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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出走外國乃因信心動搖】

  霍英東出走外國半年這回事,除了公司職員和家人知道外,外界並不太清楚,故我所搜集到的大量報章、書刊資料,對他的這段經歷也隻字不提。至於他當時的心情、思想如何,則更是只有寥寥幾個知心的人才知道,因為霍英東極少向人提及這段經歷。

  1995年7月,我才第一次聽說霍英東曾經出走半年的事,而且還是無意中聽到的。有一天,我和霍英東等人一起坐船從香港赴番禺南沙島,途中,我們聊起「六七風暴」的事。

  「『六七風暴』中,有一個『鬥委會』,曾經有人傳你參加,有沒有這回事?」我問霍英東。

  霍英東斷然否定:「沒有,我當時已離開香港……」

  「為什麼離開香港?」我接著問。

  「那夜塑料花事件一發生,第二天我就即刻去了英國……」霍英東欲言又止,答非所問,似乎不想深談。

  這時,坐在一旁的一位霍英東的助手說:「當時,內地正在搞『文革』,不少人被剃頭發,被迫下跪,一些從香港回去內地的知名人士也首當其衝,紅線女被人剃頭發,鄧榮超也挨鬥……見到這些情況,霍生思想受到一些衝擊,擔心香港也會這樣,於是就到世界各地走走、看看。」

  後來,在霍氏集團辦公室,我又向霍英東提起這些問題。

  「內地搞『文革』,你認為與你有什麼關係?」我問。

  霍英東搖搖頭:「那時『文革』的一些做法,比如遊行示威,批鬥別人,剃髮,下跪,要讀毛主席語錄,這些我並不太理解。當然,並不是害怕什麼,但總是有一些擔心『文 革』會波及香港……」

  霍英東的擔心並非多餘。事實上,「文革」發生不久,港澳兩地就受其影響,一些「左派」工會組織工人上街示威遊行,「文革」式的造反動盪已隱然可現。

  「是什麼直接的原因,促使你匆匆決定出走外國?」我又問。

  「當然,並不單單是一件塑料花廠事件,在這之前,已經爆發了一些事。」霍英東開始侃侃而談。

  「較早前,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搞到何賢在街上曬了幾個鐘頭,搞到英國領事館的官員也曬了幾個鐘頭。結果,英國撤走領事館,到現在還沒人恢復。一個『一二·三事件』,澳門就成了一個死城,沒有人敢去。

  「胡應湘和他父親胡忠的中央、上海的士公司事件,也搞得很大。胡應湘解雇一個工人,

  一些司機就天天坐在車棚門口,不肯走,工人起來造反,最後搞到胡應湘要壯士斷臂,幾乎

  把所有的士都賣給工人,平息事端。

  「何添那家好像叫銀龍的的士公司也一樣,賣了一些的士,解雇工人,最多拿錢出來遣散他們,但工人不肯,一定要復工。不久,恒生銀行門口 坐著一些人,最初坐10多個人,後來靜坐的人越來越多,好像銀行要擠提那樣……」

  胡應湘當時打理他父親胡忠創建的的士生意,是香港最大的的士公司——中央和上海的士公司的董事總經理。他當時還兼任香港地產商會副會長,與霍英東較為熟絡。而何添當時是恒生銀行的董事總經理。那時,霍氏集團的寫字樓就設在恒生銀行總行大廈裡頭,故每天上下班,霍英東都目睹工人靜坐、抗議的情景。

  這一連串的工潮,霍英東雖然不盡明白個中詳情,但他卻隱隱約約地感覺到香港將會像內地一樣,時局動盪不定,出現大的混亂。

  我們可以想像得到,這個時候的霍英東,心情一定很複雜,他雖然無從預測香港出現大動盪將會給市民帶來什麼影響,但他卻不能不為自己的生意、事業是否受到衝擊而顧慮,更不能不為自己的安危而擔憂。眼見香港時局動盪不定,對香港前途的信心自然動搖;倘若這時又聯想到港英當局向來對自己的歧視,那麼對事業、對香港意興闌珊,也是自然不過的事。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在動盪的時局中彷徨、迷茫的霍英東,於是決定暫且告別香港,遠走高飛,避避已經逼近的風頭。

  【半年的海外生活】

  談了出走外國的原因,我們又談到霍英東在外國半年的生活。

  「你第一站是先到英國,住在什麼地方?」

  「我記得,起初好像是住在倫敦的一間叫做愛嘉頓的酒店。那時,在英國有很多笑話,用電燈、淋浴用熱水,好像我們現在在香港打公共電話那樣,要向一個小孔裡扔進硬幣,如果不及時把硬幣扔進去,電燈會熄滅,淋浴時也會突然間沒有熱水。住酒店,樣樣都覺得不習慣,衣服沒人洗,放著一大堆髒衣服。早晨要衝開水、飲茶,樣樣不方便……」

  「在英國一直住在酒店嗎?」

  「不是。那時我有個兒子在英國讀書。他們讀書很頭疼,他們在學校住宿,一到假期,學校一定叫他們搬走,連行李也要搬,沒地方放;學生住酒店當然不太好,而一些出租屋一般不會租給學生,因為學生是短期居住。他們有時扮大人去租屋,但業主也不租給他們。我兒子假期起初住在同學家,但不方便,10多個同學住在一起。那時披頭士正風靡全球,他們就模仿披頭士,個個留長頭髮,日日去唐人街玩。我擔心他學壞,於是乾脆花了5000多英鎊,在倫敦買了一棟半別墅式的房子。我後來就到自己的房子住下來。」

  「半年間,一共去了幾個國家?」

  「去英國之後,又去了日本,最後一站是經加拿大去美國。那時,我還有兒子在美國、加拿大讀書。那麼多地方當中,在英國和加拿大住的時間最長,差不多有半年。」

  「那在加拿大住在哪裡?」

  「在加拿大最初也是住酒店的,後來也買了房子。其實,本來並不想買的,我有一個同學很熱心,一定要帶我到溫哥華去看一間屋,看完之後,不講價也不好意思,於是隨口還了一下價,不想買。但我去了美國,我兒子打來電話,說對方同意賣給我。當時,那間屋只是幾十萬港元,小數目,但買了以後又怎樣?於是,我叫兒子叫人去裝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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