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紀實 > 上海灘風月女明星 | 上頁 下頁 |
六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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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季珊每次到阮家常常帶些小衣裙、洋囡囡,小孩子思想單純,每當見到他,小玉就拉著他親如家人。唐季珊對阮母,更是恭敬得五體投地,極盡阿諛奉迎之事,「阿婆」「阿婆」地叫個不停,將上海好的衣料、點心買了送她不算,還常陪她打牌,設法將錢輸給她,以博得她對自己的好感。 經過大半輩子動盪貧困的阮母,見著很有經濟實力的唐季珊主動來巴結她,也時常被他哄得笑逐顏開。況且,阮玲玉離開張達民後,也需要終身依靠。 確實,他的力氣並沒有白花,阮玲玉對這一切看在眼裡,在心中已對唐季珊有所心動。但是,如果不是一件事情的發生,阮玲玉和唐季珊的這種微妙的關係也許還會持續一段時間,然而,這件促使阮玲玉下決心和唐季珊走到一起的事情出乎意料地發生了。 這就是被稱作「新聞輿論」的某些小報幹的好事。 由於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阮玲玉和唐季珊經常雙雙出現在一些社交和娛樂場所,引起了那些專門探究名人隱私的小報記者們的興趣。他們跟蹤了幾次,遂發現了唐季珊還經常出入于阮玲玉家的秘密。探知了這一隱密的記者猶如發現了一顆可以投向公眾的重磅炸彈,興奮不已。 試想,平日無事時,他們尚能煞有介事地造出一些名人隱私來招徐讀者,現在有了這重要線索,如何肯輕易放過,於是大大地添油加醋了一番,在小報上渲染開來,大談電影明星阮玲玉與茶界巨商唐季珊的所謂戀情,暗示他倆早已同居。 而小報記者不負責任的報道,卻正中唐季珊的心懷,欲知唐季珊將採取什麼措施,且聽下回分解。 【第十三章 傾國影星 舊同層新同居失足同居 一代才女 寫愛情演愛情非命愛情】 上回說到小報記者肆意渲染阮玲玉和唐季珊的戀情,並暗示兩人早已同居。阮玲玉看到這樣有損她名譽的報道,心中十分氣憤。而唐季珊卻正中下懷,他無時無刻不在想著有朝一日能與阮玲玉同居,只是礙於面子,難以啟齒,亦怕遭到拒絕弄巧成拙。 現在小報記者幫了他的大忙,將這個他不知該如何向阮玲玉提出的建議擺到桌面上來。於是,他來到阮玲玉面前,先是大罵小報記者無恥,安慰阮玲玉一番。接著,話鋒一轉,說與其頂著這份虛有的「罪名」,還不如果真如此,看那幫無恥記者還有什麼好說的。 唐季珊一邊說著,一邊注意看阮玲玉的表情,他見阮玲玉並無明確的拒絕之意,進而大說自己對阮玲玉的一片真情,唯有對天可表。無論阮玲玉作什麼樣的決定,唐季珊都表示無條件地服從。 在唐季珊的愛情攻勢和小報輿論的夾擊之下,阮玲玉既是出於對愛情的追求,也是出於一時的衝動,草率地作出與唐季珊同居的決定,而此時阮玲玉正式結識唐季珊僅3個多月。 1993年,阮玲玉帶著母親和女兒小玉搬出了原米後住的海格路大勝胡同127弄22號,在147弄21號另租下一套房子,開始了與唐季珊的同居生活。 阮玲玉與唐季珊的結合,在當時的觀念與現在的男婚女嫁是有所不同的。舊社會對男女婚姻,都以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為主要聯姻方式,常常釀成不幸的人生悲劇。 三、四十年代,有些具有新思想的青年,為反叛封建意識的羈絆,「只要雙方性格相投,志趣一致就可結合在一起。阮、唐的結合,在阮玲玉的內心深處,也是有這一層意思的。 阮玲玉知道,唐季珊在最初熱戀張織雲時,兩人曾訂有契約,各執一張,該契約載明:唐如棄張,唐應賠償張之損失費20萬元。阮玲玉想:雖然唐季珊為新居辦置了上好的紅木家具,特製沙發床、椅,選購了我心愛的項鍊首飾等物,但這與張織雲結合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 一是我們有真正的感情;二是我們有獨立的人格,不是他人的依附物,總之,我絕不停止去攝影場拍片。 阮玲玉希望唐季珊對他們的同居不必過多地張揚,因為以她當時在影壇的地位,定會遭到一些不好的輿論。 阮玲玉與唐季珊結合時,在事業上,完全奠定了她在影壇上的地位,月入豐盛,不會貪愛唐季珊的錢財;再者,唐季珊已達不惑之年,並非風流少年,這說明兩人之間,尚有一定的感情。 兩人的同居,給阮玲玉帶有一絲寬慰,但這只是暫時的,只為遠在福建的張達民並不知曉上海所發生的事。再說,阮玲玉是一時衝動之下與唐同居的,當時也容不得她對如何處理與張達民的關係有過多的考慮。 張達民人在福建,信卻不斷地飛向上海,三天兩頭找阮玲玉要錢,阮玲玉也不時地寄錢接濟。但為免卻將來糾紛,阮玲玉找到律師伍澄宇,於1933年2月在報上登了一個聲明: 伍澄宇律師受任 阮玲玉女士聘為常年法律顧問並代表鄭重聲明啟事 現本律師受當事人阮玲玉聘為常年法律顧問,以後凡關於阮玲玉女士名譽財產及其他一切權益如有加以侵害者,本律師盡依律師法保護之責。同時並據阮女士面稱渠向抱獨身主義,並未與何人為正式配偶,現亦未有何人為婚姻契約。誠恐朋輩錯認男女之際,致生誤會,委為登報鄭重聲明等語。前來相應代表聲明如上。 此致。 聲明登報一段時間內,並未聽見什麼動靜。 就在阮玲玉與唐季珊同居後不久的1933年4月9日,張達民突然出現在上海,他是因赴南京出差而路過上海,自然要回家看看。當他回到原來的家時,卻發現已是人去樓空,不由得大吃一驚。 徑向鄰居打聽,方知阮玲玉已搬了家。根據鄰居提供的地址,他很快找到了阮玲玉新的居所,此時,當他看到端坐幹客廳內儼然一副主人模樣的唐季珊,他知道,阮玲玉再也不是以前的阮玲玉了。 張達民此時此刻知道,阮玲玉既然走出今天這一步,那她一定是豁出去了,如再用小報記者來嚇她,她雖然還是懼怕,但未見得就會回頭,那樣的話,他張達民除了能出心頭一股惡氣,其他恐怕一無所獲,他要再想從阮玲玉身上榨取錢財只能是癡心妄想了。 一想到要人財兩空,張達民不由得心裡發虛,看來還是設法利用這個機會從阮玲玉那裡再弄一大筆錢來更為划算。於是,他暫且在中國飯店住下,開始謀劃如何從阮玲玉那裡榨錢的方法來了。 張達民的出現也使阮玲玉不得不考慮如何了結與他的關係問題了。她對張達民的秉性可謂了如指掌,張達民豈是個善罷甘休之人。一想到張達民的胡攪蠻纏,阮玲玉不禁有些不寒而慄。 阮玲玉約了伍澄宇律師來辦理與張達民解除同居關係之事,4月14日開始的談判進行得頗為艱難,張達民先是堅決拒絕解除關係,阮玲玉知道這並不是他的真實意圖,因而提出如張達民同意解除關係,可以適當地給予一定的經濟補貼。 雙方就補貼的數額和期限經過了一番討價還價後,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於是,兩人在由伍澄字擬定的約據上簽字。約據全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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