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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這一刻她才明白,在何宇穹的心裡,他就算跟人私奔浪跡天涯身無分文背井離鄉,遲早都會回家,而她從離家那天起,就把自己連根拔起,再沒打算走回頭路。他願意跟她一起受北漂的苦,是因為知道漂累了可以帶她回去,還有家在等他,而她願意跟他一起受北漂的苦,是以為他願意陪她在這裡背水一戰,漂累了就算溺死也不服輸。

  想明白了這一點,她消化著這個事實,突然像是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氣,腦子一片空白,站在原地沒有說話也沒有表情。何宇穹轉身就走,她竟然忘記了跟上他。

  身後的冰淇淋店裡有個媽媽拉著小孩的手拿著冰淇淋出來,小孩開開心心剛舔了一口,沒拿穩,冰淇淋啪嘰就掉了,正掉在任小名腳邊。小孩嚎啕大哭,被他媽一邊訓著不好好拿一邊強行帶走了。

  任小名低頭去看,一大灘冰淇淋融化在地上,很快就引來了嗜甜的螞蟻。她蹲下身,就看著螞蟻一點一點地搬運冰淇淋,看了很久,直到路過的清潔工大媽一掃帚把冰淇淋連著螞蟻一塊掃走了,她才起身,拖著蹲麻了的腿回去。她覺得螞蟻的力量也真的太渺小了,根本不知道很多事是光靠努力解決不了的,還在那悶頭一點點地愚公移山,命運當頭一掃帚就打回原形小命都難保。

  回去的時候何宇穹背對著她睡著,她的書包放在一旁。她就在他身邊床上坐下,借著房間裡的微光繼續忙碌。何宇穹翻了個身,在她背後抱住她,悶悶地說,「我真的想一直在一起。我真的想過的。我想過畢業就結婚,想過讓我媽能早點看到咱們的小孩。可是這樣的生活,在北京,我承認,我不可能做到。一直以來,都是你鼓勵我,拉著我往前走,你可不可以也停下來,等等我?」

  她沒動,也沒說話。

  「你真的覺得,你可以像你室友那些女孩一樣嗎?那是她們的命,咱們見識過了,又拼不過,何必要為難自己呢?」他說。

  「……可是,我離開家,就沒打算再回去。」她說。

  「你不需要回去啊。」他說,「你有我啊,我們倆才是一個家。只要我們倆在一起,到哪裡都是家,你不是也說過麼。」

  她沉默了很久,他靠著她的腰睡著了,響起輕輕的鼾聲。

  那天之後,她沒再催過他找工作,但兩個人卻也默契地,沒有再提起關於以後的話題。

  專四她果然高分通過了,卻也沒捨得獎勵自己那個可愛的冰淇淋。入夏的時候,何宇穹原本找了個新工作,但他媽突然打了電話過來,說他爸又回來了,還帶著一個女的,鳩占鵲巢在家裡住下,趕都趕不走,還逼著患風濕的他媽天天給他們做飯。何宇穹一聽就氣炸了,工作便也沒去,收拾收拾就回了老家。

  他跟任小名說事情解決了就回來,但一直到六月,他也還沒回來。

  「你要是不回來了,就告訴我一聲,我就搬回宿舍了。」

  給他發這條信息的時候,任小名覺得自己非常冷靜,但實際上手都在發抖。雖然她沒有直說,但她相信他也明白,這是他們倆之間第一次,理智地考慮分手的可能。也是她第一次有強烈而悲哀的預感,那支撐了他們那麼多年的希望和夢想,那輪年少夏日裡很大很圓的月亮,那很遠很遠的宇宙,他們可能沒辦法一起抵達了。

  何宇穹回來的時候已經是七月,任小名在忙著期末複習,接的翻譯的稿子又捨不得推,每天都要在學校熬到很晚,最後一門考試前甚至連著兩天在通宵自習室度過然後直接去考試,考完試出來頭昏眼花,大夏天的太陽一曬,覺得整個人飄飄忽忽都快成仙了,她扶著樓門口臺階的欄杆打算站一會兒穩一穩。

  經過的同班幾個同學看到她,停下腳步,其中一個說,「聽田老師說你發表文章啦!祝賀你啊!」

  那是她在期刊上發表的第一篇文章,上語言學那門課的老師建議她投的,她也特別開心,如果想在本校讀研的話,那位老師也是她想跟的導師,她大三準備多選兩門這個方向的選修課。

  或許還是天生的自卑作祟吧,她內心總是特別渴望得到老師和同學的贊許,就像小時候周老師對她那樣。同學祝賀她,她表面就不形於色地點頭道謝,但心裡都快笑開了花,精神得仿佛並沒有剛剛連熬過兩個通宵。

  何宇穹站在路對面的樹下面等她,看她和同學們談笑風生的樣子,心裡也是百感交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她漸漸不再跟他講學校裡發生的好玩的事了?可能是從他總覺得她嘮叨,她說的那些事他又聽不懂又不感興趣的時候開始吧。

  這兩年,他無數次在校園裡等她,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宿舍,就像每一對校園情侶的日常生活一樣,連他自己有時候都很想騙自己,他和她明明就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但現實總會在他還沒把這個夢做下去的時候就狠狠一個巴掌把他打醒。

  他媽很早就跟他說,要他好好對任小名。「不是每個女孩子都願意在你最窮最苦最沒錢的時候陪著你的,你要好好珍惜。」他媽這樣說。但一邊這樣說著,又一邊在他爸回來鬧事的時候給他打電話。他爸在外面欠了債,不得不跑回來躲避,還把相好也帶回來,白吃白住。看他進門,他爸和那女人歪在沙發上看電視,連屁股都沒挪動一下。

  他就沒關門,直接把門敞開,站在門旁邊。「走不走。」他說。

  他爸這才斜著眼看向他,「回來啦?」慢條斯理地問。

  「我問你,走不走。」他說。

  從上一次他爸回來要錢,把他媽打成腦震盪那時起,他就在心裡給自己發了個誓,只要再見到他爸回來要錢或者死賴著不走,就必須動手。否則在他爸眼裡這個家永遠是他可以隨時回來打砸搶的地方,他和他媽也永遠是他可以隨意打罵淩辱的軟柿子。他告訴自己不許再怕了,即使這個人是他爸,他也有權利把他打出這個家,讓他永遠都不要再出現。

  他媽站在一旁,小聲囁嚅著說,「你好好說話,好好說話。」

  他看了他媽一眼,「我回來不是為了跟他好好說話的。」

  看到那倆人還是眼睛盯著電視,沒把他的話聽進耳朵,他咬了牙,鼓足勇氣,大步邁進廚房,直接提了菜刀出來,站在門口,用菜刀指著他爸,又問了一遍。

  「走不走。」

  他爸看他舉著菜刀,反倒笑了,「行啊,小兔崽子有血性,現在長膽子了,敢砍你老子了是不是?行,行,是老子親生的。」他把腿一蹺,不慌不忙地點了根煙。「你砍啊,有種你就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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