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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這些問題的答案是非常引人入勝的,並且揭開了在整個發明史上其中一個最不可思議的「盲點」。正像在前面裡所提到的那樣,那種往復式泵機引擎的衝程變化相當大,因而人們堅信,這種衝程的變化會嚴重影響任何實際使用的效果,例如,要將往復式傳動改成旋轉式傳動,連杆和曲柄都會變得無法使用。對於我們來說,簡直難以相信的是,像詹姆斯·瓦特這麼一位有才幹的工程師,居然也會跟他的前輩和同代人一樣,竟對連杆和曲柄完全能夠控制汽缸裡的活塞運動一事也沒能領會,然而事實就是如此,所以這一謬見便將留給一位相當不起眼的小人物去糾正。

  1779年,布裡斯托爾的一位工程師馬修·沃爾布拉夫,獲得了一種使蒸汽機產生旋轉運動的棘爪棘輪裝置的專利。這種形式的驅動不是強制性的,因此,它就排除了由於衝程長度變化而可能產生的困難。沃爾布拉夫急於想把他的裝置用到瓦特式引擎上,請求博爾頓和瓦特允許他在布裡斯托爾自己的作坊裡建造瓦特式引擎。這一談判毫無結果,可能是因為瓦特對沃爾布拉夫的裝置評價不高,並且認為他自己能搞出一種更好的裝置來。因此,最早安裝棘爪棘輪裝置的兩台引擎是紐科門式的。第一台建造在沃爾布拉夫自己的作坊裡。第二台是在伯明翰斯諾山的一家作坊裡,其主人是一個名叫詹姆斯。皮卡德的鈕扣製造商。這兩台引擎都在1779年開始運轉,而斯諾山那台引擎創造效益使得博爾頓幡然猛醒,他立即提筆寫了一封信派人送交在康沃爾的瓦特,督促他要悉心研究旋轉傳動問題,因為「很多對這一問題不瞭解情況的人,會誤認為沃爾布拉夫的改進,會使您的引擎被淘汰」。

  然而,沃爾布拉夫的棘爪棘輪裝置,實際上遠非像人們所想像的那麼令人滿意。於是他在1780年便採取具有決定性的步驟,即在斯諾山的那台引擎上,換上了單鏈杆和曲柄,為了使曲柄能夠轉過中心,他在曲軸上安裝了一個大齒輪,這個大齒輪與壓動一個相當於它的一半大小的齒輪,這個齒輪在第二軸上轉動,並起著平衡錘的作用。毫無疑問,把這種傳動裝置用於運轉速度很低的單動式引擎上,其運轉情況仍然是很不規則的。但是,它卻最起碼地使那個所謂活塞衝程的不規則性可能會妨礙任何形式的強制推動力的謬論被永遠地推翻了。

  當瓦特聽到這一發展的消息時,他似乎並沒有深感不安,理由是他並不認為把曲柄應用到蒸汽機上就可以取得專利權。博爾頓當時正在康沃爾,瓦特把這一消息向他彙報如下:「馬修·沃爾布拉夫在斯諾山的引擎上安裝了一個單曲柄,其效果很好,比那種扇形齒輪要好……我認為您在回來的時候,應該去拜訪一下馬修,讓他知道,我們是抵制他獨佔這些曲柄專利權的企圖的。」

  沃爾布拉夫顯然是在布裡斯托爾,而且根據後來發生的事情,人們一定會推論:當瓦特寫這份彙報的時候,他並沒有親眼看到斯諾山的那台引擎。

  而只是把他聽說的情況轉告博爾頓。博爾頓在回信時寫道:「我認為那種雙缸曲柄引擎是最上乘的,如果裝上一台的話,它將會使這些冒充內行的人一敗塗地。因此,這是一件非常值得去做的事。」接著,他又要瓦特指示他們在倫敦的律師,注意沃爾布拉夫或皮卡德可能對曲柄發明專利權所提出的任何申請,從而在必要時,他們就能夠加以抵制。

  這一指示來得太晚了,博爾頓是在1780年11月26日寫這封信的,可是以詹姆斯。皮卡德的名義申請的這項專利權,卻在8月23日便獲得了,而且在12月9日注了冊。這項申請專利的說明書寫得很簡單,並附有一張圖解,畫出了軸、兩個齒輪和平衡錘,瓦特非常懊惱,接著發生了一場激烈論戰。

  2.財富與墮落的緣由

  瓦特開始挺身而起,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而行了。他寫道:「我知道這項發明應歸於我,而現在卻有人以最不光彩的手段把它從我這裡竊走了,更令人感到氣憤的是,還竟然鬼鬼祟祟地弄到了這項專利。」這項專利除了出其不意地利用了這兩位合夥人的疏忽外,並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勾當,它是通過正常途徑獲得的。皮卡德沒有任何義務將其意圖到處宣揚。至於有關竊取的指控,瓦特在一周之後又做了闡述。他聲明:他完全確信沃斯布拉夫和皮卡德在這個裝置上沒有任何發明創造,並且他還說:「他們是從內德。拉斯頓那裡得到了關於曲柄的提示,而拉斯頓則是從一台車床受到啟發的。至於平衡錘,則是通過卡特賴特從我這裡搞去的。」

  儘管在這一事件中,博爾頓和瓦特並沒有爭奪皮卡德的專利,但他們卻顯然這樣仔細考慮過。可能是因辯護人的建議,他們曾準備過一份訴狀,其中歸納了瓦特指控的基本要點,聲稱在1779年的夏季期間,在索荷曾製造了一台試驗模型,那上面的曲柄、齒輪和平衡錘,跟皮卡德的專利說明書中所示的完全相同。他們的雇員理查德。卡特賴特曾經常看到並操作過這台模型,他把這台模型的原理告訴了皮卡德在斯諾山的引擎工匠繆爾。埃文斯。作為這份訴狀佐證的是由卡特賴特簽字的一份供認書,它記述了當他和埃文斯在漢茲沃思的「車馬店」裡一起喝酒時,埃文斯向他敘述了他在棘爪棘輪裝置方面遇到的困難經過,這份供認書還寫道:

  我說,我想我能造出一種不帶那些鬆動的齒輪而使引擎運轉的機器,他說那怎麼行。

  我說是用我在博爾頓和瓦特先生那裡看到的一種傳動裝置,接著我把這種裝置運轉的情況講了一下。他問我是如何構造的。我說用的是一個帶輪的曲柄,那個輪子推動一個有它兩倍大的滾輪轉動,上面還有一個平衡錘來抵消曲柄的重量。他說我的老闆們所花的錢已經太多了,因此,我敢說他們自己是再也承擔不起更多的開支了……

  這場風波正是瓦特固執的一個例證,他極不願意採納別人已經用過的方法,即便是他完全可以不受約束地去這樣做。他那自高自大的態度支配著他必須在該領域之內永遠是首屈一指。如果在解決某一問題時,別人領先於他,那麼他寧可竭盡全力去另辟途徑,也不願意屈居第二。甚至在那些他自己並不打算馬上就應用的發明上,他也總是這樣做。默多克的蒸汽動力車以及默多克因此而獲得的專利,正是典型的例子。而且卡特賴特的確把其原理輕率地通報給埃文斯也是無可懷疑的。但是,正像這份供認書所表明的並且還得到瓦特用自己的話所確認的那樣,從他那裡竊走的並不是曲柄的原理,而是二比一大小的齒輪和平衡錘的設計。本來這種設計瓦特是完全能夠棄之不用的。他在這件事情的刺激下而製造出來的新型複動式引擎,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無論如何這種簡單的飛輪只不過是一種笨拙的代用品而已。

  如果瓦特那時對它十分重視,那麼他為什麼自己不早去領取發明專利呢?這顯然是被看作本案一個站不住腳的論點,因為在為辯護人準備的那份申明中也回答了這個問題,若以瓦特在康沃爾全力以赴建造引擎為由,那是缺乏說服力的。而有較大可能的是,瓦特認為該設計並不值得申請專利,因此在這場風波掀起之前,他就已經束之高閣了。在斯諾山的那台引擎,也很快放棄了那種齒輪和平衡錘裝置,而採用了飛輪裝置,事實上,有些作家認為:這種齒輪和平衡錘裝置,從來就沒有實際使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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