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改變世界的13位女性 | 上頁 下頁
七五


  家庭和事業

  表面看來芳達兩者兼有——家庭和事業,然而,她處理家庭、事業和社會活動的努力充滿著犧牲。首先是她的女兒維莎,在她投身於社會政治事業的激烈運動時,把女兒留給了維迪姆,其次是她的婚姻,在她致力於遍及美國的社會良知運動之行時,她與維迪姆離婚。芳達得到了許多有哺育本能和事業取向壓力的女性同樣程度的成功,但增添了政治活動和創業利益,使自己的生活更複雜。

  越南戰爭成為芳達個人生活中一個主要障礙,在第一次懷孕時,她積極投身于反戰的政治活動,這種分心一直持續到她與湯姆·海頓結婚初期,她生了個男孩,取名與愛爾蘭反叛者特洛埃·奧得諾凡·夏略蒂一樣。在她與湯姆·海頓一起從事社會主義事業奮鬥時,她將兩個孩子交給別人照料和送入寄宿學校。拍電影也是件分心的事,但像國際旅行和與制度作戰那麼嚴重。

  在孩子進入青春期前,她又踏上了健美俱樂部創業者、健美作家和體鍛像帶監製者的新事業;令人驚訝的是,她同時開始建立電影製片公司IPC,來拍自己的電影。芳達多方面的活動才能讓她陷於困境,換言之,她拍片、製作電影、為丈夫競選加利福尼亞議員作宣傳、建立健美帝國,而同時試圖充當母親和妻子角色。這種方案有時要有付出,芳達的情況是,她不能像許多不工作的母親那樣,能與孩子實質性地多相處一會。令人吃驚的是,她有時間將任何事都排人緊張的日程表中,她當然要付出代價:對婚姻和家庭沉重的壓力。在孩子到上學年齡時,她在1989年與湯姆·海頓離婚。

  芳達在叛逆流行之前便是個叛逆者,她在1961年告訴專欄作家海達·赫曾,婚姻是「過時的東西」,並說:「我認為婚姻將過時,成為陳舊之物,我不認為讓兩個人發誓永遠在一起度守餘生是符合天性的事」。在巴黎與羅傑·維迪姆進入各種生活方式關係時,她便是貫徹這一哲學,只有在她懷孕時,她的判斷才不致於那麼出格。當她聽到社會行動主義呼喚時,便於1970年離開維達姆。1971年遇到海頓,他是芝加哥七名人之一,民主社會學生組織創建者之一,1972年7月4日,他們生下了男孩特洛埃·奧德諾凡·夏略蒂,取這名字是為了紀念愛爾蘭英雄。特洛埃上高中時,他倆離婚,簡向他保證,在他畢業前絕不結婚。她履行了諾言,直到特洛埃畢業慶典以後,才答應與特納廣播公司的老闆泰德·特納結婚,這表明她始終對於自己不夠疼愛的母親角色有種負疚心理。

  在海頓後,芳達與一位年輕的意大利演員保持了一段關係,然後受到特納的追求。這是怪異而有趣的一對,有類似的家庭歷史,有截然相反的世界觀、哲學觀,他們的政治修養和哲學思想差異如此之大,他們能生活在一起進行有意義的交談,簡直可以說是個奇跡,他倆共同的優勢是具有相同的氣質、強烈的社會良知和創業天才。

  芳達在1991年54歲生日時,與比她年輕而更有權勢的泰德·特納結婚,她立即退出電影事業,說:「泰德·特納不是那種你能棄之不顧、幹自己事情的男人,他需要你一直在那兒」。她與一個生活方式和個性有趣地與她自己相似的男人共同生活,他們的背景和個性特徵相似得讓人難以置信。商人都有位以駭人方式自殺的父母,兩人都在單性學校受教育,童年頻繁遷移,都是兩孩子中的長於,他倆有個自謀其生的父親,兩人都曾在一段時間用藥品和鎮靜劑(他是個鋰瘋狂沉溺者,她是個厭食症者,每天食用60至100片維他命另加鎮靜劑),倆人都對生態學感興趣,喜歡戶外活動,在相遇前都擁有牧場,他們還有相同的氣質。事實比小說還奇特。

  根據心理分析學家榮格和阿德勒的理論,對立面互相吸引,我卻深信:對立面很少能在一起,就在於吸引他們的那個因素——他們的差異,這兩個創業天才凝聚力是他們相同的普羅米修斯氣質,他們有梅葉斯·布裡格斯個性表中相容的個性形式——直覺型思維判斷者,他們都是讓他們感到極不安全父母的製成品,都是叛逆的革新者,他們都愛騎馬和戶外活動,正是這點養育了他們的社會良知。

  芳達比特納更具可塑性和活力。她能將自己個性塑造成自己那時認為是正確的形式,多年來反復多次如此,每過十年改變一次哲學觀。一系列悖論縈繞著他們的關係,令人想起榮格的同步發生理論,簡和特納都是有特權的孩子,在成長期許多年裡單獨生活在寄宿學校;簡借助騎馬排遣童年生活的不快樂,泰德則靠帆船;兩人都有個主導影響的父親,培養一種愛/恨關係;還令人驚奇的是,兩人都有一位因不能承受個人生活不幸的沮喪而死於暴力自殺的父或母。芳達和特納都是積極的反叛者,各自從有名的新英格蘭學院退學;芳達在維莎,特納在布朗大學都過著放蕩生活,兩人都將大學時光用於情欲滿足,征服盡可能多的異性來拚命尋求新的完滿;兩人都沉溺於藥品和片劑,簡是個長達23年的厭食症患者,泰德是個瘋狂的抑鬱症者;她著魔,他癡迷;他倆都是能量的化身,被一種取得卓越成就的潛意識需求所驅動。

  書中寫道簡有一系列個人生活,同時又從事多方面的事業生活;儘管她的事業取得傑出成就,她個人生活的成功如何就很難講清。1984年她對《流行》雜誌承認道:「說句老實話,如果沒有錢,我根本沒辦法做好任何事情,我有錢讓人照料孩子,我不在時讓人接送學校,在家燒晚飯」。芳達的意思是說你有可能二者兼顧,但你最好能成功得足以付得起錢。自從遇見特納後,她改變了主意。1993年9月她告訴「黃金時代生活」的南希·克林斯:「我不能想像,將來是否還有任何片子值得讓我放棄與泰德在一起3個月的生活……娛樂事業對婚姻生活會造成困難……泰德在開始時說,縮減一半你所做的事,我做到了,然後他在6個月之後又說,再減一半,我也做到了。」

  生活危機

  芳達早年不斷遷居生活在海濱兩岸,這教會她應付嶄新的、陌生環境,她在許多女子學校學習,讓她在年輕時有許多女性模範實習機會。在加利福尼亞、康涅狄克和紐約的寄宿學校,使她學會自我充實和獨立自主,她不斷去爭得感情冷漠的父親的愛,童年時受到感情不正常的母親的折磨。即使如此,小小的簡女士還是被朋友和親戚當女皇般寵愛,這無形中培養了她的自尊,這是許多偉大創造天才的共同之處。芳達因為母親「不是真正愛她」,承認自己並不喜歡母親。由於父親的冷漠,缺乏母親的關懷,簡變得極想取得卓越成就。

  芳達11歲時母親精神崩漬,被送人精神康復院,她最後在那兒自殺身亡,這一危機塑造著芳達的性格。這令她有種負罪感,並注入了一種永不滿足的驅動力追求完美、取得卓越成就,這驚心動魄的一幕導致簡20年與厭食症抗爭。在她母親拼命喊叫他們時,她充當魁首策劃弟弟彼特一起躲藏母親,當她母親的護士說必須離開時,弗蘭西絲說:「不,我必須和她談談」,一小時後,母親哭叫著簡的名字,沮喪地離開了房間,一去不復返,兩天之後,1949年4月14日,弗蘭西斯·芳達割喉自盡。簡聽到母親去世消息時無動於衷,而彼特泣不成聲,簡藏匿自己的感情,而內心為自己對母親的惡劣態度深感負疚,這顯然激起芳達長期與厭食症搏鬥。根據芳達的朋友布魯克·哈沃德說,這導致她多年晚上做惡夢,她說在少年時代芳達的「大聲尖叫持續幾小時」。

  前面提到,在母親去世後不久,彼特·芳達幾乎自盡,在父親與蘇珊·布蘭查德新婚後第一天,說是槍不小心走火打中了自己,連續4天生命垂危。芳達為彼特的生命擔憂,但與彼特不同,卻為父親的新婚感到高興。簡和彼特很親密,但與父母的關係有根本區別。彼特後來說:「她以一切方式來引起父親的注意,從維莎出走,在巴黎做一系列放蕩越軌的事,她聲稱去那兒學藝術,卻在這放蕩不羈的花花世界與超級花花公子廝混」。芳達從來未從母親去世的負罪感中解脫,這驅使她成為著魔般的完美主義者。看來早年的危機成為她以後創造力之母,並注入一種信念使她致力於成為最優秀者。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