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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這一段描寫,雖然不是說馬科斯直接掏出手槍擊斃了那個穆斯林「狂徒」,但是,當他父親一槍將那人打死之後,馬科斯作為一個年輕人,或者一個新手,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和父親一起平靜地離開現場,就像「在夕陽下散步一樣」,足見這個年輕人的個性和膽識!這個細節透露的另一個信息則是,馬科斯的父親是一個殺人的老手,因為殺死一個人,對他而言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他的行為,對兒子的臨場教育相當關鍵,既做出了榜樣,教他勇敢,又讓他明白,沒有絕對的把握,就不要匆忙動手。

  1931年,馬科斯的父親瑪利安諾·馬科斯在競選國會議員時,敗于丁拉斯的埃米利奧·梅達納,那時候,他把自己失敗的原因歸於他的鄰居利奧·納倫達桑,認為納倫達桑在關鍵時刻倒了戈,從那以後,他對納倫達桑懷恨在心,4年之後,也就是1935年,瑪利安諾從棉蘭老島回到巴塔克,再次參加國民議會的議席競選。這一次,梅達納主動退出,准知那個令瑪麗安諾頭疼和傷心的納倫達桑竟要親自參加競選,也就是說,他把以前自己在幕後的位置拉到了前臺,要親自與瑪利安諾決一雌雄!納倫達桑是代表奎松的國民黨人進行競選的,雙方在競選過程中都使盡了一切肮髒的手段,大肆進行賄選,有些競選人,還不得不夜夜更換房間,以免不測。由於奎松的勢力相當強大,納倫達桑輕鬆地取得了勝利。

  納倫達桑因為上一次瑪利安諾對他的責怪——按納倫達桑的說法,這種責怪簡直是無聊的,是相當無理的——也一樣地對瑪利安諾懷恨在心。現在,他取得了勝利,覺得自己應該顯示一下,炫耀一下,並把那個無理的老頭子好好戲弄一下。於是,他慫恿他的支持者,特製了一口棺材,將其綁在一輛汽車的行李架上。在沒有蓋子的棺村裡,面對面地躺著兩個四肢伸直的假人——意即死人,一個標明是阿格利佩(這次競選中的另一失敗者),一個標明是瑪利安諾·馬科斯!很明顯,這並不是普通人的把戲,即一般性地詛咒馬瑪利安諾·馬科斯等人快快死去,而是說,從此之後,你們就在政治上壽終正寢吧!納倫達桑的支持者們把這車於開得到處跑,到處吃喝人來看,一時間,弄得喧喧嚷嚷,使得失敗者咬牙切齒。不僅如此,他們還把車子開到瑪利安諾·馬科斯的家門口,當面對瑪利安諾進行嘲弄,嘲弄夠了之後,才揚長而去,留下一片塵土和馬科斯家中的一片死寂。

  可是,納倫達桑哪裡又會想到,殺人不眨眼的瑪利安諾·馬科斯,怎能忍得下這口惡氣?更何況,瑪利安諾的兒子費迪南德·馬科斯當時正在巴塔克,他親眼目睹了那慘酷的一幕。

  這時候,馬科斯已經越加成長起來了,他的學習成績雖然日漸下降一一降到了獎學金所要求的水平之下,但是,他的心智和膽識,都比先前成熟得多,他自我吹噓他是手槍射擊的全國冠軍,雖不是事實(他只不過是一一個隊員而已),可也暴露出他對暴力的酷愛。

  選舉後的第三天,也就是1935年的9月20日的夜裡,瓢潑似的熱帶暴風雨襲擊著巴塔克城,四處空無一人,街道上冷冷清清,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納倫達桑家熱鬧非凡,家人和好友都在慶祝他的勝利。晚上10點多鐘,納倫達桑吃飽喝足之後,從桌邊站起,穿過走廊到欄杆邊上的洗臉盆裡去涮牙。這時候,大雨不知何時已經停止,但納倫達桑院子內的香蕉樹上仍在淌著水珠。在走廊燈光的照射下,納倫達桑的身影清晰可見,這時,在香蕉樹蠟樣的樹葉叢中,突然響起一聲清脆的槍聲,一枚0.22口徑的子彈射入了納倫達桑的背部,穿過他的心肺。他氣喘吁吁地哼了一聲:「啊,上帝,我中彈了!」隨即倒在地上,沒過幾分鐘,他就死去了。

  §懸案:誰是真凶

  據說,那個躲在香蕉樹叢中開槍的人,就是費迪南德·馬科斯。

  第二天清晨,在市政廳周圍鬧哄哄的好奇的人群中,出現了費迪南德的身影,他也是來看納倫達桑的屍體的。

  整個菲律賓都在盛傳——馬科斯幫助父親殺死了他的政敵!

  他的父親和馬科斯本人被法庭傳喚,但他父親在法庭上說,他根本沒有把自己的失敗和納倫達桑的勝利放在心上。至於問到費迪南德,瑪利安諾說,費迪南德從未涉及政治,他不是在巴塔克長大的,根本就不熟悉這裡的環境,更不要說摸黑找到納倫達桑的家,躲到那蟲子滿天飛的香蕉林裡去。他說,我的兒子費迪南德根本沒有對納倫達桑搞什麼陰謀,我也絕對不允許他這樣做。我又不是一個瘋子,或者一個不盡人道的父親,要讓自己的兒子去犯罪,讓他為此付出一輩子的代價。最後,瑪利安諾一語雙關地說:「閣下,我不是一個懦夫。」

  輪到瑪利安諾的兒子作證了。

  費迪南德說:「20日那天晚上,晚飯後我跑到我家去問我的姑父季裡諾,他什麼時候回馬尼拉。爸爸讓我和姑父一起走,因為我身上帶著錢。姑媽告訴我,姑父到外面給他在馬尼拉的母親打電話去了,因為他們還缺點現錢,還說,錢一匯到,他們就動身去馬尼拉。我告訴姑媽,我父親讓我和他們一起走,我希望能儘快去,以免曠課,也可以有時間為10月份舉行的期中考試作準備。和我姑媽的談話大概有10分鐘,事後我就回到貝拉諾街的屋裡,開始為期中考試作準備,因為我是隨身帶著課本的。

  學習了兩小時後,我就上床睡覺。我的同房夥伴埃弗拉因在我睡著後還在那裡讀書。21日一早,我醒來大約6點30分了,納倫達桑死亡的消息,我是從鎮長的貼身女傭奧羅拉·柴小姐那裡聽說的,她也住在那所房子裡。出於好奇,我問她,謀殺案是何時發生的,使用了什麼樣的武器,兇手是否已經逮住,誰是嫌疑犯,那天早晨8點鐘過後,埃弗拉因和我一起到市政大廳去打聽有關納倫達桑被殺案的更多的消息。」

  不管這故事顯得多麼圓滿和周詳,1939年12月1日,拉奧的初審法庭依然宣判費迪南德犯有殺人罪,而且,證據確鑿無疑。考慮到他年輕,服刑時間最少為10年,最多為17年零4個月。他的父親被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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