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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第八章 與道格拉斯辯論

  早在1858年,林肯在來往的政治信件中就日益顯示出了他對於處理人事的罕見才能,他曾說敵人的詭計是「企圖在我們中間煽起各種猜疑和妒忌」;「我們的當務之急莫過於消除,相互之間不應有的猜疑」。

  那時期,有許許多多的縣代表大會都將林肯提名為國會參議員候選人,但是他在給一位熟人的信中卻說,各縣代表大會宣佈它們提名誰為國會參議員候選人是完全不必要的。但是《芝加哥論壇報》還是發表消息說,有95個縣的共和黨代表大會贊成林肯,另外有許多共和黨人說:「我們不會提名道格拉斯,我們瞭解道格拉斯,我們同他鬥了多年,現在我們打算在這次競選中收拾他。」

  1858年6月的一天晚上,林肯來到了州眾議院大廳裡,頓時,全場歡聲雷動,他鞠躬回敬,並輕聲說:「大會主席和各位先生,」然後開始讀他精心準備的演講稿:「如果我們能首先瞭解我們的處境和趨向,那麼我們就能更好地判斷我們應該做些什麼,以及怎樣去做。自從開始執行一項有著公開宣佈的目標和充滿信心的諾言政策以來,迄今已是第5個年頭了。

  這項政策旨在結束由於奴隸制問題而引起的動盪不安,可是在貫徹這項政策的過程中,動盪不僅沒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據我的看法,不到危機臨頭和危機過去之後,動盪是不會停止的。『一幢裂開了的房子是站不住的『。我相信這個政府不能永遠保持半奴隸和半自由的狀態。我不期望聯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塌,但我的確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將完全變成一種東西,或者將完全變成另外一種東西。」

  林肯的話是如此淺顯易懂,即使是不識字的農民也能清楚地理解他的意思。許多報紙全文刊登了林肯的演說,但全國最感興趣的是演說的開頭一段。演說以「裂開了的房子」而著稱於世,遠播四方。

  這時林肯的競爭對手道格拉斯也不甘落後,四處演講,對人們說:「林肯先生明目張膽地鼓吹一次地區之間的戰爭,一次北部反對南部、自由州反對蓄奴州的戰爭,這將是一次毀滅性的戰爭,它將無情地繼續下去,直到不是這一方就是那一方被征服,直到所有的州都成為自由州或蓄奴州為止。」

  為了駁斥道格拉斯的觀點,林肯寫信向格拉斯挑戰,要求辯論,道格拉斯接受了。他們兩人準備在全州7個不同地區的城市的講臺上對壘,在各種問題上進行較量,對於他們的辯論全伊利諾斯州都在注視著,全國也都在傾聽。

  1858年8月21日,在一個公共廣場上,12萬名聽眾頭頂盛夏驕陽聽了林肯和道格拉斯的第1次演講,那一天從芝加哥專門開來了一列火車,拖著17節滿載聽眾的車廂。人們乘坐火車、船隻、大車、馬車或者乾脆步行前來,他們揮舞旗幟,列隊遊行,簇擁著他們的英雄。

  第二場辯論於8月27日地弗裡波特舉行,那一天,天下著小雨,但是仍有15萬人興致勃勃地聽林肯和道格拉斯辯論了3個小時。

  9月15日,林肯和道格拉斯在瓊斯博羅進行了第3次論辯,這個地方正好位於肯塔基和密蘇裡兩個蓄奴州之間,大多數人對大辯論都抱著冷眼旁觀的態度。《芝加哥時報》寫道:「對道格拉斯的熱情是強烈的,人們只有一個目標就是要把他重新選入參議院,他在那裡為他自己和他的州贏得了不朽的聲名。」而對於林肯的演講,另一家報紙《路易斯維爾報》則寫道:「希望每個人都不要忘了去讀一讀,林肯的話深刻辛辣、扣人心弦,這是些被有的人生動地稱為好戰類型的話。」

  以後,林肯和道格拉斯又先後在查爾斯頓、蓋爾斯堡、昆西和奧爾頓作了4次論辯。

  他們兩人演講吸引了眾多的人,其規模之大,情緒之熱烈,在美國歷史上都是空前的。關於他們的辯論,有的人贊同道格拉斯所講的話:「讓每一個州各管各的事而不要干涉它的鄰居!如果我們都堅持這個原則,那麼林肯先生就會發現我們的共和國可以分成自由州和蓄奴州兩大部分永遠存在下去堅持這個偉大的原則,我們就可以像現在一樣繼續前進,使財富積累,人口增加,力量壯大,讓一切能使一個國家強大的東西都繁榮興旺起來,直到全世界對我們都稱羨不已,在我們面前戰慄不安,直到我們把這整個大陸變成一個以海洋為界的共和國。」

  而那些對奴隸制問題不希望保持沉默的人都懂得林肯在演講中的質問:「你們的奴隸制是錯誤的,但你們又喋喋不休地爭論說,這裡不是反對它的合適的地方,你們說一定不能在自由州裡反對,因為那裡並不存在奴隸制;又一定不能在蓄奴州裡反對,因為它就存在於那裡;一定不能在政界反對,因為會引起爭吵;又一定不能在佈道壇上反對,因為它不是宗教問題。

  那麼究竟在哪裡可以反對它呢?難道就沒有合適的地方來反對它了。」

  當時的最高法院作出裁決說,不能用投票表決的方法禁止在新領地把奴隸當作財產。林肯針對這項判決,在演講中說,「他(道格拉斯)同他合作的最高法院,已經背離了他的『人民主權』論」。道格拉斯的論據已經淺薄的像「用餓死的鴿子的影子煮的湯一樣索然寡味」。

  在與林肯的辯論中,道格拉斯反復說自己並不是殘忍的人:「人道主義要求你們,基督教命令你們把一切特權、豁免權和利益給予每一個劣等人和每一個處於從屬地位的人,把這些權利賦予他們是符合社會安全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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