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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亞裡士多德是邏輯史上第一個形式邏輯學家,故而也是第一個邏輯類型的創立者,他是第一個使形式邏輯成為一門以推理為特徵的獨立科學。他被稱為邏輯學的創始人,恰如其分。

  亞裡士多德的邏輯學體系完整,提出了以矛盾律為基本規律,創立了三段論論證方法,確立了至今仍沿用的形式邏輯術語。科學貢獻有目共睹。

  當然,亞裡士多德的邏輯學不是完美無缺,就形式邏輯而論,也有許多沒探討到的問題。就是三段論,也不是最高理論,更何況形式邏輯本身就有其缺欠性。指出不足,正是為了更好地發展理論。

  第十章 物理學說

  本章介紹的亞裡士多德研究的物理學與現代物理學是完全不同的。現代物理學是自然科學的一個基礎部門,研究物質運動最一般的規律和物質的基本結構。物理學的知識和方法已成為許多自然科學部門和生產技術的基礎,它有許多分支,如力學、聲學、熱學、分子物理學、電磁學、光學、原子物理學、原子核物理學、固體物理學等,隨著科學的發展及在各方面的應用,又形成了許多邊緣學科,並發展了一些尖端技術。在今天,一提到物理學,人們很自然地就想到這些重要的尖端技術。亞裡士多德的物理學沒有這麼高深、複雜,不少內容與哲學相通,故那時的物理學就是自然哲學。

  亞裡士多德的物理學研究範圍廣泛,從天空到地界,從無機物到有機物,都有涉及。後人在研究他的物理學說內容時,把握不一,解釋多樣。有的按現在物理學範圍分析,有的則將他當時涉及到的自然科學門類都包括在內,如生物學、心理學等明顯不是物理學的東西一一納入其中,同時,物理學觀點和哲學思想混合在一起。其實,無論怎樣研究,都有道理,都符合亞裡士多德學術思想實際。因為他把物理學理解為對自然的解釋——尋求自然的一般概念,物理學被稱為關於原理的學說,他把物理學的對象規定為是研究一切可分離的、可運動的存在。這意味著物理學要研究一切自然事物。

  自然,源於希臘詞「產生」,自然而然,即是自己產生的東西。亞裡士多德解釋說:「自然乃是以它為基本屬性的東西,之所以被推動和處於靜止的一個根源和原因。正是借著它,而不是借著一個附隨的屬性,該物才有運動和靜止。」(《物理學》)一切自然事物都在自身內有一個運動和靜止的根源。凡在自身內有上述這種根源的事物,就「具有自然」。自然物因本性而具有的各種表現形式則可叫做「按照自然」①。

  ①參見易傑雄主編:《世界十大思想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3頁。

  1.運動論

  亞裡士多德說:「既然自然是運動和變化的根源,而我們這門學科所研究的又正是關於自然的問題,因此必須瞭解什麼是運動。」(《物理學》)自然科學的對象是由運動和變化著的事物所構成的。亞裡士多德的前輩們對變化現象的解釋都不太清楚,如赫拉克利特認為變化是真實世界永恆的本質的屬性;巴門尼德認為存在不能從非存在中產生,否定各種變化的可能性;柏拉圖提出日常變化著的世界不可能成為科學知識的對象,理念這種不動的永恆物體是具體事物的動因。亞裡士多德在前人認識的基礎上,根據觀察與研究,從事物的組合上來解釋運動問題。

  亞裡士多德認為,運動變化有三個基本的組成部分。一是基質,「在各種情況的變化裡都必定有一個東西在作變化的基礎,即變化者」。(《物理學》)它貫穿整個變化過程。二是缺失,即在變化之前與基質相結合,而變化後則不再存在的東西。三是形式,它與缺失相對立,即變化前不存在而變化後與基質相結合的東西。所謂變化,即是基質失去原來的形式而獲得一個新的形式。例如,沒有教養的人變成了有教養的人,人是貫穿始終的。但它卻失去了「沒有教養」的形式,而獲得了「有教養」的形式。再如,一根鐵棍被加溫變熱,鐵棍是貫穿始終的,由冷變熱,失「冷」獲「熱」,原來與鐵棍(基質)結合著的冷,變化後不存在了,變化前不存在的熱在變化後與鐵棍(基質)結合了。這裡,「缺失」相對於形式來說就相當於非存在,所以說存在來源於非存在①。

  ①參見易傑雄主編:《世界十大思想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3-164頁。

  亞裡士多德的運動觀,有正確的一面,也有不正確的地方。正確的一面是,他認為運動不能離開物質,「沒有什麼在事物之外的運動」。(《物理學》)「離開事物而獨立存在的運動是沒有的」。(《形而上學》)運動有四種類型:實體的變化、性質的變化、數量的變化、地點的變化。實體的變化是產生和滅亡、生成和毀滅,如一個東西生成或破碎,這種變化就出現了;性質的變化是改變,一個蘋果腐爛了,性質就改變了;數量的變化是增加或減少,生物的生長,屬￿這種運動;地點的變化是移動、位移。

  這就是說,所謂運動,就是實體、性質、數量、地點的某種變動,離開這四個方面來談運動,是說不清楚的。亞裡士多德說:「運動和變化都不能指上述這些東西之外的任何東西的運動和變化,因為在它們之外並無任何別的東西。」「運動,我們說,乃是能運動的東西就其能運動這一點而言的實現過程。」(《物理學》)道理很簡單,沒有能夠運動的東西存在,就不會有運動產生;沒有可燃物體存在,哪來燃燒過程!所以,「運動是在能運動的東西之中」。(《形而上學》)他又接著說,運動的原因出於自然,自然是運動變化的根源,說明運動離不開自然。

  亞裡士多德運動觀錯誤的一面是不理解事物運動是自己運動的道理。在他看來,運動是由一物到另一物,把運動和物質割裂開來,認為事物有時運動,有時不運動。由於他不懂得運動是事物自己的運動,運動的根本原因在於事物本身的矛盾,因此當他回答「事物為什麼會有運動」這個問題時,就錯誤地認為在事物之外有一種推動事物運動的東西,一物推一物,最後出現「第一推動力」,成為事物運動的總動力、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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