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功夫影帝·李小龍傳 | 上頁 下頁
八八


  而李小龍的好友、《龍爭虎鬥》一片攝影師陸正卻說他差不多早3個小時就知道李小龍出事。7月20日,陸正一早就約了李小龍晚飯,但在餐廳等了半個多小時,都未見李的蹤影。陸正打電話到李小龍家,接電話的人只說「出咗事」(出了事 ),又表示「唔好系電話講」(不好在電話裡講)。此時大約7點。

  陸正以為李小龍受了傷,匆匆趕到李家。當趕到李小龍的金巴倫道私寓時,陸正見7歲的李國豪正在自由自在玩耍,不見大人在其左右。陸正問李國豪你爸爸去哪了,李國豪道:「Movie!」(電影 )。此時,李小龍的一名徒弟趨前在陸正耳旁說「嘸咗啦」(沒有了,意為人已死去)

  據法庭記錄,李小龍是10時半左右從丁佩家送往醫院的,再證實已死亡。那麼,當中相差的3個小時內,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出事」這麼久才送醫院?

  這一疑問,是建立在陸正記憶準確無誤基點上的。時至20年後的今天,陸正仍堅持這一說法。

  作為李小龍的摯友,陸正絕無把死因往男女私情上引導之意。但他的說法,卻成了馬上風說的一個佐證。

  法庭記錄稱,急救員進丁佩臥房,所見李小龍衣衫完整。在法庭調查中,代表蓮達的律師羅德丞末就男女私情方面的問題向丁佩發問。各方人士也都未涉及男女私情方面的問題。

  而不少人認為其中疑點頗多:為什麼不傳陸正作證?為什麼回避男女之間的私情?衣衫完整,是否能說明一切問題?李小龍出事到送醫院的3個小時空檔中,究竟發生了什麼?這一天下午,李小龍在幹什麼?難道就不可出事後彌補?

  李小龍逝世的10年後,丁佩首次在電視上露面,她否認李小龍出事那天,與李小龍有過性行為。

  有人認為:當事人僅剩一人,她不承認,誰也不敢下結論。

  另外,西醫否認中醫的「馬上風」之說。西醫認為:發生性行為時暴斃,必有確切的病因,或心肌梗塞,或腦溢血,或其他的致人於死的暴症。這可能是性亢奮引發的,可能又不是。西醫認為中醫的「中風說」概念含糊 (如腦中風、產後中風、軀體中風等),不足作為診斷的明確概念。

  大麻說

  據港府法醫部林醫生的檢驗報告顯示:李小龍體內有大麻留下的物質,份量微乎其微,在胃內有0.5毫克,小腸內有0.4毫克。林醫生說,無法判斷他是嚼下的,還是吸入的。

  蓮達作證時說:她直到李小龍在5月10日暈倒送醫院搶救後,方知丈夫偶爾服用大麻。參與治療的腦外科專家鄔醫生曾告誡李小龍,服食大麻很可能有危險。她補充說,洛杉磯的大衛·賴斯博醫生則告訴他,如適量地服食大麻,是沒有害的。

  李小龍服食大麻,是否屬「偶爾」和「適量」呢?

  據有關專家調查分析,李小龍經常吸食大麻及其他興奮劑。

  李小龍染上「毒癮」的原因,首先是他精神漸漸陷於失常狀態,他暴躁焦灼,陷於極度孤獨。他無法通過心理調節解脫自己,只好依賴大麻,吸服大麻之後,人會墮入奇妙快慰的幻覺中,這種神奇感覺在現實中是尋找不到的——他那時把現實看得很灰、很冷。

  其次,李小龍成名太速,過份受影迷崇拜,是影迷心目中的大英雄。而他由於練功、操勞過度,體力精力常有不支之感。他為了保持偶像地位,不得不依賴興奮劑(如蘋丙胺、呱蘋甲醇等 ),以恢復自信,精神保持亢奮狀態。

  大麻屬毒品,而興奮劑在某種意義上,可列為廣義上的毒品。吸毒成癮,必會從生理和心理上摧殘一個人;而人受其摧殘後,又更依賴毒品,從而形成惡性循環。在毒品中,大麻不及可卡因、海洛因那麼厲害,但仍有慢性殺手之稱。

  李小龍的吸毒史不長,情形也不像某些文章所描繪得那麼嚴重。但毒品對他已經構成的危害是不可否認的。

  據李小龍死後披露的材料,受「盛名之累」的李小龍非常害怕死亡。在洛杉磯進行全身檢查,被初診為「腦部有問題」的李小龍偏偏拒絕對腦部的檢查。結果那份健康檢查報告是排除腦部疑症而下結論的,結論是一切良好。李小龍害怕面對腦部可能真有問題這一事實,結果自欺欺人,害了自己。若發現問題及時治療或注意保養,他的悲劇至少不會這麼快發生。

  李小龍在死前,精神變態、分裂、崩潰的狀況已是相當嚴重了一

  同時,他的體力體重迅速下降。他初來港,體重有140多磅,而死前僅120多磅。肌肉鬆弛,精力疲乏,任憑再怎麼超負荷鍛煉,再超量地喝鮮牛血、新鮮高蛋白飲料都無補於損。

  可以排除李小龍直接死於大麻的假設,但大麻及興奮劑,卻加速了他生命的衰竭。

  風水說

  風水說當時亦頗流行,姑且當山海經聽之,不必去信。但其中巧合甚多,讓人驚歎。

  李小龍犯人名犯地名,不該住在九龍塘。原因他只是小龍,怎與九龍相鬥,故犯人名。又,「龍遊淺水遭蝦戲」,小龍困於池塘之中,故犯了地名。

  李小龍搬入九龍塘私宅時,友人曾笑道:「你是龍呀,龍怎可住塘。」又道:「小龍與九龍相比,小龍自然不敵呢。」李小龍一笑置之,不幸當年戲言,如今竟成謠言。

  李小龍所住洋房,未購之前,曾三易其主。最初為一老婦住,冷寂破落,老婦赴美,以40萬元易於潮籍假髮商人。商人花30萬元裝修,入住後,生意一落千丈,遂告倒閉。一美國假髮商人以60萬元購得,不久,美商生意失敗,人臥病榻。此乃20個月內發生之事,故街坊皆視其洋房為凶宅。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