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撒切爾夫人自傳 | 上頁 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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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和英國所進行的研究闡明了犯罪、依賴福利思想和家庭破裂這三者之間的關係。英國的研究表明少年犯罪與智力低下、易於衝動和在校時的調皮搗蛋是有聯繫的。至於背景,共同性的因素似乎是收入低和住房條件差。這些令人感到厭煩的孩子們的家長,不是動輒進行錯誤的管教,就是對孩子們監督不嚴。總之,他們不是對孩子不關心,就是對他們忽冷忽熱或關心不夠。他們可能已經分居或離婚或十幾歲就當上了母親並在家裡犯有刑事罪。少數男孩會成為慣犯,繼續這樣長大成人,構成了真正的犯罪威脅。他們顯然具有同樣的特徵,但一般卻更走極端。

  當然,這一分析不是想概括地「證明」犯罪的「原因」,而是讓人們能夠預測犯罪的走勢,並且——更加困難得多的是——早期對它們採取措施。但顯然,這與下述看法是一致的:依賴福利(我認為它比「貧窮」更有關)和家庭教養對於瞭解過去30年犯罪率的情況是至關重要的。

  從美國的研究證明材料可以看得更清楚些。1988年美國衛生和人類服務部對全國60多萬兒童的家庭進行了調查,發現與從未結過婚或離婚後的母親生活在一起的孩子,除了家庭收入非常高的那些孩子外,在學校非常容易惹事生非,出現情感和行為方面的問題。聯邦司法局最近一次對監獄裡的犯人進行的每五年一次的調查表明,2/3長期作案的暴力罪犯和全體犯人中,有一半來自非雙親家庭,在所有犯人中,37%來自寄養家庭或兒童照管所。半數以上的長期作案的暴力罪犯說,他們都有近親在監獄裡服過刑。於是基思,約瑟夫的「貧窮循環論」變成了「犯罪行為循環論」。有關長期作案的暴力罪犯的依據特別重要,因為公眾認為這一群人構成的威脅最大。

  在自由社會裡,政府在改變人們的行為,特別是家庭行為方面,其作為是有限度的。由於國家在很大程度上必定是在根據不充分的情報進行干預的,而且沒有適當地考慮長期影響。因此會面臨許多棘手的問題。但是,建立一個文化、財政和法律框架以維護而不是破壞自由賴以存在的風氣和公共機構,這不僅適合自由社會的需要,而且也是這一社會所必不可少的。

  那麼,該做些什麼呢?為了作出改進而不是空想,我提出以下4個方法,同時不想否認社會科學家們和決策者們的豐富思想可能會想出其他一些有效的辦法。

  第六節 與邪惡作鬥爭的美德

  占第一位的、最重要和最困難的領域是道德和文化氣質,一個能夠運轉的自由社會不能沒有價值標準。多少世紀以來,學問的最淵博的思想家都承認這一點。我認為,埃德蒙·伯克比其他人都更明確地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總結。

  人們能夠享有多少公民自由,這要看他們對自己的欲望在道德上能有多少約束,要看他們對正義的熱愛比他們的貪婪高出多少,要看他們的明智與清醒的理解比他們的虛榮和傲慢超出多少,要看他們在多大程度上願意聽取智者和好人的忠告而不是惡人的獻媚。除非在某處存在著控制意願和欲望的力量,否則,社會不可能存在,並且,它內部的這種力量越小,反映出的意願與欲望就越大。事物永恆的構造己作出規定,無節制的人是不會自由的。他們強烈的欲望構成了他們的枷鎖。

  同樣,雖然制定美國憲法的那些人選擇了強烈的欲望而不是德行去克制強烈的欲望以維護自由,但共和國早期的先輩們非常清楚,德行會收到意義深長的效果。正如偉大的美國愛國讚歌所述:

  用自我約束確保你的靈魂,用法律確保你的自由

  公民的品格反映了國家的品格,同時國家的品格也反映出公民的品格。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事實,因為它向我們再次保證——就像70年代未它曾向我保證過的一樣——如果人民比它的政府更好,改變政府就能挖掘出未被發覺的才能和展現出夢想不到的可能性。但它也是一個警告。因為即使是一個自由政府建立的很好的制度,也易受到一般民眾,特別是政界在觀點和心態方面發生的深刻變化所帶來的影響。無論是個人的品格或是集體的品格,自然是通過許多途徑形成的,它是在家庭、學校、教堂、工作和我們的閒暇時間裡形成的。傳統認為,通過這些途徑形成的好的、有用的習慣特徵被稱做「美德」。

  雖然從定義上說這些美德總是好的,但它們的效用則要根據情況而定。例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讚美的一些美德雖然能幫助我們進入天堂,但在我們工作或平民生活中的實用性就可能要少一些。因此,當我們敦促要恢復那些傳統的美德一例如節約、自律、責任感、對自己的社區感到自豪和對它盡義務,以及有時稱做的「維多利亞」美德——我們並不一定是說,只有大規模地重新宣講福音才能把西方社會團結在一起。畢竟是超人文主義的古希臘人最初確認了節欲、剛毅、具有實用價值的智慧和正義這些主要的或「基本的」美德。

  談了這些以後,我發現,難以想像出除了基督教以外還有其他什麼東西可以用這些美德來重新充實西方大多數的人們,因為這些美德是重整社會道德所必需的、非常實際的辦法,而這些辦法又是解決許多現實問題所需要的。雖然我總是抵制這樣一種論點,即一位基督教徒應該是一位保守黨人,但是我從未喪失我的信念:在我的政治經濟主張與基督教的深刻義理之間存在著驚人的一致。

  1978年3月我在倫敦市的聖勞倫斯猶太人教堂的一篇演說中曾試圖解釋它們之間的這一聯繫:

  如果不在某種道德的框架內、不在某種共有的信念內、不在通過教堂、家庭和學校傳播的精神遺產內行使自由,那自由就會毀滅自己。如果自由沒有目的,它也會毀滅自己。有一篇著名的禱文,它把上帝的服務看做是「完全的自由」。我對本國人民的願望是我們能夠「自由地服務」。……

  依我看來,關於社會,《新約》給我們帶來了兩個非常一般的而又似乎是互相矛盾的概念。一方面有偉大的基督教的教義,即我們都是一個社會的成員。地上的教堂就是基督的身體這一概念表達了這一想法。從這一教義,我們認識到我們是相互依存的,也知道了這一偉大的真理:我們不是彼此孤立,而是作為社會的成員在贏得快樂或拯救。

  這是影響了我們政治思想的基督教的一個偉大的真理。但還有另一個,即我們都是負責任的、有道德的人,要在善與惡當中作出選擇。在造物主的眼裡,人類是無限寶貴的。你幾乎可以說,全部政治智慧就在於使這兩種思想彼此之間能有正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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