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小說 > 紀曉嵐全傳 | 上頁 下頁
三六


  幾天過後,乾隆君臣離開真定府,東行至河間府的獻縣,來到紀曉嵐的老家。乾隆駐蹕紅杏園,便命紀曉嵐悄悄地回家,省視親友。

  紀曉嵐回到家中,想起了同窗好友張璉,便派人將張璉傳到紀府相見。張璉屢試不第,這時還是一名窮秀才。談話間,紀曉嵐將"客上天然居"、"人過大佛寺"這副對聯說與張璉聽,以為能得到張璉的贊佩,誰知張璉哂笑起來,說道:「文賽王勃,才超子建,名馳海內,譽滿文壇的紀老五,你就這麼兩下子?實在讓人不敢相信,你何不以'僧遊雲隱寺'對之?」紀曉嵐一時讓他笑得很尷尬,一想也是 ,「僧遊雲隱寺"一句,倒過來一讀,成了"寺隱雲遊僧",在辭彩和意境上,確實比自己的"人過大佛寺"略高一籌,當即表示嘆服張璉。

  此後這件事在家鄉傳揚開來,於是"不及張璉"的傳說,不脛而走,流傳至今。

  正巧紀曉嵐微服省親這天,總管向他報告紀家的佃戶莊子和侯陵屯的李戴發生爭執,聽說李戴正要上告官府,興起訴訟。

  這李戴是侯陵屯村的首戶,是聞名鄉里的土財主,他雖無功名,但廣有土地,饒有資財,金銀滿櫃,米爛陳倉,更兼熟讀大清律條,有"土刀筆"之稱。他不輕易惹人,但人也不敢輕易惹他。

  紀曉嵐家在侯陵屯附近有個莊子,居住著紀家的幾十家佃戶,在這裡租種紀家的土地。這周圍的土地,除了紀家的,就是李家的。自然紀、李兩家很多地塊都是地鄰。

  紀家財大官高,佃戶也氣粗膽壯,說話辦事就有些傲氣。

  別看紀家在這裡沒人,但主子多大,奴才也就多大。這佃戶莊子裡的管事人依仗紀家勢力,無論什麼事都要高人一頭,強橫一點。兩家土地相連的地方多了,為地頭地邊就免不了犯些爭執,雖未大動干戈,但心裡都憋著一口氣。

  真是無巧不成書,這年秋收時,李戴家的人到地裡收穫,把騾駒子帶到地裡去,忘了給牲口駒帶上籠嘴,騾駒跑到紀家地裡,啃吃了幾口莊稼,這事被紀家的管事人看見了。

  這本來是很平常的一件小事,但由於雙方已有了嫌疑,沒事還想找事,管家的看這事有了藉口,那肯輕易放過,就叫人把騾駒子趕到自家莊院去了。

  李戴知道這件事後,責怪家人一番,帶牲口下地不可大意,一定要帶好籠嘴,但也想這不是一件什麼大事,牲口駒子嚼啃莊稼固然不對,但雞上牆頭豬躥圈,牲口駒子啃地邊,這都是常見之事,派人說幾句好話,把牲口駒子牽回也就是了。隨即打發人前去道歉,討要騾駒,不料去的人空跑一趟。

  紀家管事的說:「李東家也太小瞧紀家了,牲口啃了莊稼,哪能隨便來個人說說就完,你們李家牲口不懂事,難道人也不懂事嗎?回去告訴你們東家,鼓樂吹打,花紅彩禮地前來謝罪,就可以放回牲口駒,不然休想。」李戴一聽,這個條件提的太苛刻了,真叫人下不來台,你紀家的牲口,啃吃我的莊稼也不知多少次,我李戴何曾計較過一回,紀家僕人太甚,不能答應這個條件。

  說和人往來說和,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跑了多少趟,雙方都不肯讓步,只好撒手不管了,李紀兩家的事就這樣僵持下來。

  李戴見紀家無禮苛求,不肯放回騾駒,知道這事不驚動官府,是不會善罷干休的,遂寫好狀紙,到縣衙告狀。紀家管事的聽說李戴去縣城告狀,連忙到崔爾莊來報信,並說李戴蠻橫無禮,牲口吃了莊稼,不但不道歉承認不對,反而到縣衙告狀。紀家總管家一聽,真是豈有此理,牲口啃了莊稼,不給道歉還算罷了,反而興起訴訟你李戴真是光棍一條,蠻不講理,欺侮別人家可以,欺侮紀家不行。管家添油加醋,撥火弄焰要東家出面,給縣官傳個話,打贏這場官司,給李戴一點顏色看看。

  紀曉嵐聽了管家的稟告,沉思起來。他居官位顯,閱盡了宦海風波,對官場上人和人的關係,瞭解得非常透徹,官場往來,無非是爾虞我詐。有些人在官運亨通時,人人出來捧場,自己也逞一時之欲,圖一時之快,為所欲為,出盡風頭,耍盡威風,成為叱吒風雲的人物,終因樹敵太多,招致物忌,被人暗中中傷,引起皇上猜疑,到後來身敗名裂,康熙時的鼇拜,就是前車之鑒。他在位時手眼通天,皇上也讓他三分,而且他是功高位顯的滿族大臣,到後來都未能免得身首異處,全家抄斬。何況自己是一個漢官,更要為官謙慎,恭儉忍讓,在對人對事上力求寬恕,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肯結下冤家對頭,他雖在交友會客時戲謔無常,但事後常道歉解疑,讓人們覺得只是玩笑而已,並無惡意,在情誼上一如既往。

  對眼前這事,他告訴管家儘量別去衙門,免得傷了兩家體面,找人調解一下算了,不必把事弄大,也不必爭個事坡下崗。

  紀曉嵐回到縣城,拜會家鄉父母官,縣官見他是當朝重臣,這次又陪王伴駕微服私訪,心中無限敬仰,便也百般趨奉,遂將李戴訟狀傳與紀曉嵐。紀曉嵐淡然一笑,似無其事,說聲"知道了",隨即請縣官當個居間人調停一下這場糾紛,不要把這事張揚出去。

  縣官見他這樣看中自己,受寵若驚,夜不能寐,百般揣度著如何了結此事。

  紀曉嵐回到北京後,縣官將李戴傳來。出乎李戴意料,這次不是在公堂上審案,而是在署解擺上酒席,熱情款待,心中便明白紀家不願堂上相見,而要調解私了。

  縣官本想,用紀曉嵐的名義擺上酒席,坐下來哈哈一笑了事,也算給了李戴面了,誰知縣官把調解的意思一露,李戴竟然不允。

  李戴見紀家不想打官司,心想不打官司也行,但是應該紀家做出點表示來,好讓人們知道我李戴不是好欺負的,將來這事傳出來,別人會說連紀家也敬我三分,那我將會身價倍增。

  李戴如此想來,便又提出了條件,要紀家用紅彩禮,鼓樂吹打著把騾駒子送回,再不然,有紀曉嵐道歉的一封信也行。

  這當然是強人所難。縣官辦不到,也不願意去辦,更覺得有傷自己體面,縣官心中很為惱火,只好讓李、紀兩家公堂相見。

  李戴以往常代人訴訟,兼又熟悉清律,在公堂上往往勝訴,人稱"唇如利劍、舌似鋼刀",成為遠近聞名的"土刀筆」。何況這次理由充足,更是得理不讓人。

  在公堂上,李戴據理力爭,紀家仗勢不讓。縣官心裡偏袒,但又知道李戴非常之輩,不敢妄然行事。連過幾堂,均無結果。

  這天再次升堂,縣官對李戴不識時務的作為十分惱火,便故意用話激怒李戴,李戴不知是計,怒火中燒,在大堂之上,與縣官吵嚷起來。

  這下子麻煩了,被縣官抓住了把柄,說他目無官長,咆哮公堂,當堂打了四十大板,拉下囚禁起來,批駁他的訴狀是強詞奪理,判他包賠紀的損失,這場官司就這樣輸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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