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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普裡特維」導彈是印度綜合導彈發展計劃中的五種導彈之一,其射程為250公里,可以攜帶250公斤或500公斤的彈頭。另一種射程為150公里,有效載荷為1000公斤「普裡特維」導彈被列為短程液體燃料推進劑導彈,1993年實地試射獲得成功,在1994年1月新德裡舉行的共和國日閱兵式中首次露面。「烈火」式導彈是一種中遠程液體推進劑單彈頭導彈,已經試驗過兩次,射程為2500公里,可以打擊巴基斯坦縱深目標。印度正在研製或已服役的導彈還有:「特裡蘇爾」低空地對空導彈、「藍天」低中空地對空導彈和「毒蛇」反坦克導彈。 與此同時,巴基斯坦的導彈計劃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巴基斯坦自己研製的「哈塔夫」導彈分為3個型號,其射程從60到600公里不等,有效載荷都超過500公斤,而這是核彈頭最起碼的重量。「哈塔夫一2型」和「哈塔夫一3型」兩級固體燃料推進劑導彈的射程分別為300公里和600公里,有效載荷最大可達1000公斤,且可攜帶核彈頭,對印度構成的威脅最大。 1994年6月4日,印度新型的「普裡特維」地對地導彈試驗成功。貝·布托總理對此極為關注,她在次日說:「巴基斯坦正密切注視著形勢的發展,我們將做所有必須做的事情。」 1994年8月23日,巴基斯坦前總理謝裡夫在克什米爾巴方一側的尼拉布特鎮群眾大會上說,印度如對克什米爾發動進攻,那將在南亞觸發一場核戰爭,因為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擁有原子彈。他說:「我證實巴基斯坦已擁有原子彈。」此言一出,立刻激起軒然大波。印度立即於24日要求國際社會採取行動制止謝裡夫所說的巴基斯坦的核武器計劃。巴基斯坦貝·布托政府憤怒而迅速地否認了謝裡夫的說法。外交部長艾哈邁德·阿裡說:「我們沒有核武器,我們也不打算製造核武器。」新聞部長哈拉勒也說,巴基斯坦主張和平共處和核不擴散,「我們的核計劃完全是為了和平目的」。 8月26日,印度一位內閣部長說,印度將考慮在它與巴基斯坦邊界部署「常規和非常規武器」,以對付伊斯蘭堡的核武器計劃構成的威脅。此前,印度外交國務部長薩勒曼·庫爾希德說,印度已經「為了安全考慮,保留了(核)選擇。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沒有簽署核不擴散條約的原因。但是,我們從未聲稱擁有原子彈。」 8月27日,巴基斯坦重申了它在12年前首次表示過的意願:如果印度願意放棄核武器,巴基斯坦也願意這樣做。外交部一位發言人說:「巴基斯坦仍然準備同印度一起放棄核武器。」他說,如果印巴一起禁止核武器,將有助於緩和在克什米爾問題上的緊張局勢,還將有助於促進建立南亞無核區和從這個地區徹底消滅所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9月15日,正在馬德裡訪問的貝·布托總理在記者招待會上說,巴基斯坦之所以沒有在核不擴散條約上簽字,是因為需要對印度保持一種威懾力量。她說,印度已經試爆過一個核裝置,給該地區構成了威脅。這位女總理說:「我們的核計劃是為了和平目的。我們主張實行核不擴散。我們曾建議實現區域無核化,我們將繼續這樣做……印度是一個威脅。巴基斯坦擁有製造原子彈的技術,我們希望這能對印度起到震懾作用。」 1990年10月,在美國因巴基斯坦「可疑的核計劃」而斷絕了對巴基斯坦的軍事援助之後,巴基斯坦到處選購它原本希望從美國得到的F—16戰鬥機,以加強空軍的戰鬥能力。 1994年9月23日,貝·布托會見了來巴基斯坦訪問的法國國防部長萊奧塔爾,二人談了一個多小時。貝·布托在會談中說自己希望在今後幾周出訪巴黎,詳細討論向法國購買戰鬥機事宜。貝·布托說,購買戰鬥機是巴基斯坦的「頭等大事」。萊奧塔爾與巴基斯坦國防部長米拉尼已於21日簽署了一項價值為I0億美元的關於法國向巴基斯坦出售3艘常規動力潛艇和數目不詳的SM-39型導彈協議。 印度對法國和巴基斯坦簽訂的武器協議表示嚴重關切。印度外交部外事秘書克裡斯·斯裡尼瓦桑對記者說:「法國(同巴基斯坦)的交易嚴重地影響了鄰國之間的平衡與安全,增加了緊張氣氛。」他說:「伊斯蘭堡的行動,特別是作為印度的近鄰,引起了印度的極大擔憂,國際社會應對這個問題給予高度重視。」 1994年12月1日,印度外交秘書克裡斯·斯裡尼瓦桑指責莫斯科正在與巴基斯坦談判出售蘇一27戰鬥機。然而,俄羅斯否認了這一指控。此前,印度已與俄羅斯就印度購買50架米格一29戰鬥機的交易進行了談判。 巴基斯坦和印度的軍備競賽與核問題在1995年顯露出一絲得到弱化的希望。 1995年2月27日,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核專家在西印度的果阿邦舉行了罕見的地區裁軍會談,雙方都聲稱會談取得了重大進展,並將在伊斯蘭堡舉行下一輪會談。參加這次會談的還有中國和美國的防務專家。巴基斯坦的一名代表在會談後說:「印度方面同意與巴基斯坦舉行地區會談本身就已十分令人滿意。」 1995年4月17日至5月12日,世界上178個國家的代表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就是否延長已到期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舉行了會議。會議期間,美、俄、英、法、中五個核國家分別發表了國家聲明,以不同的方式對世界上的無核國家作出了安全保證。5月12日,大會通過決議,決定無限期延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決議說:「大會承認本條約的效力,並聲明有必要完全遵守本條約,有必要延長並普遍恪守本條約,這對於國際和平與安全、實現徹底銷毀核武器的最終目標以及簽訂一項在嚴格有效的國際監督下全面徹底裁軍的條約極為重要。」 然而,並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贊成《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一些持反對意見的國家,指責《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未達到預期的效果,而且是不公正的。它們提出反對的主要理由是,該條約片面禁止無核國家研製和擁有核武器,而卻任憑核大國不斷更新和部署核武器、實行核壟斷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不公正的作法。有希望生產出或能夠得到核武器的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及所謂處於「核門檻」上的國家都拒絕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對於印巴這兩個相互敵視和猜忌情緒根深蒂固的國家來說,各自都把研製和擁有核武器當作保障國家安全的頭等大事,都想以核武器威懾對方,因而兩國都難以放棄各自的核計劃。雖然美國等核大國試圖通過施加壓力的辦法迫使印巴兩國放棄核計劃,但只要印巴兩國關係未得到根本改善,任何這方面的努力都是徒勞的。 印巴兩國中處於弱勢地位的巴基斯坦,其國防理論認為,由於印度在綜合國力及常規軍事力量方面佔有絕對的優勢,因此,巴基斯坦只有擁有核武器才能威懾住敵手,保障國家安全。同對克什米爾問題的立場一樣,巴基斯坦在核問題上的立場也是從道義出發的,得到了全國的擁護和認同,因此,這種立場是不容改變的。無論哪屆政府在這個問題上都沒有選擇的餘地,除非它不想再幹下去。 1995年4月8日,美國《華盛頓郵報》報道說,巴基斯坦正在悄悄地建設一個核反應堆。這個反應堆將最終使巴基斯坦能獲得大量的鈈,以製造比他們現在所擁有的更強大和更小型的核武器。這個項目已建設了若干年,將在1996年或更晚些時候完成,但巴基斯坦一直沒有公開這個計劃。該報記者為此還採訪了正在美國進行正式友好訪問的巴基斯坦總理貝·布托。貝·布托說,這是一個試驗用的小反應堆。巴基斯坦不具備加工處理反應堆已用過的燃料以分離出鈈的能力。她強調說:「我們沒有生產鈈的計劃。」但她明確表示,只要印度繼續保持它的核計劃,巴基斯坦也不會放棄核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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