高潮時期,加強此種聯繫,極為必要。」(26)三月間,他接到鄧小平關於大別山地區幾個月工作所受的「左傾冒險的、急性病的害處」的報告後,認為這個報告是「非常好的」,向各中央局、分局、前委負責人轉發了這個報告,並告訴他們:「最可怕的是領導同志的自滿、自足、自己缺乏策略觀點與政策觀點而又對中央的指示熟視無睹(不細看這些指示,不研究這些指示,忙於不應當忙的事務工作而忽視了策略指導與政策指導這種自己責任上的主要工作)。」要求各地在每兩個月向中央所作的綜合報告中,不但要報告各地規定的策略與政策,而且要說明這些「策略與政策在實行後的結果及根據這種結果而作出的你們的自我檢討」。(27)

  在研究政策和策略問題時,毛澤東首先關注的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問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戰爭,是依託廣大農村逐步展開的。能否給廣大農民以看得見的實際利益,改善他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是能否取得廣大農民支持的關鍵,也是能否取得革命戰爭勝利的關鍵。在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共中央頒佈《土地法大綱》後,土地改革運動已經在各解放區全面展開,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滿足廣大農民對土地的要求,在農村中實現根本的社會大變動。這是一個歷史性的壯舉。但《土地法大綱》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是「左」的傾向。例如《大綱》過分強調「平分土地」的原則,沒有說明必須按照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分期分批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去實行分配土地,出現了不分新解放區、老解放區、中心地區、遊擊地區一律強行平分土地的情況。又如由於《大綱》對有些政策的規定還不具體,不明確,因此在運動中出現了損害新富農和富裕中農的利益、用過激方法鬥爭地主和搜羅地主「地財」等情況。

  毛澤東在政策確定後,總是密切注視著它的實施情況,以便隨時發現問題,及時加以解決。當他發現上面所說的這些情況後,立刻為中共中央起草了大量糾正這些偏差的政策指示。他在一九四八年一月十八日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中寫道:「反對黨內『左』、右傾向,必須依據具體情況決定方針。」「土地改革在群眾尚未認真發動和尚未展開鬥爭的地方,必須反對右傾;在群眾已經認真發動和已經展開鬥爭的地方,必須防止『左』傾。」(28)經過兩個多月的冷靜觀察和總結,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中,他作出了更完整的表述:「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的革命時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總路線和總政策。」(29)

  根據這個總的指導思想,毛澤東重新厘定一些具體政策:

  他明確規定在老解放區,日本投降後解放的半老區以及轉入戰略進攻後新解放地區三種不同的地區內實行土地改革的不同步驟和具體政策,特別強調在新解放區「不要性急」,要分步驟,要區別鞏固區和遊擊區,要「嚴禁亂殺」,甚至可以「在解放後的相當時期內,實行減租減息和酌量調劑種子口糧的社會政策和合理負擔的財政政策,把主要打擊對象限於政治上站在國民黨方面堅決反對我黨我軍的重要反革命分子。」只有這樣才能使「社會財富不分散,社會秩序較穩定,利於集中一切力量消滅國民黨反動派」。

  他要求各地準確地掌握劃分階級的標準,嚴格地把地主和富農、地主中的大地主和中小地主、惡霸地主與一般地主、地主兼工商業者的封建剝削收入和經營工商業收入、舊式富農和新式富農等嚴格區別開來,縮小打擊面,擴大團結面。他指出要把消滅封建剝削制度、消滅地主階級和消滅地主個人嚴格區別開來,前者是革命的對象,是要堅決消滅的,而作為地主個人,應該給予出路,做好對他們的教育改造工作,引導他們參加國民經濟生活行列,使之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毛澤東還要求全黨注意: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是發展生產,增強支援戰爭的力量,因此,在消滅封建土地制度的鬥爭中要注意保存一切可用的生產資料,反對破壞,反對浪費;在土地改革完成的地區,要著重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組織他們全力以赴地投入生產鬥爭,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

  毛澤東關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統一戰線中的各項政策。要建立廣泛的民族統一戰線,關鍵在於以什麼態度對待資產階級。針對當時黨內在這個問題上存在的一些「左」的偏向,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於民族資產階級和開明紳士問題》的黨內指示,告訴全黨:「中國現階段革命的目的,是在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建立一個以勞動者為主體的、人民大眾的新民主主義共和國,不是一般地消滅資本主義。」這個指示第一次用明確的語言說明民族資產階級「是人民大眾的一部分」。指示還具體分析了民族資產階級中的右翼、中間力量和左翼的不同政治態度,指出應當爭取和團結民族資產階級中的大多數,孤立其中的少數人。「對這個階級的經濟地位必須慎重地加以處理,必須在原則上採取一律保護的政策。否則,我們便要在政治上犯錯誤。」(30)

  毛澤東對事情總是想得很深很遠,在走這一步的時候,往往已經考慮到第二步、第三步的需要。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展,特別是石家莊這樣重要城市的解放,為了籌劃新中國的成立,毛澤東把注意城市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來。他為中央起草給各地的指示,寫道:「多年以來我們佔領了很多城市,有了豐富的經驗。但是沒有總結,讓這些經驗埋沒,讓各種錯誤的方針及方法反復重犯,讓良好的經驗限於一地無法為全黨取法。這是經驗主義、地方主義還在我們黨內佔有重要地位並在這個問題上表現出來的結果。」他著重指出:「為了將黨的注意力不偏重於戰爭與農村工作而引導到注意城市工作,為了使現已取得的城市的工作在我們手裡迅速做好,為了對今後取得的城市的工作事先有充分的精神準備與組織準備,中央責成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對於自己佔領的城市凡有人口五萬以上者逐一作出簡明扼要的工作總結,並限三至四個月內完成此項總結,電告我們。」(31)

  此外,對工商業政策、整黨和新式整軍運動、加強組織性紀律性等問題,毛澤東也為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起草了一系列指示,明確而具體地規定在這些工作中哪些是應該做的,哪些是不應該做的,哪些是從長遠看應該做但在目前尚不宜做的,哪些是適合在農村做但不適合在城市做的。這樣,使幹部和黨員不僅有明確的方向,並且瞭解工作的方法,在實際工作中便於遵循,有利於防止各種偏向的發生。

  中國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後,戰線迅速向長江北岸推移,戰局發展很快。二、三月間,西北戰場的局面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西北野戰軍經過新式整軍後,遵照中央軍委關於轉入外線作戰的指示,以七萬人的兵力,採取攻城打援手段,在宜川、瓦子街地區一舉殲滅胡宗南部主力一個整編軍部、兩個整編師、五個旅,共約三萬人。這是西北戰場上的空前大捷,陝北形勢已完全改觀。為了能更直接地掌握各個戰場的情況,便於指揮作戰,也為了書記處的幾位書記能更及時地共同研究和決定新時期面臨的許多重大問題,毛澤東同周恩來、任弼時等商議後決定在三月二十一日率中央和軍委機關東移,前往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同中共中央工委會合。

  臨行的前一天,毛澤東起草了一份四千字的長電,向黨內通報了戰爭形勢、全黨執行政策的情況和糾偏的情況,並且告訴他們:年內不準備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時機大約在一九四九年。目前正將晉察冀區、晉冀魯豫區和山東的渤海區統一在一個黨委(華北局)、一個政府、一個軍事機構的指揮下工作。中央也準備移至華北,同中央工作委員會合併。

  第二天,他就和周恩來、任弼時等一起,動身離開他生活和戰鬥了十三年的陝北,踏上東移的旅途。

  (24)《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286頁。
  (25)毛澤東致劉少奇電,1948年3月6日。
  (26)《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265頁。
  (27)毛澤東致各中央局、分局、前委負責人電,1948年3月14日。
  (28)《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268、1317頁。
  (29)《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268、1317頁。
  (30)《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287、1288、1289頁。
  (31)中共中央致中央局、分局、前委,並告中央工委電,194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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