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中國歷代名女·名妓卷 | 上頁 下頁
二三


  ※霍小玉生死酬情郎

  「癡心女子負心漢」。弱女子常把愛情視為生活的全部希望,全心相待,一旦失去,不惜以性命相酬;而男子畢竟還擁有大千世界,追求功名利祿,愛情只是生命中的一種點綴,此可彼亦可,負心事由是而出。唐代宗大歷年間,歌妓霍小玉與詩人李益的愛情悲劇,就是對「癡心女子負心漢」的又一個詮釋。

  歌妓霍小玉原來出身于貴族世家,父親是唐玄宗時代的武將霍王爺,母親鄭淨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歌舞姬。因外貌秀美、歌舞動人而被霍王爺收為妾。不料,在鄭淨持身懷六甲的時候,「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突如其來的「安史之亂」,打破了鄭淨持安享霍王爺恩愛的美夢。霍王爺在禦敵時戰死,霍王府中家人作鳥雀哄散,鄭淨持帶著尚在繈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間,開始了貧民生活。

  到唐代宗大曆初元,霍小玉已經十六歲了,稟受母親的資質,長得容貌秀豔,明麗可人;加上母親的悉心教誨,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詩文。這時,母親鄭淨持落難時從府中帶出的首飾細軟都變賣用度殆盡,為了維持母女倆的生計,霍小玉不得不承母親的舊技,做歌舞妓待客。為了女兒的前途,鄭氏對待客的尺度把持甚嚴,僅限於奉歌獻舞,為客人助興消愁,決不出賣身體。這樣竭力保住女兒的貞潔,是為了有朝一日遇到有緣人,能名正言順地為人妻,以獲取終身的幸福。這樣賣藝不賣身的藝妓,娼門中稱為「青倌人」,必須意志堅定的人才能做到。霍小玉雖為「青倌人」,但因才貌俱佳,照樣能吸引一大批清雅風流之客,成為頗有聲譽的紅歌妓。

  這時,有一個青年男子以詩才名滿京城,他就是李益。李益是隴西人士,大曆四年赴長安參加會試,中進士及第,他在家中排行第十,故人們又稱他李十郎。中進士時,他年方二十,才華橫溢,尤以擅長作詩而聞名。他的每首詩一脫稿,長安的教坊樂工就千方百計地求來,譜上曲子讓歌姬吟唱,平民百姓也都爭相傳誦,他所寫的「征人歌」、「早行將」等詩篇,還被長安無數豪門貴族請畫工繪在屏幃上,視為珍品。

  李益生長在蒼涼的隴西,那裡曾是漢唐的征戰之地,當年西漢名將霍去病就曾在那裡馳騁拼殺,因而留下了許許多多戰爭遺跡,最著名的要算「受降城」,它是霍去病在河西走廊接受匈奴投降的遺址。幼年的李益就經常遊覽這些古代戰爭遺跡,憑弔那些曾叱吒疆場的古代英雄。這些生活經歷,激發了李益的詩情,因此寫下了大量的懷古詩篇,氣勢雄渾,蒼勁幽遠,例如他的「夜上受降城聞笛」就是這種風格的代表作:

  回樂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
  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征人盡望鄉。

  除了傷古懷舊的作品外,李益親身經歷了「安史之亂」的戰爭離亂,因此也寫下了不少有關戰爭感受的詩,他的「喜見外弟又言別」詩寫道:

  十年離亂後,長大一相逢;
  問姓驚初見,稱名懷舊容。
  別來滄海事,語罷暮天鐘;
  明日巴陵道,秋山又幾重!

  無限的驚喜與啼噓、慨歎與無奈,躍然字裡行間。霍小玉讀到這首詩。直覺感同身受,大為欣賞。而更令她評然心動的還是李益的那首五言絕句「江南詞」,只用二十個字,卻將閨中怨婦無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渲染得淋漓盡致,詩是這樣寫的;

  嫁得瞿塘賈,朝朝誤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給弄潮兒。

  多情的女子總盼望與心上人朝夕相守、真心相依;達官貴人、富商巨賈,倘若時時別離,皆不足取。霍小玉閱歷無數名門公子、風流雅士,卻一直不肯輕易以情相許,就因為要尋覓一個象「弄潮兒」那樣守信的情人。透過這首詩,她仿佛看到了一個善解柔情的男子站在詩後,於是在內心深處,牢牢記住了作者李益這個名字。

  後來,經過街坊邱十一娘的穿針引線,進士及第後等待委派官職的李益,來到崇德坊的霍小玉家。兩人相見,都對對方十分鍾情,於是落座客廳,煮酒歡談,大有相見恨晚之感。兩人才情相投,意趣相合,竟有說不完的話題。這時正值暮春時節,檻外花落遺芳,簾前鳥鳴送爽,氣侯乍暖還寒,令人神清心怡,談興更濃。直至夜闌人靜,兩人仍未有告別之意。霍母鄭氏在一旁看著這一對情意相投的年輕人,心中漾起喜意,心想:「可憐的女兒總算找到了一個可意的歸宿。霍母殷勤地點上兩支紅燭,重洗杯盤,再添酒菜,在燭光搖曳中,李益與霍小玉灑酒為媒,定下了終身,並一同對天起誓:「永結同心,忠貞不二,海枯石爛,相愛不移!」

  從此,李益留住在霍小玉家,雙雙對對,同吃同寢,同出同入,儼然是一對新婚伉儷。

  光陰茬苒,轉瞬夏去秋來,李益被朝廷授職鄭縣主簿,主簿是掌管全縣的行政錢糧的官員,是僅次於縣令的父母官。受印後,李益打算先回隴西故鄉祭祖探親,來年春天東行走馬上任,在一切安排停當之後再派人前來迎接霍小玉到鄭縣完婚,這一路奔波,估計約需半年時間,也就是說,這對情侶必須分別半年整。

  李益獲得官位,霍小玉半是欣喜,半是擔憂,她好怕李郎此去,遠走高飛,再也不會回到她的身邊。見李益把今後的打算說得頭頭是道,霍小玉深恐口說無憑,仍是疑慮重重;李益索性取過筆墨把婚約寫在一方素綾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

  霍小玉珍重地收藏起這一份素綾誓約,就象收藏起一份對前途的希望。在落葉送涼的秋夜裡,霍家母女設宴為李益餞行,酒意微醺中,霍小玉忽然鄭重地對李益說道:「人事變幻,難以把持,雖有海誓山盟永結同心,但等你官高位顯時,難免不見異思遷,為妾只求我倆十年之內傾心相愛,等你三十而立之年,任憑另婚高門也不算晚,到時妾當剪髮為尼,永絕紅塵!」說完淚水無聲地灑落衣襟,李益為之感傷不已,自然又把誓言重複了一遍。

  誰知隨後事態的發展,竟讓霍小玉的擔憂成了現實,李益申言再三的誓言也被迎面的事實擊得粉碎!李益回鄉後,因為功成名就,好生風光了一番,喜不勝收的李家父母忙不迭地替他說下了一門婚事,女方是當地官宦世家盧家的女兒。李益聞說此事,有些為難,硬著頭皮向父母稟明了長安霍小玉的情況,李家父母聽了大搖其頭,反對說:「堂堂進士及第、朝廷命官,怎可以娼門女子為妻,真是豈有此理!」既然父母堅決反對,加之盧家姑娘秀美知書,一派大家閨秀風範,尤其是盧家在朝中有一定勢力,對李益的仕途進展大有稗益。如此種種理由,使沉浸在喜悅之中的李益把長安的婚約拋到了腦後,順理成章地與盧氏結為夫妻,雙雙前往鄭縣赴任,夫唱好隨,一派和諧美滿之象,漸漸把長安綺夢和多情的霍小玉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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