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實·歷史紀錄 > 紅星照耀中國 | 上頁 下頁 |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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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那個班裡,有一個湖南礦工和一個鐵匠,我非常喜歡他們。其餘的都是一些庸碌之輩,有一個還是流氓,我另外又勸說兩個學生投了軍,我同排長和大多數士兵也交上了朋友。因為我能寫字,有些書本知識,他們敬佩我的『大學問』。我可以幫助他們寫信或諸如此類的事情。 革命這時還沒有定局。清朝還沒有完全放棄政權,而國民黨內部卻發生了爭奪領導權的鬥爭。湖南有人說戰事不可避免要再起。有好幾支軍隊組織起來反對清朝,反對袁世凱④湘軍就是其中之一。可是,正當湘軍準備採取行動的時候,孫中山和袁世凱達成了和議,預定的戰爭取消了,南北『統一』了,南京政府解散了。我以為革命已經結束,便退出軍隊,決定回到我的書本子上去。我一共當了半年兵。 〔④袁世凱後來當了中國的「大總統」,一九一五年又想做皇帝。〕 我開始注意報紙上的廣告。那時候,辦了許多學校,通過報紙廣告招徠新生。我並沒有一定的標準來判斷學校的優劣,對自己究竟想做什麼也沒有明確主見。一則警察學堂的廣告,引起我的注意,於是去報名投考。但在考試以前,我看到一所製造肥皂的『學校』的廣告,不收學費,供給膳宿,還答應給些津貼。這則廣告很吸引人,鼓舞人。它說製造肥皂對社會大有好處,可以富國利民。我改變了投考警校的念頭,決定去做一個肥皂製造家。我在這裡也交了一元錢的報名費。 這時候,我有一個朋友成了法政學生,他勸我進他的學校。我也讀到了這所法政學堂的娓娓動聽的廣告,它許下種種好聽的諾言,答應在三年內教完全部法律課程,並且保證期滿之後馬上可以當官。我的那位朋友不斷向我稱讚這個學校,最後我寫信給家裡,把廣告上所答應的一切諾言重述一遍,要求給我寄學費來。我把將來當法官的光明圖景向他們描述丁一番,我向法政學堂交了一元錢的報名費,等侯父母的回信。 命運再一次插手進來,這一次採取的形式是一則商業學堂的廣告。另外一位朋友勸告我,說國家現在處於經濟戰爭之中,當前最需要的人材是能建設國家經濟的經濟學家。他的議論打動了我,我又向這個商業中學付了一元錢的報名費。我真的參加考試而且被錄取了。可是我還繼續注意廣告。有一天我讀到一則把一所公立高級商業學狡說得天花亂墜的廣告。它是政府辦的,設有很多課程,而且我聽說它的教且都是非常有才能的人。我決定最好能在那裡學成一個商業專家,就付了一塊錢報名,然後把我的決定寫信告訴父親。他聽了很高興。我父親很容易理解善於經商的好處。我進了這個學校,但是只住了一個月。 我發現,在這所新學校上學的困難是大多數課程都用英語講授。我和其他學生一樣,不懂得什麼英語;說實在的,除了字母就不知道什麼了。另外一個困難是學校沒有英語教師。這種情況使我感到很討厭,所以到月底就退學了,繼續留心報上的廣告。 我下一個嘗試上學的地方是省立第一中學。我花一塊錢報了名,多加了入學考試,發榜時名列第一。這個學校很大,有許多學生,畢業生也不少。那裡的一個國文教員對我幫助很大,他因為我有文學愛好而很願接近我。這位教員借給我一部《御批通鑒輯覽》,其中有乾隆的上諭和御批。 大致就在這個時候,長沙的一個政府火藥庫發生爆炸,引起大火。我們學生卻感到很有趣。成噸的槍彈炮彈爆炸著,火藥燃燒成一片烈焰,比起放爆竹來要好看得多了.過了一個月左右,譚延闓被袁世凱趕走,袁現在控制了民國的政治機器。湯薌銘接替了譚延闓,開始為袁籌備登基。 我不喜歡第一中學。它的課程有限,校規也使人反感。我讀了《御批通鑒輯覽》以後,得出結論,還不如自學更好。我在校六個月就退學了,訂了一個自修計劃.每天到湖南省立圖書館去看書。我非常認真地執行,持之以恆。我這樣度過的半年時間,我認為對我極有價值。每天早晨圖書館一開門我就進去。中午只停下來買兩塊米糕吃。這就是我每天的午飯。我天天在圖書館讀到關門才出來。 在這段自修期間,我讀了許多的書,學習了世界地理和世界歷史。我在那裡第一次看到一幅世界地圖,懷著很大的興趣研究了它。我讀了亞當·斯密的《原富》,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和約翰·穆勒的一部關於倫理學的書。我讀了盧梭的著作,斯賓塞的《邏輯》和盂德斯鳩寫的一本關於法律的書。我在認真研讀俄、美、英、法等國歷史地理的同時,也閱讀詩歌、小說和古希臘的故事。 我那時住在湘鄉會館裡。許多士兵也住在那裡,都是『退伍』或者被遣散的湘鄉人。他們沒有工作,也沒有什麼錢。住在會館裡的學生和士兵總是吵架。一天晚上,他們之間的這種敵對爆發成為武鬥了。士兵襲擊學生,要想殺死他們。我躲到廁所裡去,直到毆鬥結束以後才出來。 那時候我沒有錢,家裡不肯供養我,除非我進學校讀書。由於我在會館裡住不下去了,我開始尋找新的住處。同時,我也在認真地考慮自己的『前途』,我差不多已經作出結論,我最適合於教書。我又開始留意廣告了。這時候湖南師範學校的一則動聽的廣告,引起我的注意,我津津有味地讀著它的優點:不收學費,膳宿費低廉。有兩個朋友也鼓勵我投考。他們需要我幫助他們準備入學考試的作文。我把我的打算寫信告訴家裡,結果得到他們的同意。我替那兩位朋友寫了作文,為自己也寫了一篇。三個人都錄取了——因此,我實際上是考取了三次。那時候我並不認為我為朋友代筆是不道德的行為,這不過是朋友之間的義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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