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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


  ※第26章 全民投票

  在聽證會上,我呈交備忘錄,就反對黨指責全民投票不讓人民有表示異議的民主權利這一點做了反駁……我說,他們要求聯台國干預,犯了企圖誤導的過錯。他們的呼籲是騙人的假警報的一部分……他們也犯了另一過錯:為了一己的利益,企圖在新加坡維持殖民主義,因此請願反對要求立即獨立的合乎憲法的民選政府……

  1962年6月3日新加坡自治邦慶祝成立三周年,我向聚集在大草場的數千群眾發表演說。他們是前來觀看軍人團體、平民團體和學生團體接受檢閱和表演文娛節目的。我向他們保證,馬來西亞成立之前,我將在憲法中列明新加坡公民跟聯邦所有公民平等。

  林清祥立刻說,我的許諾是承認根據建議中的合併和馬來西亞的安排,他們事實上得不到平等的待遇。社陣把我的難題縮小到這個範圍。我深信自己能說服東姑把"馬來西亞國民"改為"馬來西亞公民",從而解決問題。我決心做到這一點,然後在社陣能夠利用其他無理課題煽動不滿情緒之前,儘快舉行全民投票。可是我對東姑沒有影響力,只有英國人才有,因為東姑要婆羅洲,也需要英國人協助防衛馬來亞,所以必須設法使英國人影響東姑。穆爾同意我們心中不滿是有道理的。我知道他會想方設法促使倫敦的部長們勸說東姑在公民權問題上改變主意。但在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也就是全民投票問題上,雙方的看法不一致,

  穆爾之所以會擔心,是因為已經獲得特選委員會通過的全民投票法案建議,由於投空白票意味著選民不願意行使權利表明贊成或反對合併,應該由立法議院的多數議員(指人民行動黨)來做決定。我之所以會加入這項條文,為的是要應付共產黨人號召人民投空白票。如果人民仍然通過投下大量空白票來抗議,以這樣的方式表示反對合併和全民投票,穆爾認為我應當讓他們這樣做。穆爾勸我別舉行全民投票。他說,人民已經在指全民投票是不誠實和虛假的。我不同意。他在以代專員身份于6月21日呈交殖民部大臣的報告裡寫道:

  "六個月來我們一再建議他別舉行全民投票,他的答覆總是,為了避免受人指責為把新加坡的華人出賣給馬來人,他非這樣做不可……因此,看來他必須按照自己定下的條件舉行全民投票。他的條件是經過仔細考慮,確保輸不了的。眼下唯一最大的風險是,選民會大規模抵制全民投票。"

  有一點他說對了:我仍然決心舉行全民投票。當前的任務是讓立法議院通過有關法案。在這之後,科博爾德委員會報告一旦公佈,我必須決定要向人民提出怎樣的選擇方案。人們在報紙、電臺和馬來亞大學的各個論壇公開討論全民投票問題,沒完沒了。立法議院的辯論從6月27日持續進行到7月11日,其中八次會議開到深夜,辯論激烈,內容一再重複,沒有什麼新的論點,只是對立雙方發表意見時態度越來越強硬。李紹祖醫生就關鍵問題提出了一項修正動議,建議全民投票只提出一個問題:"贊成"還是"反對"合併。他的動議獲得馬紹爾和王永元的支持。林有福介入,建議提出三個問題:你要的合併是,一、根據白皮書;二、以新加坡作為馬來亞聯邦一個組成部分;三、根據至少不比婆羅洲三邦來得差的條件。李醫生的動議被否決,林有福的通過了。我暗自高興。林有福所提的建議,正是我已計劃要做的。

  §需要以暴制暴

  但是在辯論期間,所有立法議員都收到了一封近乎公然恐嚇的信。以南大畢業同學會為首的39個校友會和大學生俱樂部在這封信上署名,要他們投票支持社陣的建議,否則……因此,6月29日我就撥款100多萬元給新加坡步兵團第二營的附加預算案發言時,向社陣發出警告:胡言亂語導致胡作非為的話,到時胡來的人就會被關起來。如果有人不守規則,拿起石頭和鐵棒,那麼,我基於和平、安全等首要利益和人民的福利,就需要以暴制暴。對於動用新加坡步兵團來對付共產黨人,我沒有什麼疑慮,因為不至於被人稱為殖民地的傀儡。但是為了鼓勵這些人守規矩,我向李醫生保證,只要他們遵守規則,軍隊就不會出動,

  1962年7月3日下午,人民行動党女議員何佩珠交給我一封信,以我們在做出重要的政策性決定之前沒跟她磋商為由退黨。共產黨人一直在極力影響她,使她在這個最後關頭改變主意。行動党如今只有35名議員,反對黨聯合起來有26名。我們成了少數黨政府。我立刻要求穆爾會見我、杜進才和吳慶瑞。吳慶瑞問他:如果行動黨認輸退出,我們辭職之後,英國會不會繼續促成合併?穆爾認為很難,因為沒有民選政府的支持。他促請我可能的話還是促成合併。我說我會,但要求他告訴倫敦,現在時間非常緊迫。我們在立法議院再激辯了八天才表決,結果以29票(行動黨24票,巫統三票,新加坡人民聯盟兩票)對17票(社陣13票,工人党馬紹爾一票,王永元的人民統一黨三票)通過動議,何佩珠棄權。我們是在林有福的新加坡人民聯盟和東姑的巫統支持下通過了法案。

  在這之前一個月,穆爾拿科博爾德報告的定稿讓我過目,試探我的反應。報告的建議使我非常擔心。報告說:"並沒有理由把婆羅洲三邦的公民權區分開來。"接著列出條件,包括在一定的時期讓超過某個年齡的人免考馬來語。因此,所有在三邦出生的人都有資格獲得馬來西亞公民權。這是非同小可的事。我的主張會站不住腳,全民投票會失敗,許多人將會大投空白票或不去投票。

  但是報告給了我一條出路。全民投票法案辯論過後,我立即寫信給莫德林指出,新加坡公民可以成為馬來西亞公民,不會產生任何問題,因為科博爾德委員會也建議,選舉權應該在選民平日居留的地區行使。換句話說.婆羅洲公民在婆羅洲投票,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投票,所以東姑不必害怕來自新加坡的華人會到馬來亞去投票壓倒他。7月12日我寫信給東姑,附上給莫德林的信件的副本,建議解決辦法是對婆羅洲和新加坡使用同樣的字眼,不改變我們已經達成協議的限制投票權的內容。

  除了致莫德林的信件的副本,我還附上一份寫給東姑和桑迪斯兩人的備忘錄,內容說共產黨人抨擊白皮書,主要是指它反華:因為新加坡7O%的人口是華人,東姑不準備讓新加坡得到他給婆羅洲70%非華人的條件。只有讓新加坡獲得看來比較好的給婆羅洲的條件,才能證明有關的反華指責是無稽的。我通知了英國。如果他們不向東姑施壓,要東姑讓我們獲得平等的公民權,我就無法使合併在立法議院獲得通過。我沒說的是,他們不這樣做的話,我們甚至可以袖手不管。我和杜進才、吳慶瑞、拉惹都這樣想。到時東姑和英國人必須承擔後果。

  全民投票法案通過後,李紹祖立即提出不信任動議。林有福則提出修正動議,譴責政府"不約束已知的共產黨人和共產黨戰線的領袖操縱像社陣那樣的組織"。他滔滔不絕,把心裡話都傾瀉出來。他借這個機會表示為了在1956年到1957年對付共產黨人,他曾經犧牲了一切。林有福後來說,他如果早知道總理跟"全權代表"勾結,就會把總理送去(樟宜監獄)陪林清祥,使總理跟蒂凡那一樣,能好好地反省一下。他暗示現在情況已經不一樣。社陣指責行動黨出賣了新加坡人民,但他認為行動黨爭取實現合併的努力符合新加坡人民的利益,同時出賣了社陣。

  他繼續說,社陣為共產主義的事業出賣自己,會給人民帶來痛苦、絕望和災難;行動黨通過合併的"出賣"會帶來繁榮、幸福和安全。通過提出不信任動議,社陣要破壞全民投票與合併,他不會跟他們一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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