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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974年序

  孔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大聖人。在孔子以前,中國歷史文化當已有2500年以上之積累,而孔子集其大成。在孔子以後,中國歷史文化又複有2500年以上之演進,而孔子開其新統。在此五千多年,中國歷史進程之指示,中國文化理想之建立,具有最深影響最大貢獻者,殆無人堪與孔子相比倫。

  孔子生平言行,具載于其門人弟子之所記,複經其再傳三傳門人弟子之結集而成之論語一書中。其有關於政治活動上之大節,則備詳于春秋左氏傳。其他有關孔子言傳及其家世先後,又散見於先秦古籍如孟子、春秋公羊、谷梁傳、小戴禮記檀弓諸篇,以及世本、孔子家語等書者,當尚有30種之多。最後,西漢司馬遷史記採集以前各書材料成孔子世家,是為記載孔子生平首尾條貫之第一篇傳記。

  然司馬遷之孔子世家,一則選擇材料不謹嚴,真偽雜糅。一則編排材料多重複,次序顛倒。後人不斷加以考訂,又不斷有人續為孔子作新傳,或則失之貪多無厭,或則失之審核不精,終不能於孔子世家以外別成一愜當人心之新傳。

  本書綜合司馬遷以下各家考訂所得,重為孔子作傳。其最大宗旨,乃在孔子之為人,即其所自述所謂「學不厭、教不倦」者,而尋求孔子畢生為學之日進無疆,與其教育事業之博大深微為主要中心,而政治事業次之。因孔子在中國歷史文化上之主要貢獻,厥在其自為學與其教育事業之兩項。後代尊孔子為至聖先師,其意義即在此。故本書所采材料亦以論語為主。

  凡屬孔子之學術思想,悉從其所以自為學與其教育事業之所至為主要中心。孔子畢生志業,可以由此推見。

  而孔子之政治事業,則為其以學以教之當境實踐之一部分。雖事隔2500年,孔子之政治事業已不足全為現代人所承襲,然在政治事業之背後,實有其以學以教之當境實踐之一番精神,為孔子學術思想以學以教有體有用之一種具體表現。欲求孔子學術思想之篤實深厚處,此一部分亦為不可忽。

  孔子生平除其自學與教人與其政治事業外,尚有著述事業一項,實當為孔子生平事業表現中較更居次之第三項。在此一項中,其明白可征信者,厥惟晚年作春秋一事。其所謂訂禮樂,事過境遷,已難詳說,並已逐漸失卻其重要性。至於刪詩書,事並無據。贊周易則更不足信。

  以上關於孔子之學與教,與其政治事業、著述事業三項層次遞演之重要性,及其關於著述方面之真偽問題,皆據論語一書之記載而為之判定。漢儒尊孔,則不免將此三項事業之重要性首尾倒置。漢儒以論語列于小學,與孝經、爾雅並視,已為不倫。而重視五經,特立博士,為國家教育之最高課程,因此以求通經致用,則乃自著述事業遞次及於政治事業,而在孔子生平所最重視之自學與教人精神,則不免轉居其後。

  故在漢代博士發揚孔學方面,其主要工作乃轉成為對古代經典之訓詁章句,此豈得與孔子之述而不作同等相擬。則無怪乎至於東漢,博士皆倚席不講,而大學生清議遂招致黨錮之禍,而直迄於炎漢之亡。此下莊老釋氏迭興並盛,雖唐代崛起,終亦無以挽此頹趨。

  此非謂詩書禮易可視為與儒學無關,乃謂孔子畢生精神,其所謂學不厭、教不倦之真實內容,終不免於忽視耳。

  宋代儒學復興,乃始于孔子生平志業之重要性獲得正確之衡定。學與教為先,而政治次之,著述乃其餘事。故於五經之上,更重四書,以孟子繼孔子而並稱,代替了漢唐時代以孔子繼周公而齊稱之舊規。此不得不謂乃宋儒闡揚孔子精神之一大貢獻。宋儒理學傳統迄於明人之亡而亦衰。清儒反宋尊漢,自標其學為漢學,乃從專治古經籍之訓詁考據而墮入故紙堆中,實並不能如漢唐儒之有意於通經致用,尚能在政治上有建樹。而孔子生平最重要之自學與教人之精神,清儒更所不了。下及晚清末運,今文公羊學驟起。又與乾嘉治經不同。推其極,亦不過欲重返之于如漢唐儒之通經而致用,其意似乎欲憑治古經籍之所得為根據,而以興起新政治。此距孔子生平所最重視之自學與教人精神,隔離仍遠。人才不作,則一切無可言。學術錯誤,其遺禍直迄於民國創興以來之60年。今者痛定思痛,果欲復興中國文化,不得不重振孔子儒家傳統,而闡揚孔子生平所最重視之自學與教人精神,實尤為目前當務之急。本書編撰,著眼在此。愛特揭發於序言中,以期讀者之注意。

  本書為求能獲國人之廣泛誦讀,故篇幅力求精簡。

  凡屬孔子生平事蹟,經歷後人遞述,其間不少增益失真處,畢一律刪削。本書寫作之經過,其用心於刊落不著筆處,實尤勝過於下筆寫入處。凡經前人辯論,審定其為可疑與不可信者,本書皆更不提及,以求簡淨。亦有不得盡略者,則于正文外別附疑辨二十五條,措辭亦力求簡淨,只略指其有可疑與不可信而止,更不多及於考證辦辨訂之詳。作者舊著先秦諸子系年之第一卷,多於孔子事蹟有所疑辨考訂,本書只于疑辨諸條中提及系年篇名,以便讀者之參閱,更不再事摘錄。

  自宋以來,關於孔子生平事蹟之考訂辨證,幾於代有其人,而尤以清代為多。綜計宋元明清四代,何止數十百家。本書之寫定,皆博稽成說,或則取其一是,舍其諸非。或則酌采數說,會成一是。若一一詳其依據人名、書名、篇名及其所以為說之大概,則篇幅之增,當較今在十倍之上。今亦儘量略去,只寫出一結論。雖若有掠美前人之嫌,亦可免炫博誇多之譏。

  清儒崔述有洙泗考信錄及續錄兩編,為考訂辨論孔子生平行事諸家中之尤詳備者。其書亦多經後人引用。惟崔書疑及論語,實其一大失。若考孔子行事,並論語而疑之,則先秦古籍中將無一書可奉為可信之基本,如此將終不免於專憑一己意見以上下進退2000年前之古籍,實非考據之正規。本書一依論語為張本,遇論語中有可疑處,若崔氏所舉,必博征當時情實,善為解釋,使歸可信,不敢輕肆疑辦。其他立說亦有超出前人之外者,然亦不敢自標為作者個人之創見。立說必求有本,群說必求相通,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亦竊願以此自附於孔子之垂諭。

  作者在民國十四年曾著論語要略一書,實為作者根據論語為孔子試作新傳之第一書。民國二十四年有先秦諸子系年一書,凡四卷,其第一卷乃孔子生平行事博引諸家,詳加考辨,所得近30篇。民國五十二年又成論語新解,備采前人成說,薈粹為書,惟全不引前人人名、書名、篇名及其為說之詳,惟求提要鉤玄,融鑄為作者一家之言,其體例與今書相似。惟新解乃就論語全書逐條逐字解釋,重在義理思想方面,而於事蹟之考訂則缺。本書繼三書而作,限於體裁有別,於孔子學術思想方面僅能擇要涉及,遠不能與新解相比。但本書見解亦有越出於以上三書之外者,他日重有所獲不可知,在此四書中見解倘有相異,暫當以本書為定。讀者倘能由此書進而涉及上述三書,則尤為作者所私幸。

  本書作意,旨在能獲廣泛之讀者,故措辭力求簡淨平易,務求免於艱深繁博之弊。惟恨行文不能盡求通俗化。如論語、左傳、史記以及其他先秦古籍,本書皆引錄各書原文,未能譯為白話。一則此等原文皆遠在2000年以上,乃為孔子作傳之第一手珍貴材料,作者學力不足,若一一將之譯成近代通行之白話,恐未必能盡符原文之真。若讀者愛其易讀,而不再進窺古籍,則所失將遠勝於所得,此其一。又孔子言行,義理深邃,讀者苟非自具學問基礎,縱使親身經歷孔子之耳提面命,亦難得真實之瞭解,此其二。又孔子遠在2500年之前,當時之列國形勢、政治實況、社會詳情,皆與2500年後吾儕所處之今日大相懸隔。吾儕苟非略知孔子當年春秋時代之情形,自于孔子當時言行不能有親切之體悟,此其三。故貴讀此書者能繼此進讀論語以及其他先秦古籍,庶于孔子言行與其所以成為中國歷史上之第一大聖人者,能不斷有更深之認識。且莫謂一讀本書,即可對瞭解孔子盡其能事。亦莫怪本書之未能更致力於通俗化,未能使人人一讀本書而盡獲其所欲知,則幸甚幸甚。

  本書開始撰寫於民國六十二年之9月,稿畢於民國六十三年之2月。3月入醫院,為右眼割除白內障,4月補此序。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四月,錢穆識於臺北外雙溪之素書樓

  §再版序/1987年

  予之此稿,初非有意撰述,乃由孔孟學會主持人親來敝舍懇請撰述孔孟兩傳。其意若謂,為孔孟兩聖作小傳,俾可廣大流行,作為通俗宣傳之用。餘意則謂,中國乃一史學民族,2500年前古代大聖如孔子,有關其言論行事,自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以後,尚不斷有後人撰述。今再為及傳,豈能盡棄不願,而僅供通俗流行之用。抑且為古聖人作傳,非僅傳其人傳其事,最要當傳其心傳其道。則其事艱難。上古大聖,其心其道,豈能淺說?豈能廣布?遂辭不願。而請求者堅懇不已。終不獲辭,遂勉允之。

  先為孔子作傳,搜集有關資料,凡費四月工夫,然後再始下筆。惟終以論語各篇為取捨之本源。故寫法亦於他書有不同。非患材料之少,乃苦材料之多。

  求為短篇小書,其事大不易。非患於多取,乃患於多舍。抑且斟酌群言,求其一歸於正,義理之外,尚需考證,其事實有大不易者。

  餘此書雖僅短短十章,而所附疑辦已達25條之多,雖如《史記·孔子世家》,亦有疑辨處。此非敢妄自尊大,輕薄古人。但遇多說相異處,終期其歸於一是。

  所取愈簡,而所擇愈艱。此如易傳非孔子作,其議始自宋代之歐陽修。歐陽修自謂上距孔子已千年,某始發此辨,世人疑之。然更曆千年,焉知不再有如某其人者出。則更曆千年,當得如某者三人。三人為眾,而至是某說可謂已得眾人之公論。則居今又何患一世之共非之。但歐陽所疑,不久而迭有信者。迄今千年,歐陽所疑殆已成為定論。余亦采歐說入傳中,定易傳非孔子作。此乃是孔子死後千餘年來始興之一項大問題大理論,餘為孔子作傳,豈能棄置不列?又此有關學術思想之深義,豈能僅供通俗面棄置不論?

  書稿既定,送孔孟學會,不謂學會內部別有審議會,審查餘稿,謂不得認易傳非孔子作,囑改寫。然餘之抱此疑,已詳數十年前舊稿先秦諸子系年中。餘持此論數十年未變,又撰有易學三書一著作,其中之一即辨此事。但因其中有關易經哲理一頁,尚待隨時改修,遂遲未付印。對日抗戰國難時,余居四川成都北郊之賴家園,此稿藏書架中,不謂為蠹蟲所蛀,僅存每頁之前半,後半全已蝕盡,補寫為艱。吳江有沈生,曾傳鈔餘書。余勝利還鄉,匆促中未訪其人,而又南下至廣州香港。今不知此稿尚留人間否。

  學會命余改寫,餘拒不能從,而此稿遂擱置不付印。因乞還,另自付印,則距今亦逾13年之久矣。

  今原出版處改變經營計劃,不再出版學術專著,故取回再版付印。略為補述其成書之緣起如上。至孟子傳,則並未續寫,此亦生平一憾事矣。餘生平有已成書而未付印者,如上述之易學三書。又有已成書,而其稿為出版處在抗日勝利還都時墮落長江中,別無鈔本,如清儒學案。今因此稿再版,不禁心中聯想及之。而清儒學案一稿,則尤為餘所惋惜不已者。茲亦無可詳陳矣。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四月,錢穆補序時年九十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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