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希特勒 | 上頁 下頁 |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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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在其中一次審判中,將矛頭直指三政治巨頭,他簡直把他們當成了罪人加以責問,而索洛夫將軍毫不示弱,站起身來大聲反駁,兩人爭吵到後來,開始互相大聲辱駡,若非法庭干涉,他們絕對無法安靜下來。 在最後一次庭審中,希特勒又一次大顯身手,他斷然否認自己僅僅是民族主義運動中的一名政治鼓手,他的動機也並非出自野心,他的目標是要完成粉碎馬克思主義這一大業。希特勒自詡為天生的獨裁者,他的一切行動都是自覺自願的,絕不是別人強迫得了的。 在激烈辯論後,希特勒明顯佔據了上風,宣判還未進行,就已有許多人認定希特勒會被無罪開釋,可見希特勒為自己辯護的效果。 1924年4月1日,法庭終審判決。被告先被帶到庭外集體照相,然後被押回法庭。希特勒被判5年徒刑,服刑在蘭茨貝格監獄執行,魯登道夫則被無罪開釋。宣判後,希特勒立刻被押回蘭茨貝格監獄7號牢房。 審判結果令希特勒大失所望,他雖贏了辯論,卻仍要被拋回牢房。 法庭對希特勒真是夠客氣的,希特勒是奧地利人,但法庭卻以希特勒的思想感情是德國式的、也曾為德國服兵役4年、戰鬥勇敢並曾身負重傷為由拒絕援引《共和國保護法》將他押解回奧地利,這樣短的刑期令外國觀察家無法相信這是對叛國罪和武裝叛亂罪的懲罰。 希特勒開始了漫長的鐵窗生涯。 每天清晨6時,值夜班的獄卒下班,牢房門可打開,希特勒穿衣、洗臉刷牙,7時整用早餐,8時,院子和花園開門,允許犯人到那裡去活動,希特勒臂傷未愈,只有看的份。半小時後,犯人沿著長長的花園散步,希特勒常與他的司機莫裡斯一道在砂石小路上散步,口中叨念著剛寫進日記中的政治理論問題。 上午10時,犯人回牢房,由看守分發郵件,希特勒會收到不少種族主義組織及他的崇拜者寄來的包裹。 近中午時分,用午餐,即使在獄中,犯人們也會在希特勒進來時,立正行桌禮。用餐時希特勒絕少談政治,他常與人聊戲劇、藝術和汽車。餐畢,希特勒回房看書或寫日記。 下午4時許是喝咖啡的時間,4時45分花園門又打開供犯人去散步,6時晚餐,晚10時熄燈。 一天的作息制度就是這樣,偶爾,希特勒也會整個上午呆在牢房裡。黨內的爭吵不休常會令他不安,種種跡象表明,納粹黨內已分裂成兩派,其中一派是由羅森堡和魯登道夫新組成的「國家社會主義自由運動」,另一派則是以格裡戈爾·斯特拉塞爾為首的北方派。 5月份,全國選舉結果,國家社會主義自由運動得了200萬張選票,對這一驕人成果,希特勒並不十分高興,他擔心新的組織會將他的不合法的黨侵吞掉,但又不能不勉強表示高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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