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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17.   【金三順,

  你是不是在我的蛋糕裡放了什麼奇怪的藥?

  我看不到你,但到處都是你的痕跡……

  我,現在真的很孤單。

  ——張道營給金三順的留言】

  這一次金三順在張道營的世界裡蒸發了。

  「你不仁,難道我就不會不義?」

  三順一出醫院就開始行動了。幸虧她有過類似的經驗,知道和男朋友分手以後應該幹什麼。真是的,有過被男人這種怪物拋棄的經歷有時候也是有用的。

  反正三順立即開始了以下的行動:首先她刪除了手機裡道營的電話號碼,然後把牆壁上掛著的,用他送的玫瑰花做成的幹花取了下來。本來想放一把火把它燒了的,不過又不想被家人看出燒花這一行動所蘊涵的真實含義,最後她決定以後去郵局把它寄回給道營。還有每次和他一起去看電影時細心收集的畫報和電影票也都被流放到了垃圾桶裡。

  「這會兒你在家幹嗎呢?沒去上班嗎?」

  看到女兒在這個時間突然氣喘吁吁地跑回家,拖著疲憊的身子不知道在翻弄什麼,母親這樣問道。三順的回答乾淨俐落:

  「媽,我又失業了。」

  三順的媽媽朴鳳子女士絕對不能容忍自己的三女兒說這樣的話。五十九年來,她的人生信條就是:人應該幹活,女人三十歲之前應該嫁人,嫁人之後應該生下健健康康的小孩。在她的三個女兒中,惟有小女兒能遵守這三條信條,現在竟然也要破碎了。

  「你這丫頭!你說的什麼鬼話?」

  奇怪了,平常那麼害怕母親結實有力的手掌和手裡的飯勺的小女兒,這回卻一臉憤怒、理直氣壯地頂嘴了:

  「我怎麼了?從十九歲到現在,我馬不停蹄地賺錢補貼家用,難道現在連休息幾個月的權利也沒有嗎?媽你幹嗎那麼偏心?大姐、二姐、正載都是自己想什麼就幹什麼,為什麼只有我不行?媽你為我做過什麼呀?你把大姐二姐生得那麼漂亮,還給她們起了好聽的名字;給我呢?除了像乞丐一樣難聽的名字,你還給過我什麼?都看我好欺負嗎?啊?」

  三順也知道自己的不幸跟媽媽無關,她只不過是因為第二次被男人甩了,在拿媽媽當出氣筒。雖然話說出去後三順心裡已暗叫糟糕,可是她這脾氣一旦倔起來就停不下來了。對於像吃了豹子膽的女兒的無禮,母親的忍耐到此為止。

  「啪!」

  母親有力的手打在三順的臉上,「啪」的一聲脆響回蕩在空蕩蕩的屋子裡。

  看到女兒臉上泛起的紅色掌印,母親心裡有一絲後悔。在母親回過神之前,三順已經一聲不響,大步流星地跑到廚房打開了冰箱門。冰箱裡幾個草綠色的燒酒瓶吸引了她的視線。三順伸出手想要拿燒酒,猶豫了一下手又縮了回來。不能破罐子破摔,一錯再錯。不能再為了臭男人生氣,喝酒傷身子,這次不能再這樣了。

  於是三順拿出了泡菜和辣醬,又把裡面裝著飯的電鍋整個拿了出來;然後翻出香油,一股腦兒地倒進飯鍋,用力攪拌著;然後當著一臉驚訝的母親的面,大口吃起拌飯來。不知不覺中,她忽然意識到,到目前為止,失戀的女人必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她還沒有做——

  這次失戀以後,她還沒有哭呢。

  一想到這一點,淚水不由得嘩啦啦地順著臉頰流了下來。儘管告誡自己不能這麼沒出息,可是沒有用。

  朴鳳子女士呆呆地看著女兒一邊揮動勺子往嘴裡填飯,一邊任由淚水順著臉頰往下流——她以前從未想過原來這兩件事情可以同時做——就這麼看了很久。

  如果三順邊吃拌飯邊哭的光景被道營看到的話,他恐怕會一邊幸災樂禍地笑一邊這麼說:

  「真寒磣,你是傻子嗎?」

  沒錯,他現在就在幸災樂禍呢。要是三順現在在他眼前的話,他一定早已經跟她說了上百遍「你是傻子嗎」了。沒錯,這個女人就是傻子。所謂戀愛關係的結束應該是經過戀愛雙方一起同意的。自己單方面說一句「結束」,然後拍拍屁股走人,以為一切都結束了,這種想法和做法本身就傻。再說了,被我張道營的網子套住的女人,不經過我的同意跟我分手?這像話嗎?

  不過,沒過多久,他不得不承認,事態對自己並不那麼有利。

  「三順現在不在家。」

  眼前的這個女人和三順長得挺像,不過好像比三順顯得更幹練些。她站在大門口,冷冷地對找上門來的道營說道。可能是從妹妹那兒聽到什麼了吧,過了大約五秒鐘,三順的姐姐又對道營說道:

  「就算在也不會讓你見她的!想找女人陪你玩兒,請到別的地方去找吧,社長先生。」

  這是我們兩個人的問題。都快三十的女入了,家裡人怎麼可以干涉她的戀愛?大韓民國憲法沒有規定姐姐應該干涉妹妹的戀愛——不管他擺出什麼理由來抗議,她也毫不讓步。

  就在這個玩弄了人家姑娘的十足的無藥可救的花花公子轉身要離開的瞬間,三順的姐姐叫住了他,似乎一番慷慨言辭還未能解恨:

  「你來得正好,我正打算去你的餐廳找你呢!」

  二莢邊說邊遞給道營一個白色的信封:道營看著她遞過來的信封,仿佛那裡面裝的是炸藥,他澀澀地問:

  「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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