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馬克思 | 上頁 下頁 |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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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實行了一場革命,他推翻了現存的法律制度,他不能訴諸被他自己可恥地蹂躪了的法律!」 在那位大酒商打算考慮上面的話之前,他已經被最後的幾句話懾服了: 「這是一種怯懦的法律偽善!諸位先生,你們一定不會用自己的判決來批准這種偽善的。」「我完全無法理解,檢察機關怎麼還敢根據已被王權本身蹂躪了的法律來控告我們!」 馬克思發現好像陪審官要站起來退庭,但是他的抗辯還沒有結束,他正要更加有力的證據回擊他們。這些證據無可辯駁地、簡單明瞭地揭露了控訴書的違法行為。 「查理一世不止一次地獲得勝利,但是,到頭來還是上了斷頭臺。諸位先生,誰又能向你們擔保:現任內閣以及過去和現在都是現任內閣手中的馴服工作的那些官員,將來不會被本屆議院或它的繼承者宣判為國事犯呢?」 這位大酒商警悸而畏縮起來,「國事犯」這個詞對他來說好像是抽了一鞭!一個被告用這種大無畏的精神控告當權的容克地主和他們的內閣官員,這在法庭上還算第一次! 「諸位先生!檢察機關的代表企圖用4月6日和8日的法律來論證他的控告。我曾經不得不向你們證明,正是這些法律會取消對我們的控告。但是,不瞞你們說,我過去從未承認,而且將來永遠也不會承認這些法律。對於人民選出的代表來說,這些法律從未發生過效力,更不用說給三月革命指出道路了。」 「政府接二連三地採取暴力行動。它肆無忌憚地違犯極重要的法律,HabeasCorpusAkte,市民自衛團法。它在戒嚴的幌子下任意實行無限制的軍事專制。它甚至把人民代表本身都給趕跑了。而當一方蠻橫無禮地違犯一切法律的時候,卻要求另一方甚至最嚴格地遵守會議規則!」 「當現代社會還沒有摧毀和消滅舊社會賴以強行保全自己的那種正式的遺留下來的權力以前,當它還沒有摧毀和消滅這個社會的國家權力以前,它是不可能高枕無憂的。天賦王權的統治——這也就是過時的社會成分的統治。」 檢察官聚精會神地做記錄,他多次停筆去考慮被告的為人。 站在檢察官面前的是像他自己一樣的一個大學生,法律學家的兒子,大概不會是那種流浪的手工業工人吧?!什麼東西鼓舞了這個人,使他這樣熱衷於工人的事業? 「這樣看來,在這兩個社會之間不可能有和平。他們的物質利益和需要使得他們進行你死我活的鬥爭。一個社會必然獲得勝利,而另一個社會必然遭到失敗。這是它們之間惟一可能的和解。因此,在這兩個社會的最高政治代表之間——在國王和人民代議機關之間,也不可能有和平。」 馬克思坐下,法庭沉默大約一分鐘,一種少有的、壓抑的沉默,直到最後主審法官繼續傳訊沙佩爾。 沙佩爾和施奈德樂同馬克思一樣進行自我辯護,他們勇敢地承認了呼籲書中的話。 無可奈何。馬克思天衣無縫的邏輯思維和毋容置疑的事實以及那一字一句如同顆顆熾熱的子彈……法庭在這種強烈反差的氛圍下,原告成了被告。 法官也傾向了馬克思。 全體法官退庭。 被告在法庭庭丁的看守下,在法庭黑暗的走廊裡踱來踱去。他似乎聽到了陪審官們在室內發生了無休止的爭論。不出意料,送給他的法庭裁決書上寫著:「無罪釋放。」 這個月,政府向馬克思提起兩次起訴,都如此以馬克思的勝訴而告終。 工人和市民為爭取德國憲法而組織起來的鬥爭在工業城市薩克森和萊茵省被反動派的軍隊鎮壓下去了。為了參加以後的普法爾茨和巴登的起義,正在比利時參加鬥爭的恩格斯短期回到了科倫。 《新萊茵報》於1849年5月19日被查封了。 馬克思召開最後一次工作人員會議,並把他寫的準備在報紙停刊號上用紅字刊登的那篇文章的幾段念給大家聽: 「歐洲的總革命的大火山不僅在沸騰,而且就在爆發的前夕,那紅色的、火山噴出的熔岩之流將很快地把全部得天獨厚的、強盜騎士式的經濟永遠埋葬。那卑鄙、偽善、荒淫、腐朽而怯懦的,可是還顯得傲慢的資產階級,將被那最後變成聰明的、統一的無產階級群眾把他當作贖罪的獻品推入熾熱的火山的噴火口……紅色!紅色!紅色!紅色勝利了!紅色共和國已經臨近勝利的前夕!」 編輯室裡沉默了一會兒,每個人都在回憶這最後的幾個月,想到那位在所有的政治問題上是他們的領導者、在一切私人問題上是他們的朋友和助手的馬克思,他們從他的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現在一切都過去了…… 同心愛的工作分手不是容易的事,當馬克思感到眼圈濕潤的時候,他背轉身來,向窗外眺望。 恩格斯站在馬克思身旁,把手搭在他的肩上,隨後,其他幾位編輯都走進來了。 「朋友,你們不要難過掉淚!」馬克思激勵地說,「我們還要再幹,而且到那時,所有的人將站在我們這一邊!」 5月19日的最後一號《新萊茵報》從第一行到最後一行全是用紅色油墨印刷的,發行數千份。人們想方設法用高價從他人手裡競相轉買終刊號。 《新萊茵報》就像一團正燃燒的火焰,就像一面飄揚的旗幟…… 《新萊茵報》「紅色終刊號」印發的第一個星期,恩格斯、威廉和斐迪南受到通緝,馬克思和德朗克、維爾特要被驅逐出境。5月11日給馬克思的驅逐令寫道:「《新萊茵報》愈益堅決地煽動居民蔑視現存政府,號召暴力革命和建立社會共和國。」還命令:「若彼對此項要求不服,應著即押送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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