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秋瑾 | 上頁 下頁


  秋瑾從此形成了豪放縱情的任俠性格。細究來,這與紹興風土也不無關係。紹興素以善生俊異豪傑稱名,古往今來,英雄壯士、文人墨客輩出代湧。遠的如臥薪嚐膽之勾踐,南宋詩人陸游不提,近的則有明末抗清的大批風雲人物,這些人們秉持氣節、不畏艱險的作風對秋瑾產生了深刻影響。

  明嘉靖年間,倭寇肆虐。浙江一帶受禍尤烈。一次,一股倭寇從諸暨突入山陰,抓住了正在田間勞動的姚長子,以鐵絲穿其手肘,迫其帶路。姚長子一面強忍劇痛與仇恨,一面悄悄告訴鄉人:「俟我過某橋,若等亟撤之,我引敵入絕地,可悉就擒,我死無恨。」

  遂將倭寇引入村西三面環水,只有一面外通的化人壇,待敵進入後,鄉民立即將橋撤去,陷入絕堤的130多個倭寇儘管殺害了姚長子,但終被鄉民全殲。又如清兵入至之時,浙江一帶南明官吏進行了激烈反抗。

  原明朝蘇淞巡撫祁彪佳,得知清軍攻破南京進抵杭州而南明潞王朱常芳投降後,給兒子留下「國破君遷,凡為臣子,宜固當死」的遺言後投水而亡。還有曾稱「會稽(紹興)乃報仇雪恥之鄉,非藏垢納污之地」的禮部侍郎王思任,在南明王監國紹興後,即上書痛斥權奸馬士英「肆無忌憚地破壞抗青,結應營私,請力斬士英之頭,傳示各省,以為誤國欺君之誡」。同時又致書馬士英本人,要其「自刎以謝天下」。到1646年法軍攻破義烏,魯王張國維自殺後,王思任亦以絕食殉節。

  凡此類人物事蹟,舉不勝舉,且在紹興是家喻戶曉。正所謂「忠義之氣,鬱久必發,有前人推心泣血,伸大節于古者,即有後人殫心竭慮垂偉業於無窮也」。

  秋瑾特別的性格就這樣薰陶成形,她日後命運也正像她的《詠梅》詩所寫:

  鐵骨霜姿有傲衷,不逢彭澤志徒雄。
  無桃枉自多含妒,爭奈黃花耐晚風?
  舉世竟言紅紫好,縞衣素袂豈相宜?
  天涯淪落無人惜,惟顏欺霜傲雪姿。

  二、婚姻不幸漸釀抗爭之心

  1891年,秋瑾父親秋壽南接受臺灣巡撫邵友濂的聘請,任臺灣巡撫文案。秋瑾隨家居住臺北。到1894年,邵友濂調任湖南巡撫,秋壽南也赴湘候補,秋瑾隨父入湖。

  秋壽南由台入湘,本當擢升直隸州知州,但因沒有賄賂吏部,被簽發到湖南常德縣厘金局,後又調任湘潭縣厘金局主管。至此秋瑾一家定居湘潭。此時秋瑾年紀21,已是一個閨中待字的大姑娘了。秋壽南夫婦開始為秋瑾考慮起婚姻之事。

  當時湘潭十八總丈源省的王黻丞正為其第四子王子芳擇偶,王家原住湘鄉縣,與湘軍首領曾國藩同鄉,曾跟隨曾國藩當過賬房先生,家資因而暴富。後在湘潭購置一處占地五十畝的大宅第,開了一家名「義元」的典當,遂在湘潭富甲一方。秋壽南調任湘潭之前,王黻丞與秋壽南即有交往。調任之後,二人時相過從漸成莫逆。王黻丞聞秋家小姐才貌雙全,即請其友李潤生前往說媒。秋壽南夫婦以為此事門當戶對,遂即答應。

  可秋瑾卻很不樂意。她認為還不瞭解對方性情、學問,怎麼能夠和美地一起生活呢?她寫的彈詞《精衛石》中,對此事進行描述。

  「有個財主苛百萬,家中新發廣金銀。兒子今年16歲,聞言像貌可堪憎。聞我家大小姐多才貌,特請了魏大人君之作媒人小姐亦是多煩惱,曾把微詞諫母親。太太因為苛家富,無非愛惜女兒身。回言自己休多管,作主還須父母親,豈有自己看不怕,三從古禮豈不聞?小姐從此生了氣,終朝至至不歡欣」。

  然而,不樂意又能怎樣?在當時,兒女婚姻皆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896年5月17日,秋瑾嫁給了王子芳,完婚後來到王家生活。

  秋瑾的丈夫王子芳,字廷鈞,比秋瑾年少兩歲,乃一個十足的紈絝子弟,他依仗父親財勢,養尊處優,好逸惡勞,終日吃喝玩樂,東浪西蕩,也不讀書,更不願學習技藝。而且王子芳「狀貌若婦人女子」,這使得秋瑾大為厭惡,兩人生活根本毫無情趣可言。然而「出嫁從夫」,不管夫妻如何琴瑟異趣,女子卻必須從一而終,無有反抗的餘地。秋瑾也只好把自己的哀怨寫在紙上,她的一首《梅》詩寫道:

  本是瑤台第一枝,謫來塵世是蕩姿。
  如何不遇林和靖,飄泊天涯更水涯。

  其婚居生活真可謂「閨中無解侶,誰伴數更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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