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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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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精神上的難關 我和其他的印度人為戰爭服務的消息一傳到南非,我便接到了兩個電報。其中一個是波拉克先生打來的,他責問我的行動如何同我的「非暴力」的信仰求得一致。 這種非難我本來就有點預感,因為我在我所主編的《印度自治》的刊物上已有所討論,在南非也常日夜同朋友們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全都承認戰爭是不道德的。如果我不打算殺害我的敵人,我更不應該參加戰爭,尤其是在我並不明白這次戰爭的原因及其意義的時候。朋友們當然都知道我從前在波耳戰爭中服過役,但是他們以為我的觀點從那時以來就已經改變了。 其實當時促使我參加波耳戰爭的那種說法在我這次的行動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很清楚,參加戰爭和「非暴力」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是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職責總是搞不十分清楚的。一個信奉真理的人常常不得不在黑暗中摸索。 「非暴力」是一個含義廣泛的原理。我們都是生活在互相殘殺的火焰中的無助的凡人。俗語說生命依生命而生,這有很深的意義。如果不有意識地或無意識地進行對外界的殺害,人是不能生存的。人的生活本身——吃、喝和行動——必然造成某種殺害,即對於生命的摧殘,那怕是多麼微小。因此,凡是信奉「非暴力」的人,只要他的行動都是出於憐憫,只要他盡力避開了對於微小如蟲的動物的摧殘,並設法加以營救從而不斷地致力於從殺生的可怕的樊籠中解脫出來,那他就算是忠於自己的信仰。他在自製和悲痛中會不斷地成長,但他不可能完全擺脫對外界的殺生。 還有,因為「非暴力」包含著一切生命的統一,一個人的錯誤就不能不波及其餘,所以人們不可能完全擺脫殺生。只要他依然是一個社會上的生物,他就不可避免地要參與社會的存在本身所進行的殺生。一旦兩個國家發生了戰爭,一個信奉「非暴力」的人,他的職責就是阻止戰爭。凡是承擔不起這種責任的,凡是沒有力量抗拒戰爭的,凡是不配抗拒戰爭的,就可以參加戰爭,同時則竭力設法把他自己、他的國家和整個世界從戰爭中解救出來。 我早就希望依靠不列顛帝國改善我和我國人民的地位。當我在英國的時候,我受到了英國艦隊的保護,並且在它的武裝力量的庇護下求得安全,我直接參加了它的潛在的暴力。所以如果我希望保持我同帝國的關係並在它的旗幟下生活,我的前途只有三條道路:我可以宣佈公開抗拒戰爭,而且按照非暴力抵抗的法則,對帝國實行抵制,直到它改變其軍事政策為止;再不然我就採取不服從那些可以不服從的法律的辦法而以不文明的罪名而入獄;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站在帝國這一邊參加戰爭,從而取得抵抗暴力戰爭的能力和鍛煉。我正缺少這種能力和鍛煉,所以我想除了為戰爭服役之外,再也沒有辦法了。 從「非暴力」的觀點來看,我分不清戰鬥人員和非戰鬥人員之間有什麼不同。凡是志願參加匪幫的人,不管他是為他們搬東西,還是在他們行劫的時候為他們放哨,還是在他們受傷的時候為他們看護,他所犯的罪是和土匪們一樣的。同樣的道理,那些在戰爭中只為傷兵當看護的人,也不能逃避戰爭的罪過。 我在接到波拉克的電報以前,就已經這樣地把這件事情作了通盤的考慮,一接到他的電報,又把這些看法同幾個朋友進行了討論,結論是我有責任為戰爭服役。時至今日,我還看不出我那種說法有什麼缺陷,我也不懊悔我當時所採取的行動,因為我到現在還贊成同英國人保持關係。 雖然我當時也明白,要叫所有的朋友都相信我的立場的正確是不可能的。這個問題是很微妙的。它承認各種不同的見解,所以我就把我的見解向那些相信「非暴力」和那些認真在各界促其實踐的人作盡可能清楚的說明。一個信奉真理的人不應當置習慣於不顧,他必須永遠保持謙遜,只要一發現自己錯了,就必須不顧一切承認錯誤並作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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