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改變世界的13位女性 | 上頁 下頁 |
一〇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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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洛麗亞·斯坦內姆 女權主義者,作家,政治行動家 出生:1934年3月25日,俄亥俄,特拉多 主導品格:反叛性的社會良知者 宗教信仰:父親:猶太教,母親:新教徒,格洛麗亞,不信教 座右銘:「在接下去的24小時內,為簡單的正義事業做一件強蠻出格的事情。」 哲學觀:「問題不在於我們所作的選擇,關鍵是作出選擇的權力。」 創造/革新:婦女行動同盟和《女士先生》雜誌創建人 產品/貢獻:創辦《女士先生》,寫作《出格行為和每日反叛》(1983),《瑪麗琳》(1986)和《來自內源的革命:自尊之書》(1992) 成功:《女士先生》雜誌,美國女權主義運動公認的領袖。 自我描述:「我想這是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方,出現了合適的人,我是歷史的偶然結果。 孩次序數;二女兒,蘇比她大8歲,格洛麗亞像獨生女般長大。 兒童遷居:兒童時隨父親在美國各地旅行,高中離家與姐姐同住,大學去瑞士學習一年。 父親職業:海灘俱樂部業主,周遊美國的流浪古董商 良師:路易莎·梅·奧考特:「與父親在一起比母親在一起要安全得多」(《一個婦女的力量》),女生學校提供了許多早年榜樣。 兒童期培養:父親說:「我的辦公室是我的帽子」,她因而有個頻繁遷居的童年,父親起主導影響,母親焦慮和神經病是個大問題——格洛麗亞多年照料母親。 正規教育:6年級前從沒有在任何學校完成整年學業,1959年史密斯學院政治學優等生。 生活危機:11歲時父親離婚,14歲母親精神崩潰。 婚姻/戀情:大學畢業後流產,與許多重要男子同居或有戀愛關係,從沒有固定婚姻的打算。 風險傾向:在每一浪潮中與制度鬥爭,毫不畏懼。 氣質:內向—直覺型—思維—叛逆者—普羅米修斯氣質 行為:叛逆性和獨立性,具有父親那種自由的渴望和完全的自立。 事業與家庭:不斷為事業犧牲家庭,多次同居而不進入固定婚約,21歲時流產。 自尊:通過白日夢和舞蹈建立尊嚴 嗜好:理智性辯論,寫作和舞蹈 英雄偶像:路易莎·梅·奧考特和夏洛特·布朗特 榮譽:《麥考爾》雜誌「年度婦女」(1972),《哈珀斯的貝察》「美國最有影響的十大婦女」(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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