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朱元璋 | 上頁 下頁 |
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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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天驕,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 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橫掃千軍如卷席。蒙古鐵騎叱吒風雲,威震宇內;大元帝國,地跨歐亞,何等風光! 然而,以落後幼稚的蠻荒文化統治有著幾千年傳統的儒家文化,以幾十萬人的蒙古部族役使幾千萬人的華夏民族,談何容易!僅僅過了50年,從元順帝開始,大元王朝就已兩眼昏花,老態龍鍾起來:各種社會矛盾普遍激化,官僚政府腐敗透頂,社會經濟全面崩潰;民生凋弊,水深火熱;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接連不斷。至正十一年,終於爆發大規模的紅巾起義。 ——帝國大廈危機四伏,山雨欲來,風雨飄搖。 元朝末年,農民所承受的賦稅徭役極其嚴重。蒙漢等各族貴族、官僚、地主和寺院又瘋狂地兼併土地,追加地租,奴役佃戶及其子女,甚至將佃戶隨田轉賣。 加以朝政腐敗,官吏貪暴和連年不斷的風雪水旱之災,廣大漢族農民紛紛破產,流民遍佈各地,就連蒙古族的勞動者,也日益貧困,紛紛淪為奴婢。 與不堪忍受的階級壓迫俱來的,是日益深重的殘酷的民族壓迫。元朝建立後,統治者把全國各族人劃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四等人的政治地位各不相同,蒙古人最高,色目人次之,南人最為低下。 為了防止和鎮壓漢人南人造反,元朝政府採取了最為刻毒的辦法,無所不用其極。一是駐兵,以嫡系的蒙古軍駐防全國軍事要害,以武力相威脅。二是繳械,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征服南宋首都臨安時起,就定下極嚴酷的刑罰,逼迫人民交出可以作殺傷用的武器,並且明令禁止漢人南人高麗人持執弓矢兵仗,以後列朝都三番五次不斷強化。元順帝至元五年四月又重申此令並加令:蒙古色目人打漢人南人,漢人南人只許挨打,不許還手。甚至有蒙古貴族提出殺掉漢族張王劉李趙五大姓的主張。三是裡甲——其一是以二十家編戶為一甲,每甲派一蒙古人作甲主。甲主有充分的權利,可以對百姓任意偵察誣告,任意勒索,百姓稍示不滿,即致殺身之禍;其二是戒嚴,夜間禁止通行,「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在此期間,老百姓只能老老實實呆在房子裡,而政府的軍官軍人和甲主卻可胡作非為,任意通行;其三是禁燈。禁鐘以前和解嚴以後,也只許小販和儒生點燈。簡直豈有此理!其四是禁止集會,不管是祭祀祈禱還是集場買賣,只要是有多人集合在一起的,都被絕對禁止!典型的神經質;禁止漢人南人狩獵習練武藝和學習蒙古色目文字,不會武藝就不會打仗甚至不能健體強身,弱不禁風則無以為爭,不懂官方文字則無以與其理論曲直,黑白是非任其所為。 有此三法聯用,任你三頭六臂也逃不脫這天羅地網銅牆鐵壁。沒有一點漏洞,透不出一點空氣;沒有一點兒聲音,連耳語也不敢;沒有文字的抗議,連訴說歷史都是犯法;出遠門要有通行證,每一個地方都是孤島;沒有消息,好的沒有,壞的也沒有。蒙古人的統治,整個就是一潭死海!沒有風,沒有浪,沒有活動的生命,沒有生命的動植物。整個的在腐爛在變質在發臭在不可阻擋地走向滅亡! 就政治而言,更是漆黑一團。元朝的一個突出特點是吏治而非官治。胥吏弄權,貪贓枉法,行賄受賄,魚肉百姓。自元武宗以來,不管職業出身,殺豬賣酒的也好,唱戲雜耍的也好,和尚道士也好,只要有門路,得到大汗的歡心,都可作大官。貴族王爺隨便殺人,隨便薦官;地主豪民犯法該殺的,只要買通僧侶,就可以得到大汗特赦,後來索性賣官鬻爵,賄賂公行了。尤其是蒙古色目官吏,更無廉恥之心,問人討錢,各有名目。如下屬拜見要有「拜見錢」,無事白要叫「撤花錢」,逢節送「節錢」……等等禍國殃民的行為,不一而足。 溫州台州一帶老百姓對此恨之入骨,在村頭豎起一面旗子,上書:「天高皇帝遠,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 更有一首當時在江南江北廣泛傳唱的散曲,真實地再現了元末統治者亂政虐民的黑暗現實,憤怒地唱出了被壓迫被剝削者的心聲! 正宮·醉太平 堂堂大元,奸佞當權。開河變鈔禍根源,惹紅巾萬千。官法濫、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賊作官,官作賊,混愚賢。哀哉可憐!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壓迫愈是殘酷,反抗也就愈是激烈。 至正十一年終於爆發了大規模的紅巾起義。從此敲響了埋葬大元王朝的喪鐘。多少人前赴後繼,英勇奮鬥。天下大亂,幾多英雄並起;大浪淘沙,多少豪傑沉浮。最後朱元璋以「淮右布衣」,掃滅群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而終成萬世不朽之基業——建立了高度集權的大明王朝。 這是中國幾千年封建歷史中,唯一的一位從農民出身,而真正打下江山,做了皇帝,並坐穩江山,傳之子孫的偉大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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