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林肯 | 上頁 下頁


  1851年1月17日,林肯的父親逝世了,而他唯一的兒子由於日程上排滿了法律事務,沒有去參加葬禮。

  1850年2月,林肯的次子愛德華林肯才4歲就夭折了。同年,林肯家誕生了第3個男孩,取名威廉·華萊士,1853年,又生了第4個男孩用孩子祖父的名字托馬斯命名。

  1852年6月,制定綜合法案的亨利·克萊去世了,斯普林菲爾的所有店鋪都關門致哀,參加追悼的人列隊前往州眾議院大廳。林肯在大廳裡追述了克萊漫長的一生,概述了克萊如何以其穩健和智慧在聯邦眼看就要分裂之際,幾次保住了聯邦統一的事蹟。

  他引用克萊的話說:「把非洲的兒女歸還非州,這是合乎道德的想法,因為他們的祖先是被人用欺騙和暴力手段殘酷地從非洲搶來的。當他們在一個異國生活了一段時間後,他們將把宗教、文化、法律和自由等豐碩成果帶回故鄉去。」同亨利·克萊一樣,林肯也把希望寄託在把當作財產的奴隸買過來並把它移植到非洲去。他們兩人都責怪那些歡迎聯邦分離的激進的廢奴主義者,也同樣譴責那些把奴隸制奉為天經地義並為保持這種制度而準備脫離聯邦的南部傲慢的魯莽漢。

  到1852年,林肯已當了20年輝格党的忠誠的領袖,差不多跟伊利諾斯州所有活躍的輝格党地方領導人都握過手。從他在1852年競選運動中7次演講來看,他似乎只是本黨的一個聽話的黨員,只對候選人略加評論而不談論任何重大問題。

  這段時間,林肯買了一些關於邏輯的書,他開始研究怎樣解決謬誤和從既定事實推斷出不容辯駁的結論,他力圖把筆記記得像數學題那麼精確,「不管甲怎樣確證他有權奴役乙,難道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論據證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嗎?你說因為甲是白人而乙是黑人。那麼,就是以膚色為依據了。難道膚色淺的人就有權去奴役膚色深的人嗎?那你可要小心,因為按照這個邏輯,你就要成為你所碰到的第一個膚色比你更白人的奴隸。你說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膚色嗎?那麼,指的是白人在智力上比黑人優異,以有權去奴役他們嗎?這你可又要當心,為按照這個邏輯你就要成為你所碰到的第一個智力上比你更優異的人的奴隸。你說這是個利益問題,只要你能謀取你的利益,你就有權去奴役他人。那麼好吧,如果別人也能謀取他的利益,他也就有權奴役你了」。這些就是林肯寫在他個人備忘錄中的片斷。

  林肯還寫道:政府的正當目標是為人民做需要做的事,而這些事情靠他們的個人力量是根本無法辦到,或者不可能做得那麼好的。比如建築和維修公路橋樑;撫養無依無靠的孤兒和病殘者;興辦公立學校;處理遺產等等。

  以上的內容就是林肯內心的真實思想,這些內心思想,除了他本人以外,別人是無法瞭解的,這些思想是他產生行動力量的奧秘,同時,也是他個性和意志的表現。

  §第七章 主持正義的鬥士

  1854年10月2日是斯普林菲爾德的一次州集市日。那天夜晚,民主黨人的重要領導人道格拉斯對著數千名聽眾演講說:「我們陣營中的一小撮叛徒想把我們偉大的有著光榮歷史和傳統的伊利諾斯州變成一個崇拜黑人,讓黑人與白人平等的社會,我告訴你們,他們能得逞的那一天還沒有到來。」第二天下午道格拉斯在州議會上繼續演講了3個小時,大肆宣傳奴隸制有理,他的這些話引起了不少廢奴主義者的反感。在道格拉斯演講完之後,林肯對同一批人也發表了演說:「無論什麼地方的奴隸制,它最初傳入時都是沒有依據的。」他列舉種種理由說明奴隸制是極不公平的制度,並補充說:「當南方人告訴我們,對奴隸制的起源他們並不比我們負更多的責任時,我承認這是事實,如果人們說這個制度由來已久、根深蒂固,而且很難用任何令人滿意的辦法擺脫它,我能理解並贊同這種說法。我確實不能責怪他們沒有做那些連我自己也不知道該怎樣做的事情下一步怎麼辦呢?解放他們,使他們在政治上、社會上和我們平等?

  我自己的感情將不容許這樣做。即使我的感情容許這樣做,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廣大白人群眾的感情也是不會容許的。」

  儘管當時的林肯還不能說出在那些已建立並實行著奴隸制的地方應該怎麼辦,但他確信,讓奴隸制擴展到北部是錯誤的,而且奴隸制不應該長久保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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